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晓虹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根据区人民政府区长李少强的提请,经2019年4月29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
免去:
包晓虹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黄凤山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任命:
强 嶽 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包头市九原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4月29日
关于郑园园同志任职的决定
根据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周敏捷的提请,经2019年4月29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
任命:
郑园园 为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包头市九原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4月29日
关于赵金龙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张迎涛的提请,经2019年4月29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
免去:
赵金龙 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樊俊峰 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王俊生 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徐淑玲 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职务;
连维胜 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庭长职务;
巴 图 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小额速裁庭庭长职务;
王 昕 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王俊生 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徐淑玲 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巴 图 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樊俊峰 为区人民法院金融法庭庭长。
包头市九原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4月29日
关于胡挨成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张迎涛的提请,经2019年4月29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
免去:
胡挨成 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郑 娜 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任命:
白学东、白 娥、陈 慧、陈 娟、陈 蕾、陈 威、陈咏梅、丁俊秀、黄瑞玲、范 文、冯 魁、高存才、高清香、高秀芬、郭海斌、郭山江、郭 欣、哈斯巴格娜、韩 军、韩 龙、韩小芳、郝丽霞、何丽萍、花喜桃、黄 正、贾三小、贾志广、靳 娜、李 超、李建明、李 鲤、李 阳、梁 焰、刘贵喜、刘桂英、刘 剑、刘 杰、刘 洁、刘林套、刘 敏、刘瑞萍、刘文丽、刘文善、刘秀清、刘 彦、刘云飞、刘长青、卢剑波、鲁晓娟、罗随堂、吕风耀、吕国伟、吕红日、马 玥、毛海东、门秉瑞、莫日根、牛根才、潘 诚、石 岩、孙小宾、田建峰、王春生、王 枫、王根怀、王嘉荣、王建平、王丽华、王美清、王 敏、王文兵、王文林、王 喆、吴小雄、武新娥、徐青枝、许慧茹、许 婕、杨博文、杨丽萍、杨三梨、张成良、张春霞、张 东、张 锐、张瑞林、张智慧、张忠义、章 倩、赵晓华为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包头市九原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4月29日
关于李忠孝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根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新忠的提请,经2019年4月29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
免去:
李忠孝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法律职务;
任命:
杨晓霞 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姜 旭 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包头市九原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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