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想咋欺負人!】朝陽這村官組團做惡敲詐勒索近10萬

近日,朝陽建平縣喀喇沁鎮劉家房身村委會書記兼村主任劉某,及其他六人組成的惡勢力團伙,被法院宣判。

據悉,自2018年3月至6月份,劉某糾集於某、趙某、劉某、劉某、王某、趙某形成惡勢力團伙,在當地實施敲詐勒索犯罪,並利用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的特殊身份充當“保護傘”。

具體事實如下:

建平縣喀喇沁鎮澤源養殖場位於建平縣喀喇沁鎮大馬廠村小馬廠五組。2018年3月份,澤源養殖場平整土地,僱傭鉤機和翻斗車運輸材料和土方,翻斗車進出養殖場的道路系一條幹枯河套,兩側有喀喇沁鎮劉家房身村村民耕地。

2018年3月13日,村支書劉某電話告知於某、趙某到河套查看自家耕地是否被壓,後劉某、於某、趙某將澤源養殖場僱傭的一臺翻斗車扣留至劉家房身村委會大院,劉某以村民土地被壓為由向養殖場主索要賠償款,並威脅不支付就不讓車輛經過,於永支付給其人民幣7.5萬元。劉某將其中3萬元存入村賬,令於某、趙某發放給村民3100元,餘款4.19萬元被三人私分。

2018年3月29日,村支書劉某以澤源養殖場在河套墊土擴路與村民耕地持平、河套有水時會導致村民耕地被淹為由向養殖場主索要賠償5000元,養殖場主要求與涉及耕地的村民商談,遭到劉某拒絕。養殖場主支付給劉某4800元。劉某發放給村民潘錫貴、趙志平、劉久海共計1900元,餘款2900元佔為己有。

2018年6月16日晚,被告人劉某與劉某堂、王某軍、趙某麗共謀對澤源養殖場進行敲詐勒索,後劉某堂、王某軍、趙某麗三人撿來幾塊骨頭,欲埋到澤源養殖場施工區域內,後因時間太晚三人將骨頭扔在養殖場附近。次日10時許,村支書劉某指使被告人劉某軍、劉某堂到澤源養殖場上墳,並謊稱墳墓被毀壞,后王某軍到達案發地點找到事先準備的骨頭,以此為由向養殖場主索要賠償。

6月19日早,劉某堂僱傭裝載機夥同劉某軍、趙某麗、王某軍、於某、趙某將澤源養殖場河套道路挖斷,以此向養殖場主施壓索要賠償,後幾人到喀喇沁鎮政府尋求調解未果,當晚劉某堂、劉某軍、於志慧、王某軍、趙某麗乘坐火車去往北京上訪以施壓索要賠償。

6月20日,養殖場主無奈給付5萬元賠償款,劉九志、趙志儉將5萬元取走後,電話通知劉某堂等人,劉某堂、劉某軍、於志慧、王某軍、趙某麗在北京通州火車站下車返回自家。上述5萬元存於被告人劉九志銀行卡,並被其使用。

綜上,被告人劉九志敲詐勒索三次,數額共計9.48萬元;被告人於某、趙某分別敲詐勒索二次,數額均為9.19萬元;被告人劉某、劉某、王某、趙某分別敲詐勒索一次,數額均為5萬元。

經法院審理認定,七人均犯敲詐勒索罪,村主任劉某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罰款10萬元。其他幾人被判有期徒刑1-3年不等,罰款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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