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对200个耕地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予以激励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18〕1 号)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各市耕地保护任务量、2016-2020 年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结果等因素的基础上,经第 5 次厅长办公会审议,并公示后,评选出 2018 年度省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 200个,每个乡镇100万元奖励资金已经省财政厅下达。各市与当地财政部门对接,依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9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省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农整指〔2019〕1 号),予以贯彻落实。
2018 年度省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名单
临沂市
马厂湖镇、李官镇(兰山区);
八湖镇(河东区);
胜利镇、杨集镇(郯城县);
院东头镇、黄山铺(沂水县);
大庄镇、辛集镇(沂南县);
费城街道(费县);
朱芦镇、十字路街道、道口镇(莒南县);
曹庄镇(临沭县);
梅家埠街道(河东区);
柏林镇(平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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