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撫養費也想賴?武平一男子離婚後不支付撫養費被告上法院

连抚养费也想赖?武平一男子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被告上法院

離婚本就是婚姻關係的不幸結果

而協議離婚也算是

“好聚好散”的“皆大歡喜”

可如果離婚後

不履行當初協議的約定

那結果只會向婚姻的“傷疤”上

再“撒一把鹽”

连抚养费也想赖?武平一男子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被告上法院

案件詳情

女方鍾某與男方邱某於2007年2月25日結婚,婚後生育兩個女孩。2018年3月14日,鍾某與邱某簽訂《離婚協議書》,協議約定雙方自願離婚,小女兒邱某某隨女方共同生活,從離婚之日起邱某每月支付小女兒的撫養費500元。可離婚協議達成,辦理完離婚手續後,邱某並未按約定支付小女兒的撫養費,至2019年2月14日止邱某尚欠女兒邱某某撫養費5500元。

连抚养费也想赖?武平一男子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被告上法院

法院審理

武平法院經審理認為,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離婚後,一方撫養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份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鍾某、邱某離婚時就小女兒邱某某的撫養達成協議,該協議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內容合法,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具有合同性質,雙方應按協議履行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遂依法作出判決男方支付孩子的撫養費5500元

连抚养费也想赖?武平一男子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被告上法院

檢察官說法

離婚協議是男女雙方共同簽署的關於解除婚姻關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子女監護與探視、子女撫養費等方面的書面協議。達成的離婚協議一旦進入要式登記即辦理相關的離婚登記手續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本案中,鍾某與邱某自願達成離婚協議,協議內容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雙方應按協議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

连抚养费也想赖?武平一男子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被告上法院

奉法君提醒

相伴終老本該是婚姻應有的歸宿,如果真無法相伴一生,那也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尤其對於有小孩的婚姻來說,一方感情或者經濟支持的缺失都會給孩子的成長帶來不利影響。夫妻雙方在協議離婚時,務必慎重考慮,既要有利於婚姻關係的順利終結,更要有利於離婚後長期共同關心撫養孩子的成長,切勿信口開河,推卸責任,讓原本趨於平靜的生活再起波瀾。

连抚养费也想赖?武平一男子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被告上法院

END

连抚养费也想赖?武平一男子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被告上法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