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職稱暫時不能取消,那麼評聘分離好?還是即評即聘好?

洪爺33344611


我認為,教師職稱的評聘,無論實行"評聘分離",還是“即評即聘,評聘結合”,只要依然存在“名額指標"的限制,兩種形式在實質上沒有多大區別,換湯不換藥而已!

"三味"所在地在2016年以前,教師職稱實行的就是“評聘分離"形式,自從2016年以後,才開始實行“即評即聘,評聘結合"形式。"三味"2017年評的高級教師職稱,正是“即評即聘"政策的首批“受益人"。

下面我簡單談談這兩種形式的好與壞:

首先,關於“評聘分離"。

所謂“評聘分離”,就是評職機構與聘職部門互不干涉。職稱評審機構只負責對教師職稱的申報資格和條件進行審核,對滿足某職稱條件的申報者,予以評審通過,並沒有指示名額的限制。

而職稱的聘任,是由政府人社部門負責管理的。人社部門根據學校編制人數比例,對各級職稱限定了聘任名額指標數。人社部門不管你學校有多少人評上了職稱,反正只給你一定的聘任指標。至於誰聘上誰聘不上,那是學校內部的事。

記得以前,我們老師有兩個職稱本本:一個是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另一個是專業技術資格聘任證書。


當時,我們很多老師評上了初、中、高級職稱,但是卻經歷了漫長的“待聘”歲月。我校有位老師2010年評上高級,但一直到2016年實行"即評即聘"時才無條件聘上。就拿“三味”本人來說,1998年評上中級職稱,2005年才聘上中級職稱。

其次,關於“即評即聘"。

“三味"所在地從2016年實行“即評即聘”,意味著只要評上,就能聘上。

表面上看,它避免了過去那種漫長的"待聘”煎熬,但實際上又增加了“待評”的煎熬。因為雖然可以“即評即聘",但對“評”的名額指標作了嚴格的限制。因此,依然不可能從根本上滿足“夠條件的老師"如願評上職稱。

實行“即評即聘",對鄉村教師確實帶來了很大好處。因為現在職稱制度改革,多地已實行“鄉村教師不受崗位指標限制"的優待條件,作為具備一定鄉村教師教齡的教師,只要資歷、業績等條件充分,職稱上不再有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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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味聊教育


中小學教師職稱問題一直關注率很高,因為教師工資是以職稱級別來確定的。

由於教師職稱評聘中存在一些問題和矛盾,許多教師呼籲要求取消中小學教師職稱。但教師們應該清楚地認識到,從目前情看,中小學教師職稱是不會取消的。

因為國家對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作了明確。2018年2月印發的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明確:“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和考核評價制度改革。

適當提高中小學中級,高級教師崗位比例,實現職稱與教師聘用銜接"。

2019年2月中辦,國辦印發的《加強推進教育現代化實施方案(2018一2022)》中明確:“修定高等學校,中小學和中職學校教師崗位設置管理指導意見,分類推進教師職稱制度改革"。

所以只能圍繞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深化改革進行討論和建議。今天筆者就中小學教師職稱評聘分離好還是即評即聘好談點看法,與教師同行們一起分享。

從實際執行情況來看,有的地區執行的即評即聘,有的地區執行的是評聘分離。筆者認為應該實行即評即聘。

即評即聘也就是評聘合一,就是評審取得資格就馬上對應聘任。比評聘分離有更多有力因素。

可以評聘一次性到位,減少2次繁鎖手續。及時兌現教師的崗位工資。

只要按程序做好公正,公平,公開,優秀者上,次一點的同志讓,

可以減少矛盾,平靜心理。(全體教師就一個關注點)

沒有評聘上的教師只要認可,就會安定人心,努力工作,下次再評聘。

而評聘分離,指的是評審歸評審,聘任時再談聘任。有一些不利因素。

重聘任,輕評審。會導致評審取得資格時松,放寬條件,甚至搞一些弄虛作假。使取得資格的人數增多。

等到有指標開始聘任時,排長隊,出現多人持資格證擁擠過獨木橋。競爭更加激烈,各種矛盾增多突出。

手續繁鎖,2次材料準備,浪費人力精力。

持有資格證未聘任的人員會長期牽掛於職稱聘任,分散精力,影響思想情緒,不利於工作。

有的取得中級職稱資格七八年,甚至十年都沒有被聘任。落在誰的頭上都不好受。心中肯定有很多怨氣,這是人知常情。

綜上所述,建議各省區落實好國家指導意見,增加中高級教師崗位設置比例人數,簡化手續,重業績,向農村教師傾斜。實行評聘合一,即評即聘,及時兌現工資待遇。




洪爺33344611


制約教師積極性的最重要因素:職稱。而職稱因素影響並不是評聘分離和即評即聘,主要是極少的崗位比例,如副高,鄉鎮才7%,農村10%,而且一些地方還補充規定,不足整數的指標全部不算,也就是0.9個都不算1個。也就是說,30名教師的學校,高級崗位才2人,導致很多教師具備評高級教師的所有軟硬件,但因無崗而評不上,要等別人退休或調離才有機會。現在職稱一片罵聲就是此原因。最好的解決辦法是參照公務員,任職多少年,只要考核合格就能晉升上一級,不受崗位限制。但教師是一個大群體,也不是受待見的群體,教師的一點變動,影響到財政的大額支出。這也是這些年教師收入和公務員收入差距越來越大的主因。在很多人眼裡,面上說重視教育,科教興縣,把教育放在第一位。實際是把教育看作負擔,教師亦是負擔。所以,要想解決職稱問題不是那麼容易。那就熬吧!


手機用戶9143656813


如果公平公正的話,當然是評聘分開合理了;但如果是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現象的話,那也挺讓人寒心的。


竹葉紅老師


現在討論這個問題已經沒有多大意思了。簡而言之,聘任不是問題,如果是問題,教師也無能為力;評的問題是個難題,難在讓不讓評?給多少名額(下達的名額與未下達的名額)?原來是教育局說了算,人事局備案,現在是二者都說了算,人事局掌握決定權。何時評、評多少、何時聘任等均是人事局說了算,一句話:政府說了算;評的學問大,聘任基本上是一刀切。因此,應該討論評的指標名額問題、誰主導的問題才有點意義。


白雪清風


一級職稱和副高級職稱名額都很少,很多在等了一二十年了,評上不聘,這叫什麼事?副高級職稱名額只有百分之幾的比例名額,還設置參評障礙,一個名額都廢了!什麼基層政府啊?!三十多年了好不容易有兩個名額,還廢棄了一個!簡直恨死人了!

這是什麼黑暗基層政府!還讓學校審核賦分和成立專家委員會,來評課和答辯賦分,一項也沒有進行,就定出了女流氓主任推薦上去了,結果是偽造執教年限!這麼搞就是老不正經!草菅人命!濟南市政府和教育局同意搞得這一套!


遠方的美好


事業單位職稱制度原設計就是評聘分開的,最初聘書由用人單頒發,聘期一般為3一5年。但聘任的各級各類人員的佔比,是由人事主管部門控制,這就起到了調節各單位使用人員的構成,當教師具有高級職稱任職資格,但在原單位無法被聘時,可流動到其他有聘位指標的學校。在實踐中由於聘與不聘的矛盾,下放到了各單位。而各單位主要幹部又是上級委派的等等大家都知道的原因,並沒有達到原設計的理想狀態,最後只能改成評聘合一。所以無法說清哪個更好,只能說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現階段評聘合一要比評聘分開更符合實際一些。


手機用戶3336219227


這個問題沒有什麼回答的意義,職稱要先評上才能說聘不聘的問題,有指標限制,你就是教的再好,沒指標,你連評的機會都沒有,何談聘任。


田野46385227


應該評聘合一,教師有這個水平有這個能力,評上了就應該聘,人盡其才。否則,評上了又不聘,與畫餅充飢有什麼分別?大大打擊了教師的上進心和積極性。


用戶8816608353370


中小學教育管理最大的敗筆就是編制職稱!!不但沒有起到調動教師積極性!反而起到了相反的作用!!我愛說實話,現在學校編制一潭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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