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在斑马线上闯红灯被撞,机动车有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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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或听到有关行人擅闯红灯导致被撞的新闻,但是在这些新闻报道中,往往不会提及事故中的责任划分情况。那么,如果行人在斑马线上闯红灯被撞,机动车应该承担责任吗?又该承担多少责任呢?

首先,机动车承担责任是必然的。根据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到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马路,应当减速避让。”这条规定说明无论何种情况下,遇到行人横过马路时,机动车都必须进行减速避让,如果因未进行减速避让而发生交通事故,那么必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机动车需要承担多少责任呢?在交通法中也有明文规定,如果是行人在斑马线上不遵守交通规则,而机动车已经按照规定进行了减速避让,仍发生行人被撞的,由行人承担主要责任,机动车承担次要责任,这里的次要责任即承担10%的金额赔偿。

最后还需要强调的是,机动车在此类事故中并不都是承担次要责任,这条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并不适用。第一种特殊情况,机动车发生事故时属于酒驾、或者发生事故后逃逸,则机动车承担全部责任。第二种特殊情况,行人闯红灯,机动车并未立即减速避让,更有甚者直接加速撞上去,导致行人受伤或死亡的,则机动车承担全部责任。

综上所述,如果行人在斑马线上闯红灯被撞,机动车是必然要承担责任的。在机动车主动减速避让的正常情况下,机动车只需要承担次要责任,即承担10%的金额赔偿;若是在特殊情况下,则由机动车承担全部责任。所以在此建议,无论行人是否闯红灯,途径路口都请减速避让,既是为了他人的安全也是为了自己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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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开车撞到(撞死)闯红灯的行人,责任算谁的?司机该不该赔偿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承担?

1、你正常绿灯,无超速无酒驾无违法行为,行人采用“鬼探头”或者“高速奔跑”的方式横穿,导致你来不及刹车,撞死了,行人全责,你不用负任何刑事责任。但交通法规定,这时候你也要承担不超过10%的“补偿”,比如对方要求你赔100万,法律审下来你最多只要赔10万,而且有交强险的话可以由保险赔。

2、情况同第1条,但你有违规,比如略微超速(限速30你开100就不要说了,这叫危险驾驶),责任一般是主次责任(三七开),你只要赔30%,不承担刑事责任。

3、你正常绿灯,但对方以比较慢的速度闯红灯,或者对方在人行道上,你没有注意撞死了,你属于“没有仔细观察路面情况”,一般情况是五五开的责任。是否承担刑责(请看下面),钱你至少要赔一半。因为对方在人行道上,你没有减速或者让行,很多时候甚至要超过一半的责任。超过一半以上责任,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4、对方红灯,你撞死了,然后逃逸,或者酒驾、严重超速,你全责(或者主要责任),保险不赔,因为逃逸或危险驾驶,将被判定为“交通事故后逃逸、没有积极救治”、“危险驾驶”(指酒驾,严重超速),将承担刑事责任。

5、对方红灯,你看着不顺眼,直接撞上去,不好意思这叫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基本就10年起了,不判你死刑你应该很走运了。

总之,不管是不是红灯,开慢点,不要违法,过红绿灯或者可能有行人穿越的地方带一脚刹车,这叫“防御性驾驶”,你保护的不仅是你自己,而是多个家庭的幸福。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他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除了民事赔偿责任之外,还很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被追究刑责。

如果行人闯红灯,而驾驶员无任何违章情节的话,一般而言,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驾驶员的责任划分为次责,也有可能无责。注意,交通事故致死是否追究驾驶员刑责的依据是责任划分,驾驶员次责以下一般会不追究刑责,驾驶员同责或者主要责任、全部责任则构成交通肇事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城市道路一般都有限速,而且交通法规对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有明确规定,应让行人和优先通过车辆先行,本问题中驾驶员无责的可能性极少,但只要不被判定为同责或主责,一般不需要承担刑责。

但是撞死了人,民事赔偿责任是肯定的!

首先,机动车交强险12.2万是无需划分责任,这一部分必赔。而超过交强险的部分,按照责任划分进行理赔。

另外注意,交强险是广义的第三者责任险,是必须强制购买的险种,发生交通事故不论责任在谁,交强险部分都必须是强制赔偿的。

某种意义上说,只要发生交通事故,无分责任,交强险部分必赔。

交强险的出炉某种意义上也避免了(以往)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总会出现的责任人推诿卸责以及医院因为责任不明确导致不及时救治伤员等问题。强制赔偿极大程度上免除了以上问题的发生,交强险是强制购买的险种,机动车不买强制险本身就是违法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那交强险这部分你就只能自己承担了。


吉林高速公安长春分局


看车祸视频经常可以看到行人闯斑马线上的红灯导致被撞,新闻报道过后,就没有了后续说明,也很少提及责任区分,很多人第一个意识就是认为汽车应该赔偿。

遇到人行道必须减速

根据目前的法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也就是说明了前提,无论如何,司机在通过斑马线(人行横道)的时候都需要减速避让。

就算无责都要赔偿10%

而同样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哪怕是行人、非机动车理应负事故全责,机动车也需要承担10%的赔偿!也就是说,无论行人、非机动车是否有责任,机动车都需要赔钱!而官方的解释,为“出于保护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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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如果机动车将闯红灯的行人撞死,那么机动车驾驶员则需要负次要责任

赔偿金额由谁出呢?

如果出现了与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意外,又该怎么赔偿呢?这里需要分几种情况。

第一:车主没买车险。这个就没得说了,哪怕车主无责都要赔偿10%的话,车主自己掏钱。

第二:司机投保交强险,那么先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不够的部分再由司机自己赔偿,或者由所投保的商业险进行赔偿。

第三:如果司机只负责事故次要责任,那么基本由保险公司直接赔付就够了。


草根张鑫鑫


我觉得行人闯红灯走斑马线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就应该无责,行人是借用机动车道通行,就应该确保没有机动车的情况下通过,和绿灯通行有本质区别,如果在任何情况下都要让机动车让行是不对的,只会纵容行人惯性思维机动车他不敢撞我,更会加重交通堵塞,加重尾气排放造成更大污染,如果机动车右转越过斑马线那是应该礼让行人的


日月经天20621788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遵纪守法,人人有责!交通法规也应该一样!司机要遵守,行人也应该遵守!行人闯红灯,明显违法,就应该承担违法带来的一切后果!我们不能无原则的纵容这种违法行为。斑马线应该是行人在绿灯时优先通行的标志线,但它不应该成为违反交通规则者的保护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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