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到外省快三十年的妇女,两边无户口,农村类似情况很多,该怎么办?

用户373997824800


作为长期在农村一线工作的基层人员,外嫁女两边都没有户口的情况,并不是常见的。按常理是嫁到夫家就随签过去,当然也有留在原来老家的,除非这个女的原来就是超生无户口的黑户,否则不可能平白消失。

在日常入户收集信息时,我们会遇到已出嫁,户口还在原籍的,这种一般是两边走或是只有一个孩子,因为感情或是财产继承等原因不舍得迁出,又或者是没有时间暂时没有迁出。

也有遇到结婚了,户口没有迁过来夫家的,这种情况我们一般会以实际情况为主,按照收入共享原则,就是她的收入,跟哪边一起花作为判断标准,把这个人纳入哪边的户口人数统计里。

题主问到的这个情况,应该是有一个可能,就是户口办理的迁出手续,后面由于不重视或者其他事耽误了,没有去办理迁入手续,导致两头不靠岸。

现在有可能因为面临拆迁、养老或者农村其他政策收益了,才想起来找户口在哪。

遇到这种情况,也不要急,去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问问,在村委出具证明,附上所需材料,一般都是可以把户口补上的。


九万青年


受地区发展不平衡等多种因素影响,长期以来我们国家户口跨省(直辖市)迁移有很多限制。比如,要想把户口迁到北上广深等发达省份和城市,需要满足很多条件。同时,不同地区的户籍人口享受的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子女入学等政策也有很大差异。

正是上述原因,才导致了题主所说的“嫁到外省快三十年的妇女”户口无法迁移。而且,类似情况很多。

但是,并不是像题主说的那样“两边无户口”。而是户口仍在原籍。这些嫁到外省的农村妇女面临的最大问题是:

第一,虽然户口还在原籍,但是户口原籍村子取消了她们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也就是村民待遇。在娘家村子里,她们没有承包地、宅基地,不能参与集体经济分红,遇到征地拆迁也得不到补偿、安置。这就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第二,由于户口无法跨省落到婆家,很多婆家的村子也不承认她们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也就是在婆家村子里,她们同样也没有承包地、宅基地,不能参与集体经济分红,遇到征地拆迁也得不到补偿和安置待遇。即使有,也是随着婆家,借丈夫光。同时,由于没有户口,她们也享受不到所在省、市的户籍人口待遇。

第三,最无奈和悲催的是:她们一旦离婚,绝大部分都是“净身出户”,在娘家和婆家都成了没有身份的人。离婚后,回到娘家就是寄人篱下。如果自己再有哥哥或者弟弟,面对大姑姐和小姑子,处境艰难可想而知。

上述问题,就是典型的重男轻女陈规陋习,是对农村妇女权益的侵害。同时,也是女儿远嫁的风险。

上述问题,已经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并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改进措施:

第一,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出嫁女合法权益。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

第二,国家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吸纳全国妇联为成员,主要目的就是: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在顶层制度设计上,要充分尊重全国妇联的意见,保护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

第三,很多地方已经按照户籍确认出嫁女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也就是出嫁女,要么在娘家,要么在婆家,要“靠上一头“。

第四,国家户籍制度改革不断加快。比如,今年四月份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政策,进一步取消或者降低了户籍政策规定。今后,跨省迁移户口将会变得会越来越简单。

第五,全国人大正在组织修改《土地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增加或者进一步明确出嫁女权益保护的内容。

第六,在新一轮的承包地、宅基地登记确权和颁证过程中,女儿、出嫁女被确认为承包地、宅基地“共同持有人”。

总之,由于合法的权益得不到落实和保护,社会地位低,导致越来越多的农村女孩“逃离”农村,造成农村光棍问题越来越突出。个人认为: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是社会倒退,是一个可以影响农村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问题。同时,农村妇女跨省外嫁,有一些存在“买卖”婚姻问题。


方金飞Jerome801


受地区发展不平衡等多种因素影响,长期以来我们国家户口跨省(直辖市)迁移有很多限制。比如,要想把户口迁到北上广深等发达省份和城市,需要满足很多条件。同时,不同地区的户籍人口享受的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子女入学等政策也有很大差异。

正是上述原因,才导致了题主所说的“嫁到外省快三十年的妇女”户口无法迁移。而且,类似情况很多。



但是,并不是像题主说的那样“两边无户口”。而是户口仍在原籍。这些嫁到外省的农村妇女面临的最大问题是:

第一,虽然户口还在原籍,但是户口原籍村子取消了她们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也就是村民待遇。在娘家村子里,她们没有承包地、宅基地,不能参与集体经济分红,遇到征地拆迁也得不到补偿、安置。这就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第二,由于户口无法跨省落到婆家,很多婆家的村子也不承认她们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也就是在婆家村子里,她们同样也没有承包地、宅基地,不能参与集体经济分红,遇到征地拆迁也得不到补偿和安置待遇。即使有,也是随着婆家,借丈夫光。同时,由于没有户口,她们也享受不到所在省、市的户籍人口待遇。


第三,最无奈和悲催的是:她们一旦离婚,绝大部分都是“净身出户”,在娘家和婆家都成了没有身份的人。离婚后,回到娘家就是寄人篱下。如果自己再有哥哥或者弟弟,面对大姑姐和小姑子,处境艰难可想而知。

上述问题,就是典型的重男轻女陈规陋习,是对农村妇女权益的侵害。同时,也是女儿远嫁的风险。

上述问题,已经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并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改进措施:

第一,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出嫁女合法权益。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

第二,国家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吸纳全国妇联为成员,主要目的就是: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在顶层制度设计上,要充分尊重全国妇联的意见,保护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

第三,很多地方已经按照户籍确认出嫁女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也就是出嫁女,要么在娘家,要么在婆家,要“靠上一头“。

第四,国家户籍制度改革不断加快。比如,今年四月份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政策,进一步取消或者降低了户籍政策规定。今后,跨省迁移户口将会变得会越来越简单。

第五,全国人大正在组织修改《土地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增加或者进一步明确出嫁女权益保护的内容。

第六,在新一轮的承包地、宅基地登记确权和颁证过程中,女儿、出嫁女被确认为承包地、宅基地“共同持有人”。

总之,由于合法的权益得不到落实和保护,社会地位低,导致越来越多的农村女孩“逃离”农村,造成农村光棍问题越来越突出。个人认为: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是社会倒退,是一个可以影响农村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问题。同时,农村妇女跨省外嫁,有一些存在“买卖”婚姻问题。由于远离娘家,加上农村风俗习惯差异大,一旦离婚,女方境遇大都比较凄惨……。

大家对农村女孩远嫁,特别是跨省外嫁有什么看法?


二胡说三农


农村也是隔几年就有人口普查呀?我们老家是真实的挨家挨户走访的,现在这种情况不太多了吧。


嘟嘟记录生活


去一方当地村、乡出据证明出生地.年月日证明,到另一方补办户籍。


仙鹤66


只要人还在,总能解决问题


圆圆63265


以前做过人口普查作,怎么能两头无户口呢?当地领导是吃什么饭的,妇女工作的作用昵?


水瑜59459


建议向派出所查询,按照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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