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力!411家困難企業領到社保費返還“紅包”

2019-04-27 09:06 | 舟山日報

近日,浙江黎明發動機零部件有限公司收到來自舟山市人力社保部門的201萬元特殊“紅包”,這是該企業2018年的社保費返還款。

公司管理部副部長王宏波說:“政府真給力!去年公司繳納社保費800多萬元,這部分返還的社保費相當於額外的政府補貼,給企業穩崗就業、員工培訓等提供了支撐,降低了企業壓力,我們對未來發展更有信心了!”

像“黎明發動機”這樣領到社保費返還“紅包”的企業,全市共有411家。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計返還社保費7400餘萬元、惠及職工2萬餘名,返還進度走在全省前列。

這個政策“紅包”緣起2019年年初。舟山市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於切實減輕企業社保繳費負擔的決策,出臺了《舟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首次提出困難企業社保費返還政策,返還標準為企業及其職工2018年度實際繳納社保費的25%。

困難企業是指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堅持不裁員或裁員率不高於5%,且符合舟山產業結構調整方向的困難工業企業或受經貿摩擦影響出現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其中,國有企業、菸草加工業、石油化工業、電力生產和供應業、採礦業、水泥業、造紙業企業,嚴重失信企業,綜合評價D檔企業,不享受社保費返還政策。

社保費返還資金主要用於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相關支出。

參與集中受理的企業,社保費返還資金已全部發放到位。未參與集中受理,但符合政策享受條件的企業,可於年底前自行填寫《舟山市企業社會保險費返還申請表》,到統籌地就業管理服務機構或就近到所屬鄉鎮(街道)辦理,也可通過市就業管理服務局網上辦事大廳進行網上申報。

值得注意的是,舟山市自2015年起實施企業穩定崗位補貼政策,向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於全市年末登記失業率的所有企業,發放穩崗補貼,發放標準為企業和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截至目前,已累計發放穩崗補貼1.3億元,惠及企業8651家次。

(原標題《411家困難企業領到社保費返還“紅包” 全市累計返還社保費7400餘萬元》,原作者汪超群、史玖業。編輯郭瀅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