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的新娘,12歲的囚犯”, 生而不養,何以為家

“我想起訴我父母,因為生了我。”鏡頭前男孩平靜地說了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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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電影《何以為家》的開場。

男孩扎因是影片的主角,他也說不清自己究竟是12歲還是13歲,就連他父母也不記得。

本應還在父母庇護下的年紀,男孩卻因持刀傷人入獄。

這背後,究竟發生了怎樣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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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最大的惡:生而不養

扎因出生在黎巴嫩的貧民窟,母親生了很多孩子。

扎因作為長子,要做的事情很多。

他要幫父母去藥店買成癮性藥品,看著父母把藥片研磨成粉,融進水裡,浸透衣服,再悄悄賣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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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去房東開的店裡去打零工,扛水、卸車、送煤氣,以防被房東趕出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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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還要照顧年紀更小的弟弟妹妹,帶他們一起去路邊賣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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煎熬卻又習以為常的生活,是被妹妹薩哈初潮打亂的。

扎因偷偷幫妹妹洗內褲,還警告薩哈一定要把這件事情隱瞞下來。

因為他知道,一旦父母知道這件事,立刻就會把妹妹嫁出去以獲取聘禮,來緩解現在的生活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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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脫下自己的背心遞到妹妹手裡,一本正經地示範給妹妹看怎麼用衛生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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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種事情,始終是瞞不過扎因的父母。

11歲的妹妹要嫁給房東的兒子,扎因的反抗被鎮壓,他只能用力擦去妹妹的口紅,拒絕接受這突如其來的“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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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因逃離最初的家,開始一人在外流浪。

他遇到了泰格斯,一個沒有身份證明的埃塞俄比亞女工。

扎因幫她照顧孩子,泰格斯能夠安心在外打工。

但隨著泰格斯因為身份問題被捕,扎因不僅失去了“新家”,更因為身邊帶著孩子陷入了新的困境。

用冰塊蘸糖充飢,偷路邊的奶粉,搶來小孩的滑板自制小推車,帶著小孩四處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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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因終究還是養活不了孩子,他狠不下心把孩子扔在路邊。

聽信皮條客的話,把孩子給了對方,想著孩子會有一個更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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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時扎因卻得知,妹妹死了,死於孕期大出血。

衝動之下,男孩拿起了刀,跑去了妹妹的丈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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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來監獄探望男孩,她安慰扎因說:“真主拿走一樣東西,總會賜另一樣東西的。”

“賜給了你什麼”男孩問。

“我懷孕了。”

“你這是在扎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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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成為了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扎因想到這個孩子生下來後所要面對的一切,再也無法忍受父母的作為,他把電話打到直播中的電視節目,提出起訴自己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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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

日本小說家伊坂幸太郎曾經說過,一想到為人父母,居然不用經過考試,就覺得真是太可怕了。

對於扎因的父母來說,男孩是養家的工具,女孩是待出嫁的貨物。

妹妹死掉時,他們也非毫無反應。

他們苦悶地低下頭,嘆著氣,就像自己存了多年的積蓄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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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因看著最愛的妹妹死去,又看著母親再次懷孕,新一輪的地獄之旅即將啟程。

他說,自己只記得暴力、侮辱、毆打,鏈子、管子、皮帶。

聽過最溫柔的話是:


“滾,婊子的兒子。”

“滾,你這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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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對父母卻義正言辭道:“這不是我們的錯。”

父親說:“我也是這樣出生,這樣長大的,我做錯了什麼?

人們告訴我,沒有孩子我就不是男人,可是孩子卻打斷了我的脊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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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說:“我這一生都奴隸,你還敢批評我?

為了讓孩子活下去,我願意犯下千種罪。

他們是我的孩子,沒人有權批評我,我是我自己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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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確是黎巴嫩社會環境的受害者,但受害並不等於有理,更不等於好父母。

就像扎因所問:“你們到底為什麼要生孩子?”

為了分擔自己在世間的苦難?為了擺脫他人的嘮叨?為了給自己養老?

我們憑什麼要求一個嶄新的生命來承擔這些?

血緣和家庭沒有給孩子帶來溫暖和愛意,反而充斥了無法反抗的壓迫和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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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這個電影時,最揪心的一段情節,是扎因把孩子遞到皮條客手中的時候。

為了養活這個孩子,扎因甚至重複了父母製毒售賣的老路,但仍然無法生存下去。

他把孩子遞給皮條客,因為對方說能為孩子找個富庶的人家。

扎因手裡拿著四百美元,發覺與自己所痛恨的父母做了一樣的事情。

茫然站在路口的扎因,臉上的淚怎麼都擦不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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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從被害人成為施害者後,扎因沒有麻痺、妥協、逃避。

他直面錯誤,反省自身,看透家人,在法庭上對母親說:“你懷的孩子會像我一樣。”

這是一場揹負絕望,無處可逃的輪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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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人父母,別忘了愛孩子

比悲劇故事更令人難過的是,這個故事是真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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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為家》的故事並非虛構,而劇中的演員也是從街頭找來的真正難民,男主角的原名就叫扎因。

他們表達著自己的真情實感,有太多的臨場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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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混亂的長鏡頭,是因為扎因突然奔跑起來,全攝製組都跟著他跑)

相比之前這類電影的叫好不叫座,《何以為家》的票房還算不錯。

沒有血緣、臨時家庭的溫暖,生而不養、原生家庭的傷害,人們的反思越來越多。

其實在我們身邊,仍有不少人在重複著世代相傳的傷害。

前段時間,童模妞妞被媽媽踢的視頻上了熱搜。

3歲的孩子,一天拍照工作十幾個小時,年入百萬撐起了一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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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一邊說著,父母最愛孩子;一邊下重手,讓孩子更“懂事”。

更有甚者,廣東一個母親,強迫年僅14歲的女兒賣淫。

面對審問,她說,家裡太窮了,讓孩子幫一下子。

女兒還在為父母開脫:“不怪他們,我是自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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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南壽雁鎮,有很多不滿十歲的孩子,被培養成小偷去偷竊。

他們被父母租給附近的行竊組織,以為偷手機是一種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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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自私地把孩子當成工具的家長,有什麼資格稱之為父母?

還有市面上流行的感恩教育,在動情演講下,孩子給父母下跪,痛哭不已。

不過是給孩子強化一種觀念:父母為你犧牲了太多,你才是欠債要換的人。

給一個生而自由的孩子,扣上一副名為“報恩”的枷鎖。

似乎給了孩子生命,就可以名正言順成為要債人。

可是如果孩子能夠在出生之前看看父母的品德,有多少孩子會拒絕出生,或重新選擇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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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回答1988》中,德善爸爸有段臺詞流傳的很廣。

他說:“爸爸也是頭一次當爸爸,所以,我女兒稍微,體諒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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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說完這句話之後呢?

晚上遇到一氧化碳中毒時,他們逃出房間時忘記了德善,若不是德善自己掙扎著爬出來,又會是什麼後果?

父母是第一次當父母,可孩子也是第一次當孩子。

孩子可以體諒一次,不代表要體諒一生,更不代表父母可以不改變。

這個“職業”上崗無需持證,但要想合格不簡單。

如果做不到,用《何以為家》中,扎因的話來講:無力撫養孩子的人,就別再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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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家阿德勒曾說:幸運的人,一生都被童年治癒;而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癒童年。

只有被溫柔以待的孩子,才會把這份溫暖傳遞下去。

為人父母很難,可為人子女也不易。

別忘記愛孩子,這會是孩子一生中最寶貴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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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思李,閱讀量驚人的學霸級網癮“少女”,扛得了機器拿得了話筒寫得了稿子,作文大賽拿過獎,報社電臺採過訪。講最走心的故事,做治癒繫好友,願我們的相遇,讓你更懂孩子,遇見更真實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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