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济医院中涉事医生给病人看完病后再去警局有什么后果?按正常人的思维,他能跑吗?

qianqiyiyuan


这个问题有个导向性的不妥之处,在这件事情中,当事医生根本不存在跑的问题。

当时的事实都很清楚,赵医生没能立即去警局并不是为了要给自己争取逃跑的时间,可能在他看来这只是一个小纠纷,没必要那么急。当然,这里面存在两个问题,一个是医生的职责,一个是警察的职责。由于当事双方的沟通不到位,加上对彼此职业规则了解的不到位,才导致了后面的事。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处理此类事情,彼此都有提升的空间。

在这件事中,许多人一直揪着加号患者骨折的问题不放。而在警方通报中,只提到了当事人骨折,并没提到导致其骨折的原因。这让不少人便将骨折的责任加到了赵医生身上,但其骨折的真正原因暂时并不知晓,也并没有确认就是赵医生造成的。不过有一点,如果患者的骨折真是赵医生造成的,那么警方不可能让其回医院继续就诊,起码会暂时拘留,因为涉及到了人身伤害问题。而事实是,赵医生去派出所配合调查后,便回到了医院继续为患者治病,这也许可以说明一些问题。

原本,这并不是一件多大的事,赵医生肯定也有不对的地方,但也并不是刑事犯罪之类的大错误,因此,没有逃跑的必要,小错不需要跑,大错跑也跑不掉。

另外,在事情发展的整个过程中,并没有听到当事患者的声音,哪怕是一句辩解。例如其骨折的问题,如果真是赵医生导致的,按照正常情况,患者肯定会理直气壮的要求赵医生负责、甚至赔偿。但至始至终患者并没有提出任何诉求,这让旁观者产生了一系列的疑惑及猜想。

尽管这是一件小事,但却产生了不小的影响。事情发生后,上海的几家大医院相继表示以后禁止为患者临时加号,不知这个规定会不会陆续受到全国各大医院的相应。如果真这样的话,最终损失权益的不是医院和医生,而是急需救治的患者。得到这样的结果,不知大家是什么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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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仁济医院赵医生与患者家属韩某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对方倒地受伤,经验伤,韩某右侧第10根肋骨骨折,右侧第9、11根肋骨疑似骨裂,属于伤情比较严重;而赵医生只是上肢及右颈外侧软组织挫伤,属于轻微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由此可见,赵医生的行为已经由普通治安案件升级成为“刑事案件”。

所以,现场处置民警依法对赵某口头传唤,在遭到赵某拒绝后,将其(手铐)强制带离诊室,乃是按照法律程序秉公办事。

然而在强制带离赵医生至候诊大厅时,赵某激烈反抗遂与民警发生肢体冲突,民警依法使用手铐将赵某强制传唤至派出所内接受调查,并未有何不妥当之处。更何况,民警在处理上已经考虑到了人性执法和对医院医生的特殊关照(民警在等候赵某继续接诊约20分钟后,提出由院方安排其他医生继续接诊,赵某拒不接受,才采取措施将其强制带离诊室)。

可能有人会讲,人家是正在接诊的医生,能不能“在赵医生给病人看完病后再去警局”呢?当然是不可以的,因为赵医生在肢体冲突中导致患者家属韩某多跟肋骨骨折,从伤害的结果来看,俨然触犯了刑律,如果对其不及时采取强制措施,不仅患者家属韩某不满,而且也违反接警处置之规定,会造成一系列社会不良影响。

至于如果警察不及时采取强制措施,赵医生会不会选择逃跑来躲避法律制裁呢?

要知道人的思想行为很难揣测,毕竟他已经触犯了刑律,后果比较严重,有这个前提再参杂人性的自私和弱点,什么结局都可能会发生。


霍小姐的八卦炉


说点不相干又相关的二件事。

2014年南京检察院一女干部因为女儿住院后院方安排一男患者入住同一病房跟值班护士发生纠纷。随后检察阿姨用雨伞殴打护士,击打部位在背上,护士当场受伤,瘫痪倒地。事情曝光之后医疗界自媒体群情激奋,公安迅速介入。受伤护士被打后无任何明显外伤,但瘫痪在床,无法进行伤情鉴定。后来有专家认为护士是心因性瘫痪,被检察阿姨用雨伞击打背部和冲突引发情绪变化可以造成此症状。公安部门在缺失伤情鉴定,无法明确被害人构成轻伤的情况下将案件立为刑事案件,将打人者刑事拘留。后护士康复痊愈,且未闻有后遗症,公安撤案放人。

如果事件没有涉及医患标签,没有医疗自媒体推波助澜,警方不可能在没有伤情鉴定,且按照常识打人者击打程度不可能造成瘫痪的情况下将案件强行立为故意伤害案,并将打人者刑事拘留。我也不认为在检察院任职且女儿还在医院住院就医的嫌疑人有逃跑的可能性!

2018年积水潭烧伤科医生超人阿宝与患者发生纠纷,在诊室发生肢体冲突。患者离开后阿宝持械(敷料钳)追打患者,患者(二人)反击。事后双方各有受伤,阿宝手指骨折,轻伤以上,患者软组织损伤,轻微伤。二次肢体冲突先动手的都是阿宝,且在第一次冲突结束患者离开后持械追击。事后患者被刑事拘留,阿宝被行政拘留。

冲突中阿宝受伤部位是手指,大概率是争夺胸器的过程中造成,如果参考江苏龙哥案的标准,我认为患者是正当防卫!

二个案件当初网上都有视频,有兴趣的可以去搜下,也可以去知乎看看各位医生的立场,然后对比下本次事件


独扬


既然受邀,就来回答一下。

这个事件,到了现在,医生自媒体们还在群情激愤,各种怪话都有,说以后不加号的有之,为赵医生1200块的挂号费欢呼的有之,这也反映了现在医生们的素质和修养,对这些医生而言,从医仅仅是为了谋生和发财。

怎么正确的看待这件事呢?

很简单,换位思考。假设你处在当事警察的位置,你会如何处置呢?

假设你又处在医生的位置,你又如何处置呢?

先说说当事警察。

你现在出警,发生在医院,医生和病患纠纷,病患躺在地上,说医生打人,你首先的判断是什么?是病人在闹事?还是病人是假装的?对不起,这一切都只是主观判断,先入为主是处警的大忌。那么警察处警的时候,因为他经常要处在调停者的角色,所以,他不能有任何偏袒其中一方的表现,否则,他就会引火烧身,把矛盾转移到自己身上。很多时候,现场并不适合调查和调解,那怎么办,只有把双方带回派出所,也就是传唤。但是,现实执法中,不配合的人大有人在,仁济医院的赵医生只是众多不愿配合的人的一个。医生可以说有病患没看完,领导可以说有会要开,每个人都会有重要的事情要去做,似乎每个人的事情都比配合警方调查都要重要,如果警察每个人的理由都接纳,那就不用干活了。这个事件中,赵医生在获得二十分钟的时间里,没有把手上的事处理完,然后配合警方调查,在处警的警员看来,医生的行为,是逃避调查。这里,我必须坚定的支持处警的警员,他和所领导不同,并没有因为赵医生是名医就停止执法。假如,警员见到社会名人就畏手畏脚,相信也不是普罗大众乐见的。

再来换个位置,站在医生的角度。

碰到仁济医院赵医生那样的事,确实挺烦人的。我在医院看病的时候,也会见到试图插队和对医生不礼貌的患者,甚至伤医事件也时有耳闻,当然,医生优先给自己的关系户插队,优先看病,也是常理,相信很少有医生敢拍胸脯说,没有帮亲戚朋友行过方便。但在医院的实际情况下,因为化验需时,往往拿化验结果后,都不会再去挂个号,而是直接去找医生看结果,象赵医生那样300,1200的号,应该也是只需要挂一个号,而无需再挂号的了。而事件中胡某的意外发声,让我不禁恶意的猜想,以胡的社会地位,其岳母,搞不好就是关系户之一。恐怕这也是因为当时赵医生正在给胡岳母看病,才会对别的病患不耐烦的原因。当然,这只是恶意的猜想。好,这且不说,纠纷发生了,且不说医生和患者有没有发生直接的肢体冲突,但医生就是被病患告了,而且警察也到场了,并且病患自述被打断了肋骨,怎么办?正常的医生,当然不会认为自己会因为这种小事而逃跑,但是,如何处理,就显示医生的智慧了。这个时候,是不是应该向院方值班领导报告,是不是应该停诊,是不是该优先处理这件麻烦事而不是无视他呢?平心而论,仁济医院的事情闹成这样,和医生也不无关系。

啰嗦这么多,很多人也不爱听。但我还是想说,尊医重卫,并不代表需要给予医务人员特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输赢全靠浪


近期在上海市仁济医院发生的所谓“警察铐走医生”事件,其实本来只是一个就诊排队先后秩序的小问题。现因处置不当引起网络风波。

网上医生群体及很多熟悉上海医院看病流程的民众认为,患者方插队违反了就诊规则;也有很多网友则认为引发冲突的后果是患者肋骨骨折,警方铐走医生并无不妥。仁济医院看病顺序之争孰对孰错? 涉事医生是否需要事后去警局?事实已经做出了可靠的回答。目前,当事的各方已经达成和谐退让的默契。仁济医院所发生的一位医生与一位患者就就诊排队秩序发生的纷争从客观上破坏了医院门诊的公共秩序,其事件的发生及后果与公交车的抢夺方向盘事件是类似的,所不同的是此事件中,警方作为公共秩序的维护者并未起到维护公共安全的作用。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在过去物质较为匮乏的年代,老一代人都有在拥挤的消费、购物、乘车等场所排长队拼挤挣扎的经历。如今社会发生了长足的变化,人山人海拥挤不堪的景象仅限于大型医院与春运期间的火车站、客运站。就医通常少不了等候与排队,如果是遭遇手术或特殊治疗,则少不了托人找医院关系,若是到外地就医,则会遭遇天不亮就要起来排队挂号,从门诊号票贩子手中高价购买门诊号。尤其是国内的知名医院。笔者也曾清早去儿童医院排队挂专家号,排队长度居然蜿蜒数百米,排号人紧跟队伍的运动量犹如长跑,有时还需要冲刺才能跟上排队的节奏,今天还让民众遭受如此悲催的看病体验显然是很不合适的!在当今世道,唯一能感受到昔日苦恼的地方就数我国的大型医院。

由于患者看病耗时较长,诊室等候是一个不舒适的体验,若是患者等候环境嘈杂无序,患者的体验则是一个较为痛苦的过程。难怪有人说,“我本来是到医院看病的,这医院排队能让没病的人患病”。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是预约看病,而我国是世界上唯一采取医院放纵式就医模式的国家。中国医疗的模式在建国早期用的是苏联模式,占人口少数的城镇居民才能享受公费医疗,大多数农村居民则无医保,医院属机关事业单位,那时医院设施陈旧,医院人浮于事,工作效率低下,民众去省外大型医院看病则是受限制的。上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后,国家给医疗系统松了绑,医院试用了以药养医的改革,采取无论大病小病都来者不拒的看病模式,我国大型医院不但看疑难杂症,还会看感冒、做阑尾手术,而且还从基层医院或基层医生手中抢夺病人资源,自然很快行业竞争中崭露头角。我在对学生授课时,把我国门诊看病方式称之为“中国式过马路”看病模式。大家要知道,我国大型医院纷纷发展为年收入百亿元、数十亿元的国企巨轮,都是得益于“中国式过马路”的看病模式,大型医院里人山人海的排队拥挤其实都是在大型医院营销策略支配下有意而为之的,人流量越大获利就越丰厚是商界的常识!由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相关管理部门放松了对医院的宏观管理,大型医院充分发挥其在医疗市场上独一无二的竞争优势。大型医院以其高效的企业化管理与高超的医疗水平,吸引社会上大量病人资源前去就诊,从而印发了中国医院体系整体的失衡。我国医生数量虽然达360.7万人、年诊疗83.1亿人次,但是民众信任的医生仍然多为少数大型医院医生。造成这起事件的主要原因还是我国大型医院的医生稀缺,不过我国医院的医生编制管理是由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制定的,医院无权自行选择。我国一家近千张床位的大型医院大约只有不到一千名医生,而美国相同规模的医院却拥有2万名医生。在目前的医疗就医环境中,医生自然是疲惫不堪,但最遭罪的还是在医院中看病的民众。可是媒体对民众的痛感并不在意,甚至年初还有媒体为我国大型医院门诊的“井喷”现象感到自豪的,实际上我国大型医院井喷的出现是中国医疗事业的耻辱与管理的失职。好在我国卫生管理部门现已意识到大型医院不能盲目膨胀了,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的加强基层医疗、建立家庭医生签约制度、推动社区卫生事业发展等政策的都在弥补国家医疗体系的失衡。


实际上类似的患者于医院的冲突几乎每天都在发生,只是未酝酿成治安事件而已,大家在“中国式过马路”看病模式下混乱就诊已经习以为常。

很多网友表示各方退让一步,达成和谐一致就妥了。很少有人思考一下医院就诊的公共秩序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不是退不变退让的道德问题。很难想象在司机与乘客发生冲突时,警察会铐走司机?中国医疗仍然缺乏为亿万民众提供的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刚强胆壮陈明


仁济事件几点思考:1.手拷这种东西是坏人的标签,警察不应对医生使用此物件!属警察用具过当!2.医患纠纷动手肢体碰撞是人民内部矛盾,警察到场最应该做的事就是劝和!3.将患者方带到患者区,让医生继续在岗位上工作,而警察可以先了解患者一方情况,也不需要去派出所,因为派出所在老百姓心目中也不是啥好地方,易造成公民心理压力和不好印象,4.这里仁济医院安保系统不给力,没有在第一时间在现场调解,应该在每层设一医患调解室!如出现医患纠纷,院方应首先介入先行对患者调解,而医生尤其是专家医生,资源紧缺,不能耽误其它患者就珍!5.医疗制度要做巨大改变,勉费医疗,团队珍疗,社区逐级诊疗,让患者去面对医疗团队的诊疗结果,有力于大太降低医患矛盾并大大提高治病精准力!充分利用高新技术互联网功能达到医生的使用效率!6.警方对内(自己国家的公民)多一些善良,微笑,温和,谦恭有利于提高警方正面形象,多些服务,帮助,救济,扶困有利于提高国家政府公信力!内柔外刚是警方应改变之处!一个公民之微言谨供各方参考!


Lidongsheng


这件事上我始终觉得是出警的警察缺乏应变和判断能力。首先你处警地方本身是一个需要严格执行诊疗秩序的医院,作为这个诊室的主要责任人是赵医生,他需要一个患者严格遵守诊疗秩序,才能保证医疗工作有序进行。出现这么一个无理打破现有诊疗秩序的人是出乎预料的,警察到现场首先是保证诊疗秩序的正常进行,而不是中断诊疗秩序。百年仁济就是靠患者遵守医疗秩序才能享誉至今,发生破坏医疗秩序的事件中警察协助破坏医疗秩序的人中断正常医疗工作是本末倒置。这里不是大马路上的纠纷,可能需要厘清原委比较麻烦。就像交警处理交通纠纷一样,首先保证通行。现场警察完全可以和赵医生预约到所时间,及时把报警人带到派出所询问,如果,有伤及时开出验伤单。这样一点都不影响事情处理。事实证明赵医生被带到派出所后马上返还继续进行诊疗工作。报警人觉得不公平,直接告诉他,保证单位正常秩序是警察进行治安工作的前提,不影响事情处理。举个栗子,医院好比“信访办”,患者好比“访民”,当后面的访民越位影响信访工作正常进行被推倒,难道警察到现场会给信访办的工作人员戴上手铐吗?同理,给赵医生戴手铐实际就是缺乏应变能力的表现。现在弄得医警关系不太顺溜了,警察的声明和医生协会的声明就是哥说各话,谁都想方设法在其中自圆其说,大家都被动。


知行致远1


患者家属被打成肋骨骨折和疑似骨折是真是假,这么多天了,警察只字不提,这其中肯定有诈!如果赵医生确实把患者家者的肋骨打成骨折和疑似骨折,那就构成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患者家属没有受伤或为陈旧伤,患者家属涉嫌报假警和诬陷他人,理应受到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警方在情况通报中,言之凿凿的说,经验伤,患者家属被赵医生打成一根肋骨骨折,两根肋骨疑似骨折,并称这是传喚和强制传喚赵医生的理由和证据。请问,事发后患者夫妇被警察直接带到了派出所,难道派出所配有x光机或法医,不然怎么验伤?事发这么多天了,舆情也在不断发酵,警方都没有拿出被打成骨折和疑似骨折的相关证据,难免使人不生窦疑。一起很平常的医疗秩序纠纷,演变成激烈的医警冲突。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事件的始作俑者,事后消声匿迹,躲在一旁坐山观虎斗,反倒把维持医疗秩序的医生和处理纠纷的警察推到了风口浪尖。


手机用户50096274335


这个事件很多人看问题角度不对,警察让赵主任去派出所做笔录,不是怕他跑了,是医生,有正式职业,是名人很多人都熟悉,另外,案子就是医生眼里的一个小纠纷,又不是杀人放火的大案子,所以,不存在跑不跑的问题,也不可能跑。

警察为何着急让赵医生去派出所录口供,第一是因为纠纷是双方的事,不能仅仅带走一方,所以对方就直接提出,双方都得去派出所,实事求是的说,这个提议并不过分,可以说那对患者也是老实人,否则,如果患者说,医生不去派出所,我也不去,警察还真没啥办法。

第二就是警察执法过程中要避嫌,否则就是执法不公正,出现这种舆论,对警方不利,所以他们也要尽量避免,这次是涉及到医生,所以很多人们都给与很多支持,试想,如果是其他场合,两个人打架,只带走一方,另一方不带到派出所,会是啥结果?会被骂死吧,网上这样的舆情已经不少了,所以警察会一视同仁的对待当事双方。

从这件事的后果看,警察要求医生去派出所也没什么错误,所以警察认定合法的,从对方的伤害结果看,肋骨骨折骨裂,这已经是刑事案件了,所以,整个过程,从法律角度是没啥问题的。


韩东言


事发当天,诊室外己有侯诊患者,还有己预约挂号患者正在去医院的路上。无论什么原因,警方把正在出诊医生带离诊室,那些候诊病人找谁看病,此时此刻出诊医生的接诊工作是不可替代的,医生脑子里还想着复诊的病人。如果警察等医生看完病人再带离,医生一定会配合的。那些己挂号候诊的病人最无辜,客观上造成看病更难!无论是谁,正在进行有利于社会的行为,等这个利他行为结束后再接受法律约束。医术水平是不可替代的。如果可以相互替代,看病就不难了,也就不必寻找名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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