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縣民政局關於社會救助政策的解讀(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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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低保)是一種社會保障制度類型。是指國家對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標準的對象給予一定現金救助,以保證該家庭成員基本生活所需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主要特點如下:(1)為貧困人口提供的一種救,保證最基本的生活費用補貼。(2)具有動態性和臨時性。原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或家庭,如果收入有所增加,超過了規定的救助標準,則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同樣,原先不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因為特殊變故可經申請、審核、審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辦理條件

屬我縣戶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全縣低保標準(2019年金堂縣城鄉低保標準為650元每人每月),且符合金堂縣低保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可以申請最低生活保障。

提供資料

申請人應如實填報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情況,授權核查家庭經濟狀況,並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或複印件:

1.戶口本,身份證,房產證,土地確權證,家庭成員、直系親屬收入證明(提供用人單位加蓋公章的原始工資單憑據)提交原件及複印件;

2.家庭中有殘疾人的應當提供殘疾證複印件;

3.家庭中有重大疾病的應當提供病情證明覆印件;

4.家庭成員有離異的,應提供《離婚證》、判決書、協議書等材料複印件;

5.家庭中有在校學生的應當提供子女就讀證明;

6.涉及到拆遷徵地的提供相關拆遷賠償資料;

7.有重大剛性支出的應提供相關證明。

辦理流程

1.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提出申請(填寫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審批表→城鄉居民家庭收入承諾書)

2.鄉鎮(街道)進行家庭經濟狀況調查(包括信息核對、入戶調查)

3.鄉鎮(街道)組織開展民主評議

4.鄉鎮(街道)提出初審意見,並進行一榜公示

5.鄉鎮(街道)將申請材料報縣民政局審批

6.民政局將結果反饋鄉鎮進行二榜公示

7.批准享受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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