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美國公民合法持有槍支,國家沒有亂還成為了世界第一強國?

閒逸凡塵


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賦予每個美國公民享有合法持槍的權利。

美國民間擁有3億支槍械,幾乎人手一支。美國在發生槍擊慘案後不斷提升了持槍的門檻,由年滿18歲提升到了21歲,還需要接受美國聯邦的背景調查,沒有精神病史,犯罪前科,酒駕史等不良記錄後方可考取持槍證。在原則上,沒有綠卡的外國公民和留學生是無法考取持槍證,在個別州在居住滿90天以上,可以申請持槍資格。即使有了持槍證,美國公民也要遵守很多繁雜的持槍規定,比如在公眾場合要槍彈分離。這些限制條件只能降低美國公民持槍的風險,而不能徹底杜絕槍擊案。

美國的歷史就是伴隨著槍的歷史成長起來的,槍的文化已經融入了美國人民的血液裡。

新移民的塑造

美國早期的移民能在這塊土地立足,是從和印第安人的海狸皮貿易開始的。海狸的皮毛在16世紀深受歐洲人的喜愛,海狸皮製成的氈帽成為歐洲上流社會的時尚爆品。而當時在北美的海狸在歐洲人沒到來之前,就有1億到2億隻。這是一支槍就能解決的事情。

隨著海狸數量的驟降,新移民需要與印第安人進行物物交換,將歐洲的物品和印第安人儲存的海狸皮交易。海狸皮的價值逐漸被炒高,在當時缺乏金銀的北美大陸,海狸皮是等同於貴金屬的地位。皮毛貿易的競爭也加劇,新移民為了壟斷皮毛貿易,用獵槍將英國人和荷蘭人趕跑,奔赴更西部的地區捕獵和更邊遠的地區與印第安人貿易。圍繞皮毛貿易權的爭奪,形成了新移民不同於歐洲的民族性格,歐洲人也在皮毛貿易的競爭中,逐漸被新移民驅離了北美,新移民獲取了絕對的話語權。雖然最後隨著海狸皮貨源的枯竭,皮毛貿易退出歷史舞臺,但是新移民從皮毛貿易獲取的利潤流向了種植業,礦業,鐵路業,成為發展美國的原始資本。

美國夢的雛形

美國立國後,在為了促進西部發展,在1785年實行新的土地條例,以近乎白送的價格出售荒蕪的土地。這使得在東部擁擠的美國人萌生了去西部拓荒的念頭。隨著加利福尼亞州發現黃金的消息傳遍美國,一輪美國的淘金潮吸引東部人去西部奮鬥。

在美國的1000多萬印度安人就在西進運動中被大量屠殺。從1803年到1892年的屠殺,讓印第安人數量銳減,到了現在,美國的印第安人只有20萬人,美國的西進史就是印第安人的血淚史。

在西進運動中,美國出現了牛仔的職業。在影視劇中,西部牛仔橫槍躍馬,除暴安良,最終依靠自己努力奮鬥,成為了農場主。

但是現實中的西部牛仔就沒那麼風光了。鐵路的出現使美國西部的牛肉可以運往東部,火車廂能夠使肉製品得到低溫保存。但是由於鐵路在美國沒有全線貫通,牛仔的工作就是將德克薩斯州的牛隻能沿著鐵路線趕到位於堪薩斯的火車站,將牛送上火車運到芝加哥。在沿途牛仔可能會遭遇劫匪,印第安人的攻擊,還可能遇到毒蛇猛獸,手裡的左輪槍就成為了安身立命的工具,槍在人在,槍亡人亡。

隨著德州的鐵路通車,圈地養殖的普及,美國西部牛仔的職業在1886年後就逐漸消失。但是其光輝形象隨著文學作品的描寫塑造和影視劇的拍攝,永遠的留在美國人心中。

在美國東部的底層人民,只要敢於拼搏,帶上槍去西部奮鬥,都能完成逆襲。西進運動讓美國國土增長了2倍多,完成了第二次發育,這是美國人用槍打出來的。

追求自由平等的利器

在美國曆史上,有21位軍人出身的總統,美國與拉美國家幾乎同時建國,卻沒有陷入軍人獨裁的循環惡果,很大原因是藏槍於民。

美國人民受夠了在歐洲大陸的統治者的壓迫,在遭遇英國殖民者的經濟剝削後,發出了萊剋星頓槍聲,美國獨立戰爭就此開啟。

追求自由平等不能只靠口號,只有武器才能捍衛自由平等。華盛頓率先垂範,不追求連任,解甲歸田。其實如果當時華盛頓憑藉超高聲望當國王,也是沒人敢反對的。繼任的總統有美玉在旁,不敢造次。如有越軌之舉,地方武裝還繼續會回來起義。既然自己不能獨裁,後任的總統也不能。美國繼任的總統就只有把精力,放在如何防止後任者獨裁上,三權分立的架構逐漸完善起來,避免了落入拉美軍政府的惡果。

由於美國是多民族,多種族的移民國家,社會治安混亂,必須得有武器傍身。特別是911事件之後,恐怖主義的陰影籠罩在美國公民的頭上。雖然美國費槍的聲音不斷傳出,但是卻沒有成行。除了美國軍火商的遊說之外,很大程度是美國公民缺乏安全感。試想當遭遇一個2米大漢搶劫時,唯一能抹平兩者力量上的差距就是隻能擁有武器與其對抗。即使對方也有槍,理智的人都不會率先開槍,這就達成了某種共識,只要我不開槍對方也不會開槍,形成某種恐怖的平衡。

即使在這幾年發生了多起槍擊案,美國人民支持持槍的比例仍過半,最高的時候達到73%,而最低時也有52%。正如里根總統所說,殺人的不是槍,而是人,以戈才能止武。


梓蕤


美國是近代國家中立法比較成熟的典型,從建國初始就實行的是三權分立的政體國家,即立法、行政、司法三種國家權力分別由三種不同職能的國家機關行使、互相制約和平衡的體制。

這種體制是衡量了各種利弊得失,權衡了各方利益的。眾所周知,美國的建國和發展史並不是在一個和平的環境中誕生的,民主和自由是美國建國的民意基石,當時美國的立法者極度反感獨裁統治,雖然制度已經最大程度限制了獨裁者出現的可能,但是為了讓人民不被強權所壓制,他們堅持將民眾擁有反抗暴政的權利,即大眾可以合法持槍並維護自己的權利寫進了美國憲法。

隨著時代的發展,很多法案都有了改進和修正,唯獨民眾持槍這一條雖引發爭議,但始終保持至今並未被修改。

這不單單是軍火利益集團的因素,更是因為這是美國民眾最後的底線,一旦國家政局在某一天發生鉅變,美國民眾可以根據憲法維護自己的權利。

不要忽視這個民眾合法持槍的權利,因為美國的強大表面上看是科技、經濟、軍事等眾多領域的超前所帶來的影響。但追根溯源卻是美國製度的領先,那種把權利關進籠子的制度的領先。任何當權者都必須尊重迎合民意,一旦逾越民眾的心理底線,憲法中還有那麼一條允許民眾合法武力反抗的條款存在!


陶奕龍


美國的持槍自由來源於獨特的體制。試想,如果我們生存在一個槍擊案頻繁發生的環境裡,你會更支持查封所有現存槍支,還是要求每個人合法持槍以此抗擊犯罪行為呢?當然身為一箇中國人,我的第一反應是:“為什麼不先報警啊?”確實,在我們國家,政府負責提供人民的安全、基本生活保障,我們法律規定人民警察要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

而在美國,政府及其他公共機構都是將公共秩序的維護當作服務來提供。換言之,你給我錢,我為你提供與之對等的服務,並且在你生命收到威脅的時候,警察只提供警察服務,不對任何公民有具體責任,這意味著在發生危險的時候,警察可以提供巡邏服務,但不會保障你的生命安全。這一條例使得美國公民在面對危機的時候,不得已需要拿起槍來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在此同時,美國法律賦予持槍的美國公民一定的權利,例如有權在警告後開槍打死直接闖入民宅的人。

當然美國的持槍自由很大程度也源於特有的歷史背景。最初從歐洲踏上北美新大陸的殖民者還沒有構建出完整的國家司法體系來維護國家社會的安定。所以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這些殖民者需要用自己手裡的武器解決與本地印第安人的衝突,需要有武器來打獵獲取食物。種種歷史原因促使美國人很早就意識到,武器是保護個人安危所必備的,可以說,槍在美國是一種非常強大的文化,自從1789年憲法修正案使美國人持槍的權利不受侵犯,美國的槍支合法化的權利也就保留至今7。

作為堅持“天賦人權”的國家,美國的人權高於主權,而政府建立的目的就是為了“保障人權”。而基於以上的討論,美國人認為,槍不是武器,槍是一種權利,能免於自己生活在恐懼中的權利。因此儘管一宗宗的槍擊案頻發不斷,政府並不能無端收繳公民合法取得的槍支。因為理論上來說,今天能收繳我的槍,明天就敢拆我的房。美國人民就是如此:寧願忍受槍擊案的發生,也不願賦予政府如此之大的權利,因為人權是高於一切的。


娛樂愛玩家


美國年死在美國人殺美國人的槍下一萬多,傷也有二萬多吧?如果犯罪人也判死型,死於搶下遠不止一萬了。不能說是民眾安全世界最亂之一也是西方發達國的之最。校園槍殺案時不時震驚世界,這與美自稱文明國家不太相符,更是對人權的不敬。你願意走在人人持槍的場所還是無槍的埸所?正常人絕大多數認為後者更具安全感,這不能因為美國持槍合法而改變,所以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不學美國,這不能你總想洗白美國而改變。

而美國軍隊選擇性的在世界殺人放火,造成別的國家大亂,還支持別的國家民眾中的暴民打砸搶推翻合法政權,大量民眾死於槍下。一個對外崇尚霸權、崇尚武力的國家對暴力麻目不仁也就不奇怪了。儘管美國民眾多次集會抗議警查過度執法槍殺追捕對象,但很多以防止開槍拒捕而草草了事,。犯罪人往往先有殺人動機,充足準備或處在暗處,且搶先下手,對於被殺者持搶也處下風,談何有效自衛?

有人說早期移民美國的人不少強盜流氓,以搶奪土著民族富起來,和文明古國發展不同,所以持搶有理能在美國行通,我們不對這種說法評論,上層也好丶民眾也好丶校園慘案年年有,一萬多人被殺的事實洗不白。


康工3


     美國之強大緣於制度的優越和無私精英的治理。美國建國之初,以華盛頓為首的精英團隊為建立更加完善的聯盟,樹立正義,保障國內安寧,提供共同防務,促進公共福利,並使我們自己和後代得享自由的幸福,制定了一部行之有效的根本大法——美國憲法

     美國憲法確立了以“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及其相互制衡為原則的總統制民主共和政體。

憲法原文由序言和7條正文組成。

憲法明確規定:

1、立法權屬於美國國會,並規定了國會的組成;

2、行政權屬於美國總統,並規定了總統的產生辦法;

3、司法權屬於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並規定了最高法院的組成;

……

    正是這樣一群治國精英們的大公無私和長遠目光,才使得美國兩百多年來幾乎在各行各業一直保持著全球領先之地位。

    也許有人會問,一部美國憲法有如此巨大的威力嗎?下面就“專制政體”與“民主政體”作個簡單的比較:

     在專制體制下,國家的治理以領導人的意志為轉移,權力自然就是向上的,任何部門和單位的領導都是由上級進行任免,被任命的人走馬上任後,他們就只有唯上級是命了:“只要把上級伺候好了,什麼權力、地位、名譽、利益等等通通都隨之而來了”。一句話,只要你供奉好了上級,你將錢途無量,否則,你將萬劫不復。因此,你的前途、命運全在上級的一念之間,沒什麼合不合法的,上級就是法。在這樣的體制下,一切均以領導人的意志為轉移,民眾不得違背,只有順從,萬眾歸心於一人。偶遇明君,則百姓安康;若遇暴君,則生靈塗炭。試問:幾千年來,明君有幾何?暴君何其多?朝代更替無盡,百姓水火掙扎無窮,週而復始,往復循環,何其窮盡也?究其根源實為權力之不受約束所致也!

     與專制體制相反,民主政體下,國家完全依照法的準則進行治理,權力構向是向下的,領導人不再由上級任命,而是由民眾選舉產生。因此,領導們不必挖空心思去討好巴結上級,只需依法做到“服務於民”即可。人與人之間都依法辦事、依法相處,沒有潛規則,沒有人情事故。無論你是平民百姓還是貴為總統,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執法者只能嚴格執法,絕不敢徇私枉法,否則,將面臨法律的嚴懲。由於執法的公正,“人生而自由”得以實現,任何人均可在法的尺度內自由自在的生活(當然就不可能出現什麼如履薄冰、如坐針氈之類的心力交瘁之感了),專心專意做事,盡心盡職工作,人人均能將自己的才幹發揮到淋漓盡致而無需擔心會遭受不公待遇(例如分配不公等),更不可能發生因妒忌而遭到打擊報復之類的見不得陽光的事情了。在這樣的環境下,由於人心向法進而促使人盡其才,所以無論在經濟、軍事、科技等各個領域必將出類拔萃而令他國望塵莫及……

    正因為如此,儘管美國公民合法持有槍支,一部完善的憲法確保了美國公民的合法權益,更確保了自由、民主、公開、公正、公平,請問:在這樣的環境下,有誰還會起來反對政府呢?


kelord


給你舉個例子,我們常說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但是我們還有一句話叫“盡信書不如無書”。我們中國公民沒有槍,所以社會很安全,美國人人都有槍,社會也相對比較安全。其實國際社會也是一樣,當世界上只有美國掌握核武器的時候,美國經常核欺詐別的國家,甚至是其它大國(五常),而五常都有核武器了,戰略天平就平衡了,所以大國就不敢隨意核欺詐別的國家了,特別是核武國家和核武國家之間,核武器本身是戰爭的武器,但是核武國家誰都不敢輕易使用。美國人持槍也是一樣,你有槍我也有槍,你敢開槍別人也會開槍。在中國,兩個人打架(沒槍),警察也只是把你抓起來法治,在美國,你兩個人打架(槍戰),警察直接用槍送你見上帝。


蜀人說蜀事


個人認為,美國的國情決定他目前必須走在其他國家的前列,這是歷史原因導致,誰也無法在短期內進行改變。至於美國公民合法擁有槍支問題,這個也是歷史導致的結果,一個民族的特點並不是短期內形成的,美國自成建國以來,公民基本都在享受那種感覺,如果突然停止可能會發生不良後果,中國如果也實行這種方式,也許又要回到軍閥混戰的年代。東方人與西方人的為人處事不一樣,結果也會發生偏移。美國那種唯我獨尊的生活,二戰期間已經產生,現在的美國人也會感覺到第二名離他們的差距也是不會太遠了。希望我們的實力能在五十年內超過,畢竟這是在保證不發生戰爭的前景下才能做到,美國的實力還是非常恐怖的。不管那個方面,要想超越只有全面發展經濟,沒有經濟做支撐,誰也無法與美國進行對抗。當然我們也看到了中國目前的優勢與不足,我們的綜合能力還是非常突出的,這一點美國佬也是有體會的,沒有實力他不會與你進行談判不會與你進行什麼交流,他的眼裡只相信強者,你比他弱,你就是肉。你比他強,你就有資格與他進行座談。這個世界已經處於一種高週轉,什麼都要快,你慢了,你就危險了,所以打贏一場戰爭要付出很多,一個民族的倔起,還要走很遠的路。


龍哥講民間故事


其實大家沒有意識到,有槍沒槍和治安關係不大,瑞士也是家家有槍治安有問題麼?,中國90年代中之前持槍人群也是很多,治安也好過現在。


北美GO


因為美國政府是人民選舉選出來的。

政府是為人民服務的。

政府不怕人民有槍。

人民也不會用槍,對付自己的政府。

如果不是人民選舉的政府,他就會害怕人民有槍。

他怕人民推翻他。


用戶2514177795319


禁槍是怕老百姓起義革命,跟安全不安全沒有一毛錢關係!政權不自信的表現!多黨制全民公投的國家老百姓可以合法擁有槍支,全民皆兵,殘疾人也能保護自己,相反有些國家玩具槍都判刑,這樣的國家別指望老百姓上戰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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