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99 证券简称:金种子酒 公告编号:临2019-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执行。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18年6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 于2017年5月2日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以上四项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上述通知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利润表中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8】15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17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7年度受影响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的“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变更前,公司按照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不同,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后,公司将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变更前,公司对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已发生损失法”,即只有在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发生损失时,才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变更后,公司将对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采用“预期损失法”,以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确认和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4、拓宽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5、进一步明晰金融资产转移及其终止确认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产生影响,另根据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相关信息,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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