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因法之名》中情感与法律之间的碰撞?

影人六六


最让人无法理解的是许子蒙,在邹桐找到一些新的证据要为许志逸案提起申诉的时候,作为许志逸亲生儿子的许子蒙竟然要求邹桐不要再查下去了,反正还有三年他爸爸就要出狱了,他恨了自己父亲十七年了,希望一直恨到他出狱,然后再慢慢接受许志逸是一个无罪的父亲,的确,子蒙妈妈柳莎莎的死和许志逸的风流有直接的关系,但是许子蒙再怎么恨许志逸,也不能因为这种恨就让他爸爸蒙冤一辈子啊!他奶奶说,毕竟许志逸是给了他生命的父亲,可他说,他觉得许志逸贱,也憎恶自己!这孩子的心理创伤到了病态的地步,他奶奶看透了,这许子蒙的病态心理直接害了葛晴,他爸爸许志逸是博爱滥情,间接害了柳莎莎和袁立芳。他儿子走到对立面心理只有恨没法爱,薄情寡义,许子蒙这是病,需要去精神病医院治疗,平常人无法理解他的想法!

最愚昧的情感和法律碰撞的就是许志逸的岳母,只凭自己的情感出发,自己认定的死理坚定不移地执行下去,她从来没想想如果真的冤枉了许志逸,那么杀害自己女儿的真凶不就逍遥法外了吗?自己女儿不就白死了吗?只要她认定许志逸就是杀害自己女儿的凶手,就天天教诲子蒙恨他的父亲许志逸,让子蒙拥有了扭曲的变态心理,这还不算,一听到检察院要给许志逸申诉,马上就跑到市政府闹事,真是愚昧啊!

而葛大杰所做的其实和许志逸岳母没什么两样,一提起许志逸案件他就想起自己死去的战友仇慕,立马怒火攻心,跟仇曙光说,这是我和你爸用生命办成的铁案!没有了作为一个警察起码的理智,总是感情占了上风,到目前剧情为止,新的人证,室外的指纹,蜡烛燃烧时间计算都证明许志逸没有作案时间,可是葛大杰还死咬着许志逸就是案犯,自己的战友仇慕不能白牺牲......

最让人叹息的是陈硕对待自己父亲陈谦和的感情和法律的碰撞,这其实基本无解,只要这个案子进行下去,补充的各种证据证明许志逸无罪,那么陈谦和当年隐藏不报的两枚指纹就是寻找真凶的重要依据,陈硕以陈谦和当年技术水平不够,分析案子能力不足认为这两枚指纹对许志逸案没什么作用的辩解估计他自己都会觉得底气不足!首先潜意识陈谦和就想要把许志逸往死里整,因为老婆的多次辱骂自己的妒忌!

所以当初陈硕和邹桐计划绕过陈谦和用另外的证据来给许志逸申诉的想法估计就是两人自我欺骗的一种说辞吧!这其实就是本剧要展示的另一个重点吧,因法之名,公务人员犯罪了,退休之后也会被追责!当然,陈谦和最后还属于勇于担当的,葛大杰就有点德不配位了!


旗帜观点


熬过冗长的感情戏,正式进入翻案主题。

回顾下许案进展:

袁立芳向庄桂花承认,她当时做伪证了,其实许志逸没有作案时间。

陈硕顺藤摸瓜,找到目击证人。梁阿姨看到许志逸从袁立芳家跳窗逃走,证明案发时,他和情人在一起,而没在自己家里。

老爷子发现陈谦和在报告中的措辞有问题,犯罪现场不是封闭的。

陈谦和承认发现了另外的两枚指纹,人性的阴暗面作祟,他隐藏了这部分证据。

仇曙光发现父辈破案瑕疵,其中15分钟,竟被直接跳过。仇曙光找到老师证实,以许志逸撒谎成性来推断,他的口供是不可靠的。

通过蜡烛燃烧实验再次证明,许志逸没有作案时间,柳莎莎死的时候,许志逸是在办公室里。



陈硕、老爷子和仇曙光,先后发现端倪,三股力量汇聚,新的证据逐渐有了眉目,案情更加扑朔迷离。终于避开了葛晴、许子蒙之间毫无感情的感情戏。其实这不能怪编剧,是制片方要求的,多加感情戏,赵冬苓也是迫于无奈。

能看出,敢于挑战敏感题材,紧扣人性的真实面,把剧情写得错综复杂的编剧,不会差到靠感情戏来凑集数的。看到20集以后,就逐渐意识到编剧的厉害之处,穿插兄弟情、两代人的纠葛、原生家庭的问题、畸形教育、性格缺陷、社会压力等,就是为了让情感和法律碰撞的时候,产生更强的杀伤力,增加正义出场的难度。这种戏剧性的事情,往往伴随了阴差阳错,正常逻辑和特殊情感的较量。相信法律,难道亲情的力量,只限于一意孤行?相信亲情,又该如何正视法律?



剧中多处情感和法律的碰撞。

老爷子一句“法律要从基本的人性人情出发,违反了人性人情的就不是好法律”。之前就说过,老爷子经验丰富,犹如戏里的定海神针。所以,法律的进步,背后也透露着对人性的理解,结局不会太差。相比陈谦和犯错,葛局长草率定案,找到真凶郑天,一切都可迎刃而解。



葛大杰和仇曙光:葛大杰是从部队转业当警察的,本来就没经过专业训练,加上好兄弟为救许志逸而牺牲,葛大杰的理智被情感左右,导致了冤案的发生。而十七年后,葛大杰仍然坚信案子没问题。如果说他当时经验不足,那么当警察这么久,应该明白,不是非黑即白这么简单,他举一反三的能力,还不如梁阿姨。可见葛大杰真的不适合当警察,仇曙光的表现才是正解。亲生父亲因为这个案子丧命,可仇曙光却能理性面对。很快就找出破绽,没有杂念地查案子。


仇曙光放下亲情,用事实说话,对他来说是首选。但葛大杰在其中,造成的错误,无法估量。葛大杰的自信,如何收场?他会不会把陈谦和当作垫背的?他会阻止仇曙光查案子吗?葛大杰将来如何面对许子蒙和女儿?这些都是难题,也将是精彩的看点。

陈硕和陈谦和:陈谦和因为这事,常犯胃病,主动向儿子、邹桐、葛局长交代。陈谦和隐瞒证据,如果是主观故意,那是要判刑的。陈谦和已经做好了蹲监狱的准备,但是陈硕作为儿子、律师,肯定会想法子保护爸爸的。正当他纠结的时候,又被邹桐的正义感给感染了,他不会装聋作哑的。当时是按照“疑罪从轻”的原则,而现在法制进步了,原则也改为“疑罪从无”。根据剧情来看,这些办案人员,应该不会承担太多责任。毕竟不全是因为主观原因造成的,当时的法律本身就不够完善。不过必须要让郑天绳之以法,这点毋庸置疑。



剧情偏向于,亲情的执拗,阻挡翻案进度。邹桐妈妈和子蒙姥姥,都在有意阻碍。一个为了保护女儿的幸福,没有说出丈夫对案子的怀疑,选择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作为检察官的家属,没有把法律放在重要的位置。另一个失去女儿,生活没有动力,只剩下抱怨,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孙子,把孩子推向黑暗,无药可救。


对于亲情和法律的权衡,一百个人,就有一百种看法。许志逸听说申诉不减刑后,自己认罪了,坐等出狱,得过且过。而刘大爷、庄桂花,他们坚持申诉,说明他们相信法律,同时也相信清白。所以,人的定力、判断力、客观态度,是相当重要的。保持一定的怀疑能力,还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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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包括亲情、爱情、友情与法律的冲突是永远的话题,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和国家都存在这种解释不了的矛盾,人类对亲情与法律的认知是依据思维层面上的理解,你如果尊重法律就应该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原则执行,因为法律永远是公平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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