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检察院“五规范” 提升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迎来“船到中流浪更急”的关键时期。宿松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这一关键阶段,坚持周密实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通过“五规范”切实提升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质效。

一是规范提前介入。该院充分认识到,涉黑涉恶案件涉及证据认定、法律适用问题较多,检察机关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将对案件突破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该院严格执行省院提前介入的文件,对何时介入、怎么介入作出了明确规定。目前,该院刑事检察部已提前介入专案12起,提出意见70余条。例如,在办理洪某战等13人涉恶案件中,该院通过提前介入提出明确的取证方向和侦查重点,为下一步快速起诉奠定了基础。

二是规范案件受理。在办案实践中,针对侦查机关送案不明确黑恶案件性质导致案卡信息录入不准确的问题,为了统一执法思想、规范司法行为,该院建议宿松县公安局在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势力犯罪案件时,在移送文书中明确案件性质。同时,要求本院案件管理部门在受案时,进一步加强与侦查机关做好相关工作衔接,以提高案卡录入信息的准确性。

三是规范分案机制。涉黑涉恶案件社会影响大、人民群众关注度高。该院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坚持突出工作重点,更新司法理念,创新办案方式,打破随机分案的方式,以指定专人办案为主,让政治过硬、业务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对同一专案的不同个案由同一检察官或办案组负责,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如在办理黄某华等11人涉黑案中,通过组成以该院检察长和刑检一部负责人、刑检二部检察官助理等人为成员的专案组,提升办案效率。

四是规范“破网打伞”。涉黑涉恶势力能够在一定区域、行业形成非法控制,背后或多或少都会有“保护伞”的庇护,只有打掉“关系网”和“保护伞”,才能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土壤。该院注重健全完善深挖彻查机制,要求办案人员严审细查,凡审查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一律要专门审查分析“破网打伞”工作情况。

五是规范判决审查。为进一步强化审判监督,该院在对本院提起公诉的涉黑涉恶案件裁判文书进行认真审查的同时报上级院进行同步审查。重点是围绕指控质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定等方面进行开展,通过同步审查,不断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目前,通过这种两级院同步审查方式已对一起涉黑案件提出抗诉,并得到支持,为下一步工作提供了一些经验借鉴。(县检察院 刘欠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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