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結婚證後又離婚,彩禮怎麼辦?

你是誰649


這種事情,男方父母就不能妥協一下嗎?這男方也是傻,等媳婦懷孕了,公婆過來照顧不是順理成章,幹嘛人家新婚燕爾要來摻和。

都是成年人了,處理家長裡短要用智慧,而不是爭吵,還搞到離婚地步。孝順父母很正常,而且房子是男方父母買的,但是這個入住時間是有講究的。

女方為何婚後提這個要求,還這麼決絕,肯定領證前也討論過,男方當時肯定模稜兩可敷衍過去,或者說謊了。

至於彩禮,我不懂現在的婚姻法,我知道沒領證前談崩了,彩禮是會酌情退的。但是已經領證,而且在一起了,擺喜宴又不影響結婚實質,他們就是結婚了。這時候離婚就是打離婚官司,彩禮個人覺得不用退還,畢竟來了孝順父母或者平日裡開銷掉也很正常。

能在西安買房,估計家境也不差,現在正在賭氣階段,誰會為8萬塊搞得難堪,只不過雙方都認為在這段婚姻中吃虧了,尤其女方家。

如果小兩口感情還在,不妨勸勸小夫妻,公婆和爸媽都不要火上澆油。婚姻是什麼呢?不就是兩個年輕人組成自己的家庭,生兒育女,琴瑟和諧,孩子大了就該讓他們獨立,需要的時候才會出現,不需要的時候跟老伴在一起做飯散步聊天……

長輩不該過多幹涉年輕人的事,尤其他們的婚姻。

子女也不該愚孝,誰說跟父母住在一起就是孝順?那父母怎麼不跟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住在一起,盡他們的孝道。如果父母年邁不能自理,或者疾病纏身,那為人子女必然要照顧,可現在父母身體健康,剛結婚的小嬌妻還想自由自在一段時間,那是不是可以晚點住在一起。


韓夫人2019


能退就退一點唄,要是想完全退回是不可能的。除非新娘家願意,要是女方實在不願意退一分錢,那也沒有沒有辦法的事情,搞到最後可能只有用法律途徑來解決了。

我們廠裡也有一個大齡剩男的老員工,前段時間回老家去相親,然後相到了一個女孩子,兩個人談婚論嫁的時候。是先在老家擺酒訂婚的,然後男方就給女方家5萬多塊錢定金。兩個未婚夫妻在一起了一個多星期後。女方說男方騙她說是在市裡面買了一套房子,然而那套房子是在縣城裡面買的,因此兩家對於婚事雙方爭執不休,誰也不肯讓步,到最後未婚妻就回孃家了,說什麼也不肯嫁給男方,彩禮也一分不退。說是她自己跟男方訂了婚,而且被睡了一個多星期,名聲在她們那裡已經敗壞了,說什麼也不肯把5萬多塊錢訂金退給男方。

大齡剩男回到我們廠裡上班後,就把他訂婚這件事,跟我們所有的同事都說了,一直不停的在跟我們抱怨說,他未婚妻不肯把5萬多塊錢定金退款給他,說什麼他都不能答應……而我們廠裡的某些女同事也說,如果把定金全部退給你,那人家女孩不就被你白睡了嗎?訂金是不可能退的了。

怎麼說呢?結婚是一輩子的事情,一定要選對人,不然倉促結婚,就是這樣的後果。




泡妞36招


這件事起因是,女方不讓男方父母住進婚房,男方可以請女方親戚們協商一下,合理處理嘛!

女方真不願意,兩位老人暫時就不住婚房不就行了。兩位老人家也不能看因為這事,小倆口鬧離婚吧!如果兩家互不相讓,真鬧離婚了,我個人認為,八萬元彩禮,最多隻能退兩萬元給男方。

因為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就是有規定,女方也不予給退。因為,女方青春受損失,名譽受損失了。我一個黃花閨女,以後不能讓人家說我是:二手貨'。錢你都拿走了,人你也糟蹋完了,我能讓你白佔了這麼大的便宜嗎?

我提意,還是兩方都坐下來,共同商量一下,找出個適合雙方利宜的辦法,不要鬧到離婚這一步為好。


海羊的天


法律規定婚前收了彩禮而沒有結婚的,彩禮要退還,結婚了而沒有共同生活的彩禮也應該退還。

你家的情況屬於第二種,結婚了而沒有在一起共同生活,彩禮應該退還的。至於女方說自己被睡了不退還彩禮,我覺得男女在一起的親密行為都是在自願而平等基礎上所為的,談不上誰睡誰,互相身心滿足好嗎,男方又沒有強行逼迫她發生關係,她這個理由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考慮到女人天生弱小,可以雙方協商適當補償她一點,我覺得她應該退還大部分彩禮,否則男方走法律途徑解決,她更是一分錢也拿不到了


gf611


協商退吧,拿了結婚證又離婚,看來不是一個人的行過錯。既然邁向了婚姻,走在了一起,說明雙方還是有共同語言的。又想離婚,說明雙方有矛盾,如果可以彌補,最好還是別走這一步。下面說說彩禮的事,彩禮是古代男方娶親給女方的金銀財寶、綾羅綢緞,主要目的是取悅丈母孃和老丈人,滿意十里八村村民圍觀喝彩的心理,延續到現在。現在的彩禮和古代的功能是一樣的,有一句叫裝逼了還想跑,在這最恰當了。雙方以協商為主,不過按照現在婚姻法、物權法規定,無法證明是個人的都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財產五五分。這讓我想起了電影《心花路放》裡的王寶強,開頭就在切割板凳,一鋸兩半(他一半,他媳婦一半),認認真真的分割共同財產。


小李走天涯


這種情況很不好說,婚是你同意才結的。離婚你也同意離的,那彩禮不是你自願給的嗎?

從你描述的情況來看,人家也不算是騙婚,如果是騙婚人家就不會跟你領那個證,直接就跑路了,還用跟你這麼麻煩的辦離婚嗎?

人家女孩應該是看你,還沒開始生活就這麼不為她考慮,一家人站在統一戰線上,估計是對你寒心,你也沒有多愛她,她怕以後住在一起不好過,這情況你倆都有責任,不是單方面的。

至於彩禮,國家也沒有明文規定,退不退就在於你們倆協商了,退,你幸,不退,你也沒啥好埋怨的。

兩個人曾經愛過,因為家庭的矛盾導致分開,也是挺可惜的,希望能夠好聚好散,畢竟以後都要生活。



俺一直都很醜


我勸你們復婚吧。因為你們的離婚並不是倆人感情的破裂。而是因為住房問題,其實公婆住一起的好處是可以給你們在生活上給予照顧,有了小孩可以幫你們帶領,俗話說:“家有一老賽過一寶。”有老人的家庭真的是很好的。

當然新婚的小夫妻生活比較浪漫,怕公婆住在一起不方便,不自由。這也是大部分新媳婦不願和老人同住的原因之一。同時媳婦也怕老人嘮叨和干涉他們的私生活。所以作為長輩也應體諒小輩,能不住一起儘量分開住,這樣對大家也自由自在。所以我認為你們雙方隨便哪一方讓讓步,不就可以不離婚了嗎。我為你們離婚離得可惜。還是復婚吧。


山上人279


這件事,既是一個法律問題,也是一個個人事件。

從法律層面上看,結婚了不退彩禮。但是這個法律已不合適了,需要修改。

以前,或者很多年前,農村彩禮少,且離婚現象少,這種規定也許合理。但是,現在農村彩禮巨大,有人負債很多,而女方離婚很容易,這就不公平了,況且很多是女方提出離婚,女方二婚也有彩禮。

農村彩禮是男方父母逼迫送給女方父母的錢財,是約定,也是約束,更是誠信。

因此,應該修改法律,結婚時間不長離婚的女子如果離婚的理由不足,應當退彩禮,至少應當退一部分。

本問答中的這件事,從法律上層面看,結婚了不退彩禮。

但是,從人情上看,不合理。父母一輩子不容易,為兒子買套房,也有住的權利。

同時,本問答當中女子離婚理由不足,應當全部退還彩禮。

當然,法律不是永遠不變的真理,生活現實也不是每個人都講理,公道維權也不是怎麼容易,因此建議小編先生,找人協商,退還一部分彩禮也就算了吧!

也許,她愛財物永遠是真愛!


木二三裝


可以要求退彩禮的。

我之前看過新《婚姻法》這方面的司法解釋。現在給你找來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尚未一起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你可以根據以上的法律規定,結合你身的具體情況,蒐集相關證據。記住:證據、證據、證據,重要的事情說三遍。證據分人證和物證兩種,人證至少要有兩個人,一個是證人,一個是旁證。然後去法院起訴。

打官司是個比較勞民傷財的事情,也可以先協商,看看能退多少。協商不成,再去起訴,只要證據充分,法院都會支持你的。


小草的春天0000


一般約定情況下,看離婚出於何種原因。在確定彩禮的處置。

一、如果是女方的原因,特別是女方生理上的原因,那麼彩禮肯定的全部退換,甚至可以要求女方進行賠償,這個已經牽扯到騙彩禮錢了。

二、男方的原因,那麼彩禮肯定不會退的,畢竟剛結婚就離婚,那麼對女方的名聲傷害是很大的,在某些地方甚至會讓女方無法做人。

三、雙方都有原因。那麼這個就得雙方協調商討,看彩禮怎麼處理,不過一般情況下,會退一部分的,畢竟結婚本來就是個花錢的事情,既然又離婚了,那肯定的退一部分,當然,不排除一毛不拔之人,不願意退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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