不贍養老人,會坐牢!

目前社會上,不贍養老人的事情,我們常常能在左鄰右舍的談話中聽見,實際上,不贍養老人是有可能判刑的,並且有真實案例,我們一起來看看下面這則案例:

不贍養老人,會坐牢!

基本案情:被告人張某甲、張某乙、張某丙、張某丁、張某戊五人系平武縣豆叩鎮某村村民張某子女。2016年7月至2017年4月,被害人張某多次院治療。期間,五被告人之間相互推諉,均未到醫院進行照顧。出院後,被害人張某向平武縣豆叩鎮司法所尋求法律援助,要求其子女履行贍養義務。司法所工作人員多次電話通知五被告人,五被告人均拒絕到場調解,甚至拒接電話。2017年4月30日,張某住院治療,入院後第1天由張某丙看護,第2、3天由張某甲看護,之後再無子女看護。5月18日,張某自行出院。27日,村幹部走訪貧困戶時才發現張某死於家中,歿年80歲。

審判結果:平武縣法院經審理認為,五被告人身為子女,均有能力履行贍養義務,卻相互推諉,致使被害人獨自在家無人照料繼而因病死亡。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遺棄罪判處被告人張某甲有期徒刑2年;判處被告人張某乙、張某丙、張某戊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判處被告人張某丁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不贍養老人,會坐牢!

案件分析:遺棄罪,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父母對子女有撫養義務,夫妻相互間的扶養義務,也是一項無條件的法律義務,子女對年邁或者患有疾病的父母撫養更是一種法定義務。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自己應履行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在上述案例中,80歲的老母親主動要求子女照顧自己,甚至已經尋求司法所的幫助,子女仍然拒絕履行贍養義務,可認定五被告人主觀上為故意!檢察機關在老人因貧病逝去後,伸張正義,讓五被告人受到法律的制裁。

不贍養老人,會坐牢!

本案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判決公正,量刑適度,不僅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彰顯了法律懲治不孝子女犯罪行為的否定性評價,也讓廣大群眾受到一場法治洗禮。父母含辛茹苦帶大孩子,生為子女應該孝敬贍養老人,這樣才符合法律規定,符合中華傳統美德,不然人在做天在看,遺棄親人會收到法律和社會的懲戒。

我是一名律師,熟諳中國法律,參與過1000起案件,幫助過2000名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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