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浮市紀委監委關於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通報

“五一”將至,為持續營造正風肅紀濃厚氛圍,教育警示廣大黨員幹部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現將我市查處的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通報如下:

一、新興縣水臺鎮良田村幹部集體違規接受企業資助旅遊問題。2018年4月22日至27日,良田村黨總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陳達乾,村委會副主任陳月南,良田村村長陳建文,副村長兼三隊隊長陳海清,四隊隊長陳新海等人違規接受村內2間企業2.2萬元贊助費到北京旅遊。陳達乾、陳月南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陳建文、陳新海、陳海清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相關違紀款被收繳。

二、鬱南縣林業局水口木材檢查站站長楊勁等人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問題。2018年11月2日,楊勁與木材檢查站職工黃富、陳志仁,大灣鎮林業站負責人李擎清等人違規接受木材老闆陳某、李某宴請。楊勁在明知陳某飲酒的情況下仍然同意其駕車接送,返回途中發生嚴重交通事故。楊勁受到撤銷黨內職務和政務撤職處分,李擎清、黃富分別受到政務記過處分,陳志仁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三、羅定市羅平鎮營下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盧樹漢等人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6年2月,羅平鎮營下村委會盧樹漢、盧燕林、陳玲芳、邱來成、黃榮佳、梁桂杏、邱淼權等7名村“兩委”幹部在未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情況下,由村“兩委”幹部集體研究,以“工資、崗位責任制、電話費、車費、保險費”等名義,違規向全體村幹部發放補貼共計2.0092萬元。盧樹漢、盧燕林、陳玲芳、邱來成、黃榮佳、梁桂杏、邱淼權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相關違紀款被收繳。

上述3起典型問題,有的違規接受企業資助外出旅遊,有的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有的濫發津補貼為小圈子謀利。這些問題的發生,暴露出個別黨員幹部對黨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聞,明知紀律明確禁止,仍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上述人員受到嚴肅責任追究,教訓極為深刻,全市廣大黨員幹部都應從中汲取深刻教訓,切實把自己擺進去自省自戒,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作為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踐行對黨忠誠、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具體體現,使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內化於心、外化於行,成為日常習慣和自覺遵循。

全市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作為嚴肅政治任務,採取過硬措施,鍥而不捨抓好作風建設。各級領導幹部要把自己擺進去,帶頭抵制歪風邪氣、弘揚優良作風,形成“頭雁效應”。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一個節點一個節點堅守,對‘四風’隱形變異新動向要時刻防範,對享樂主義、奢靡之風等歪風陋習堅持露頭就打,對仍不收斂不收手、頂風作案的從嚴查處。同時,要突出重點領域、重點對象和關鍵環節,持續督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堅持不懈,管出習慣,抓出成效,化風成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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