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应如何处理?

o丶柒言


在实践中,很多年长的法律人,会这样解释:刑事案件是敌我矛盾;治安案件是人民内部矛盾。虽然这样说从现代法律精神上不是很合适,但很形象的表达了各自性质的不同,特别是针对经历新中国建立时期的人来说,理解很清晰。

从法律上来说,区分犯罪和违法(犯罪是更严重的违法,特指违反刑法)

1、刑事案件是特指违反《刑法》规定的案件。行为人从公安侦查开始称为犯罪嫌疑人、检察院审查和法院调查期间称为被告人、法院判决后叫罪犯,到监狱后称人犯。

刑事案件根据不同情况,在公安环节可能撤销案件或移送检察院起诉;在检察院环节可能退回公安机关、不予起诉、向法院提起公诉这三种情况;在法院环节可能判决无罪、有罪。

一个完整的顺利的刑事案件程序:公安受案---立案--侦查终结--移送起诉--检察院审查--提起公诉--法院调查---法院判决。

2、治安案件是指违反《治安处罚法》全部和其他行政法律中的一部分的违法案件。行为人在调查时称为被调查人,违法嫌疑人。

治安案件由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并最终由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包括不予处罚、警告、罚款、拘留、驱除出境、吊销证件)。


嘉州自由奔跑


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虽然都是由公安机关处理,但性质大为不同。

治安案件适用的是行政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方式分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通常最多15天)。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刑事案件适用的是刑法,由法院作出刑事判决,所给予的是刑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为罚金、没收财产和剥夺政治权利。

对于刑事案件,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后,由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案件才到法院那里。法院要进行开庭,由检察员、律师双方辩论,最后定罪量刑。判处刑罚的,除了比较轻的外,要在监狱执行。

可见,刑案的处理流程要远远大于治安案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