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农村供销社“回归”,未来每个村都有,对此问题你怎么看?

一世童心27687097


农村供销社是一代人的记忆,现在重新“回归”农村我就得是一件好事。要是说未来每个村都有,我想还是很难办到的。其实供销社在有的农村是一直存在的,只是这些年来随着改革开放,供销社在农村的地位一直在下降。由原来很时髦的象征变成了现在很普通,甚至落后的代名词了。想当初那个年代,谁家要是有人在供销社上班,那真是牛的不得了。

供销社有一段悠久的历史,它的成立开始于建国,主管全国合作事业。后来逐步发展成为全国性的供销系统,成为一头连接生产企业,一头连接普通消费群众的供销合作系统。计划经济的年代,供销社可是在农村发挥重要作业。记得小时候家里买的油盐酱醋茶等等生活物资都是从供销社买,农业上用的化肥,农药也只有能在供销社买。当时虽然物资匮乏,但是供销社里卖得东西还算价格公道。比如如今的垄断企业,一味想着垄断市场鱼肉百姓好多了。

但是随着市场的开放,生产的一步步扩大,小个体商户的逐渐活跃,供销社的市场一点点萎缩。但是它曾经在农村建立的覆盖县、乡、村的三级经营网络依然在广阔的农村天地发挥余热。如今供销社能“回归”农村,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那是好事。当然供销社回到农村不能按照原来的方式经营了,除了要把物美价廉的商品带到农村,供销社应该承担帮农民把优质农产品卖出去的功能,让农民致富增收。


农家闲人


这个消息不知是否来自官方,记得小时候家里的油盐酱醋、针头线脑啥的都要到供销社去买,五分钱可以买根铅笔和几块糖,所以,俺娘要是需要到供销社买个油盐酱醋啥的,姊妹几个都抢着去😁,顺带着给自己买两块糖吃,在更妈幼小的心灵里感觉供销社那就是个百宝箱,只要有钱啥都能买到。

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农村供销社似乎成了过气的老古董,渐渐的淡出了农村市场,不过如今中华供销合作总社、河北省供销社和石家庄供销社依然存在属于国家机关,如今石家庄市供销社还有门店,经营的商品大部分都是各地的土特产,门面装饰都是绿色的统一标志,而省社也曾经营过名优土特产,门店在翟营大街嘉嘉市场,但后来不知为何撤店了。



如今,在计划经济大潮下。就算在偏僻的小山村恐怕都不止一家小卖店或小超市,供销社要回归农村也未必是一件坏事,全国连锁经营,那是相当的有规模啊,各地的名优土特产及商品可以互通有无,对百姓来说又多了一个购买渠道,最起码供销社是国家在统管,商品质量有保障,全国统一进货,商品进货价位从供商哪里也可以得到最大的优惠。不过凡事有利也有弊,如今的经营环境是绝对不可能和过去同日而语了,店好开但要站稳脚根并盈利实属不易,不管怎样,更妈都好期待😁,这似乎也是一种怀旧情怀,供销社的回归似乎正好填补了五零后乃至六零后对儿时生活的追忆!



庄里的更妈


供销社是上世纪五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全国城乡十分活跃和充满生机的政府服务部门,凡生活日用品副食均来自供销社,一般村级均有代销店,那个年代是计划经济时代,除粮食属粮油部门管理,余的吃穿用以及生产资料、包括牲畜禽蛋类副食,全都由供销社掌管,同时供销社还担负起收购农村的土特产及废旧物质,以及各种中药材的收购工作。在计划经济时代,供销社和粮站可称为人民群众的生活大管家!此一时彼一时,随着改革形势的不断更新和发展,在九十年初期供销社已经不复存在,均由私有制取而代之。

计划经济的年代供销社担负着全国人民的综合性服务工作,为全国人民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现六七十岁的老人们对供销社都有较深的回忆,随着计划经济的并轨转型,全国有的省市还继续保留着供销社的机构及部分服务门市,但在广大乡村几乎不存在有供销社,只有私有生活超市及便利店的存在。

在我国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振兴乡村建设,更快更好地建设好新农村的发展,如果恢复农村供销社,这个机构应当为政府当好参谋助手作用,由政府部门掌握购货渠道,严防购进假冒伪劣的生活高品坑害百姓,特别注重杜绝没有通过政府部门认定的假伪劣种子,农药,肥料,同时加强对农村当地土特产的收购转运,让农民能增加收入,对生活生产资料能放心安心,方便老百姓能就近解决买难卖难的实际困难,同时供销社应担负商品流通,活跃城乡经济流通渠道,但供销社必须是政府的服务部门,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作用,经济性质必须坚持公有制的管理和指导。老百姓会支持供销社的回归,并欢迎供销社早日成立,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保障部,生活生产及农资的供应部,为三农工作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和力量I











林海雪原185164327


如果农村供销社“回归”,未来每个村都有,对此问题你怎么看?


农村供销社在过去的时光里确实为农民做了不少有益的事情,在乡镇,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以及农产品的收购是由供销社承担,现在的供销社垮的垮,只是经营过去残存的铺面,经营内容严重萎缩,没有进展。供销社应该振兴起来,政府应该出台优惠政策、资金上给予支持,恢复重建农村供销社,使供销社能像过去那样更好地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



我认为恢复支持供销社起死回生对支持三农的发展至关重要,


第一,农村供销社有必要恢复重建,但不一定每个村都有,在比较集中的大村设置,否则养活不了职工。


第二,供销社是政府分布在乡村的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的基层组织,他的出现会抑制假化肥、假农药、假种子等假货在农村市场上的销售,因为供销社进货应该是正规渠道,只有把好县级进货关,假货就可以完全杜绝。


第三、农产品的收购与销售,农产品销售难是多年来农民最头疼的事情,农业丰产了,带来的是收购商压低收购价,农民丰产不丰收,一场空欢喜。各地供销社可以互通有无,农民丰产了,供销社就组织联系收购与销售,以微利参加经营,主要让利给农民。我们县有一个蔬菜生产合作社,有章程,合作社成立后,分户种植蔬菜,统一销售,蔬菜要收获了,合作社的供销人员出去联系,收购商来到农田首先收购的是供销人员的蔬菜,其次才是收购社员的,此时收购价格已经下降50%。这种松散型的经济组织对农民是无利的,政府部门支持农村合作社不如下大力支持供销社,上世纪九十年代政府下大力扶持面临破产的农村信用社,现在农村信用社在农村不是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老周说三农


写文章的文对¨供销社¨一无所知,所提¨问题¨令人哭笑不得。略举两例:供销社自产生以来从事就没消失过,一直存在,何来回归?

供销社是企业性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农村供销社以乡镇为单位组建,延伸进村的是其下属的代销代购网点。农村供销社对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具有重要助推作用,例如,它可以把分散的零星的形不成商品量的农产品、土特产品收购汇集起来形成附加值高的商品,使农民增收,城市增供。它也不是事业单位,是一个地道的挣钱吃飯的企业。

有人把供销社联合社与农村供销社混为一谈。前者为供销社的管理机关,代行政府职能,为参公单位,非事业单位。但要县级及以上级别行政区才设立。


手机用户58552990953


全国供销社包括直到地方县级供销社都搞成国有企业,不再搞集体企业,以便更好执行国家惠农政策,也有利于有效监管。供销社系统国有资本可建立从中央全国供销社到省级,到地市级,到县级国有资本分级参股,如中央参股省级30%,以此向下类推。全国重建国有供销社体系是大有可为,是广阔天地。作用如下:一、有效保障农资产品供给为真货好货,不坑农;二、能精准执行政府各项惠农政策;三、可更好推销地方特色农产品;四、可建立面向全国的互联网购,因有信誉保障,以及到镇乡的物流体系;五、可有利于县级经济发展,有利于县级劳动力就业;六、有利于从基层培养生产、工作先进模范,可为选择基层干部开源。

总之,曾经有抓大放小之说,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而重建全国供销社是大小都抓,大有所为,是时候了!


甘云雄


这个我并不看好。凡是民间能做好的事,政府都应该放手——这是所有市场经济体系的共性。做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凡事孩子能做好的事,家长都不应该代劳;凡是学生能做好的事,教师和学校都应该支持学生自己去做,他们最终一定能够做得更好!现代国家也是一个专业机构,应该把自己份类的事情做精做好,不能什么都管,管的越多搞的越糟。

有那么一句笑话,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如果你连放屁都要管了,人家的生活怎么自理?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如果你费老鼻子劲建起来的供销社,最后连一个村头留守妇女你都竞争不过,你怎么好意思维护自己的光辉形象?到时候再加个什么税费来输血,反而招来一片怨言,不是自讨没趣么?


金沙碧浪1


农村回归供销社,城市也有供销社。应该是好事,这个可防止市场物质的垄断捧台,对保障民生有好处。但不应再有事业国有单位形式地存在了,不应提牌享用资金消费,不应提权垄断经营为好。否则是浪费税务资金资源地。都应以市场的劳务形式同在,政府公司责任人须居高望远,全国生活消费市场物资及商品价格的实时连网了解,察情把控指导调配市场物资流通为好。以预防及应急市场危机出现调控的,服务型理念工作作为为是,做到能及时应对应急市场物价的变化而存在供销社为合适的。(我这个回答只属草层人独个之思,对供销社的资金来源及形式运营是不知懂的。)


榕容寅


不会再出现当年的风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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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欢迎!迫不及待!曾经为全国农村、农民活跃经济,保障供给,服务到家的农村供销社被彻底土崩瓦解,被一些维利试图的奸商所取代。痛哉!惜哉!由当年全国供销系统劳模李云楼引领的,全国集体经济的代表,供销系统的楷模,山西省原平市上阳武供销社,运作至今,仍集体所有,经久不衰!估计成为全国唯一社会主义集体供销社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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