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校强迫老师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是否涉嫌违法?

四川靓仔2012_224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题主一定是位高中老师!

教师,尤其是高中老师苦晚自习久矣!这也算得上我们老师的行业黑幕之一吧。乱语君也是高中老师,因为伏案码字,有严重的肩周炎和颈椎病,因此每天下午都会去打打球。

与其他行业的球友相比,他们5:00下班,到球场打打球,打完球后喝喝酒,洗洗澡,聊聊天,而我则要浑身汗淋淋地穿好衣服到学校上晚自习。我的内心就特别憎恨学校上晚自习的做法。

上晚自习本来属于工作时间之外的加班,如果能够按照《劳动法》,按三倍补助,也许还能抚慰我们做老师的这颗受伤的心。

我们每节晚自习只补助5元,连一顿早点不够,更不要说晚餐了。如果缺一节,那就罚50元。有时我们恨得牙根都痒痒,可是又向谁说去呢?不做老师的人觉得老师特别悠闲,做了老师的人才知道学校有多黑!

明知不合规、不合法,可是偏偏顶风干;上面查得严,抓得紧,于是异地补课。总之上面有政策,学校有对策,就是要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这项违规行为进行到底。并且好像在我们教育的有生之年,这项活动也不会终止似的。

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发,学生不上晚自习、不补课就竞争不过别人啊!入了老师行就认命啊,别人上晚自习,你不去,扣钱是小,考不好丢面子是大!

所以说,老师一面喊着补课违规,上晚自习侵犯了老师权利,可是晚自习排在那儿,你还不得去吗!牺牲点时间,只当为中国教育发展添块砖加片瓦吧,胸怀放大度一点,就不会斤斤计较了。

您说,是这样吗?欢迎关注乱语三千君,点赞留言。谢谢。

乱语三千


高中学校强迫老师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确实是有违《劳动法》的,因为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普遍劳动者有劳动的权利也有休息的权利,八小时工作日以外的时间为合法休息的权利,如果加工也要依法追加高于工资三倍的劳动报酬,并遵循自愿的原则。

但是,目前各地高中老师加班至晚上十点半,甚至十一点半,周六周日顶多轮休半天的工作时间标准由来已久,虽然老师们疲倦不堪,但是为了高考的莘莘学子,老师们也不得不拼了。

普遍高中的老师多数实行晚自习和周末轮休制,即白天必须从早六点到晚六点按时上班,并坚决执行坐班制度,即使没课也要在办公室备课,而晚自习实行谁有课谁来上,上完即可回家的制度,不坐班。这样一来,主科老师们虽然每天晚上要上一节晚自习,早上也有可能有早自习的课,但是白天下班后,还有几个小时的自由支配时间,倒也可以忍受,高中老师由来如此,大家既然选择了这份职业,就要遵守这份职业的特点,也就没人觉得不合理。

但是,也有一部分普遍高中,强制老师们晚自习时间也坐班备课,不值班的老师要从早六点一直上到晚十点半,这样一来,老师们就受不了了,一天至晚除了睡觉时间,没有一点和家人相聚的时间,时间肯定受不了。

拿我校高中部来说,前年换了校长,校长为了提高升学率,不但要老师提高教学成绩,还要老师晚上也来学校坐班,不坐班就扣老师们的绩效工资,而除了有自习课的老师有课时补贴外,其他坐班备课的老师并没有额外的课时费,一段时间后,大家都熬不住了,有些带孩子的老师不得不托人调出高中,而中学又不缺编,结果有几个博士生狠狠心调到小学去任教了。

由此看来,如果高中校长强迫老师们上晚自习并坐班,周六周日也没有特殊照顾的话,不但不合法,而且老师们也受不了。

我地也有几所著名的高中,例如衡水某高中,老师们自早六点进入学校,一直到晚十点半才下班回家,但是老师们的课时补贴和加工费也远远高于其他高中,因此,在这所高中的老师为了较高的工资也就任劳任愿的干了。

综上所述,强制加班确实有违《劳动法》,但是每个职业又有其特殊性,拿寄宿制初高中来说,学生的晚自习必须有老师上,是每个老师不可推卸的责任,不是你愿意不愿意的事情,如果哪个老师受不了这份职业的超长工作时间,尽可以辞职,但不能以违法加工为由企图改变这一职业的特殊性。只不过有一点可以明确,高中老师晚自习属于超出8小时工作日以外的工作量,理应给高额加班费,但是,据小徐老师所知,很多普遍高中的老师的晚自习和周末的加工费并不高,从这一点而言,也是违背《劳动法》的。


指尖教育帝国


高中学校强迫老师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这在当前的中国应该是普遍现象吧。

从国家到地方,为了减轻学生的负担,都多次出台文件,严禁周末补课。当然,有些地方高三允许周末补课。至于上晚自习,高中好像是允许的,只是有时间上的要求,只能上两节。然而,有几个学校是严格执行了的?一般都是三节甚至四节。

既然上级主管部门不允许周末补课,那学校为什么不执行?上级部门为什么又不追查呢?

因为学校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基本上都不收费,这给家长节约了一大笔补课费,又帮家长辅导和管理了孩子,得到了家长的支持。另一方面,很多学校都有离家比较远的学生,于是学校借口留校生的管理,而堂而皇之的补课。

这样一来,最苦最累的就是这些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的老师了。如果说辛苦了,把待遇给高点,老师们还有想头。然而,因为不收费,需要学校自筹资金,领导又想节约开支,那待遇也就可想而知了。

因此,尽管周末补课涉嫌违规,处于最低层的老师们也无可奈何!


诗意南山


在我国的教育实践中,公立学校中是严禁教师参与补课的,同样也不允许学校组织教师补课。对于题主所提出的强迫教师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这肯定是不符合规定的,这也侵犯了教师的合法休息权。

在当下中学教育阶段,晚自习和周末补课的现象也存在,当然这种现象并不是很普遍了,从笔者上高中的时候,对晚自习和周末补课的违规行为查处比较严格,一般高中学校是不敢要求教师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的。这种不允许学校组织补课的规定,已经得到了大多数学校的遵守,很少有学校敢顶风违规。

其实,高中阶段让老师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学校也是为了让学生的升学率更高一些,让更多的家庭可以享受金榜题名时的喜悦。

在一些地方,虽然学校不再组织教师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但是学校会要求老师在晚自习和周末时,给学生们进行实时辅导,也就是说让主要科目或者其他辅科的教师轮流到自习课上进行辅导,这种方式既是为了维持课堂纪律,也是给学生们及时解答疑问。

在笔者看来,学校强迫老师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的行为显然是不对的,这是不符合教育部门的严格规定,同时也是对教师休息权利的不尊重,同时也可能对学生的课业造成一定的负担。对于教师轮流到课堂上给予实时答疑解惑的做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倡,绝对不能盲目要求老师到岗辅导。


东爱雨小公


岂止是高中学校教师在补课,我说小学教师周末也补课你相信吗?至于涉嫌违法吗?违法到不至于但是肯定是违规的!如果是企业要求员工加班肯定是要给加班费的!什么双薪三薪按国家规定执行就是了。但是教师加班给你点加班费算是看的起你不给你也要干!因为你不干就是违反师德,就是没良心。教师要乐于奉献!领导一直是这样要求我们的。

某地,小学周日全天上课。有家长打电话到教育局投诉。教育局回复:该校没有周末补课现象,由于留守儿童众多应家长要求开放学校功能室。大家明白为什么补课屡禁不止了吗?如果说高中阶段补课还能说的过去,毕竟高考是唯分数论的!但是小学生开始周末补课,真的有的过分了!

从小就压榨孩子,早晚把学生对学习的兴趣压榨殆尽!我一直觉得孩子的天性是玩,小学不玩初中玩,初中不玩高中玩。高中不玩那么上了大学就可劲儿玩了!家里有几个高中学霸,高考650分以上,但是上了大学后整天玩游戏,都是勉强毕业!

我们的孩子在最该玩被逼着学习,在最该努力的时候却选择了放纵!

为什么领导这么热衷于补课呢?他不知道小学生补课危害很大吗?他们当然知道,为什么知道还补呢?因为急功近利,他们管不了那么多,压榨学生出来成绩就行,至于学生以后会怎么,真的管不了那么多了!


跟我学生物


高中学校补课已经常态化了,越是老百姓心中口碑好的学校越厉害。

首先,家长愿意补,当然最好是无偿补课,而且一天都不要放假。

谁都知道,要考好大学起码时间得保证。而高中孩子有几个愿意听家长的话,在家自觉学习的呢?不少孩子经过一周的学习,回到家放松一下,都是以打游戏,约伙伴玩,将学习抛在脑后。家长说得轻了不听,说的重了直接和你对着干。因此,家长是想最好永远没有休息的时间,一直在学校最好。

教育部对有偿补课的规定。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教育部明确规定任何有偿补课的行为,不论是集体还是个人,对于有偿补课都是“零容忍”。

教师愿意补课吗?

如果你是教师你愿意周六、周日补课吗?绝大多数教师不愿意在周末进行补课。教师也是普通人不是神,也有家庭,有孩子,有老人需要照顾,有谁不想周末照顾一下家庭呢?

晚自习看看这个作息时间表

是否涉嫌违法,这个~~~

这个事不用说,大家都懂得起,留给网友们,留言好不。


蓝老师看教育


高中学校强迫老师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是否涉嫌违法?

这个问题问得有些意思,因为太现实了。

首先,高中时代的晚自习,或者是周末补课,都已经成习惯了。自从上个世纪读书以来,我们的高中时代,就与晚自习、周末补课紧密相连。抓住每一天,抓住每一分钟,为了迎战高考,从来就没有过什么真正的周末,或者是夜晚,大家都在学习、自习、做题、听课。

其次,有一个问题令人费解,那就是我们补课、自习似乎是没有专门收钱的,那么教师们的上课补助是怎么发的?难道说工资待遇里有这样的加班补助?还是通过其它的方式予以解决。反正我想,教师们不可能无偿来补课。

最后,是不是涉嫌违法?这个还真是难说。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可能就涉嫌违法。但是当目的正确,或者被严格确定之后,就没有什么所谓的违法了。因为补课、自习,是为了把升学率搞上去,是为了高考打个大胜仗。多补点课,多上点自习,根本没有什么的。

而在我们的现实当中,常常的加班也是常事,带薪休假不落实,也不会有谁去管,有的单位也是连周末没有落实,大家不都是正常着嘛,违法了又能怎么样?如果能够多少发一点加班工资,估计也没有谁真正提出什么意见。


碧翰烽


这个问题是我感到为难的一个问题,涉及教育的灰色地带。难就难在情、理、法的冲突。

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学校要求老师上晚自习和休息日补课应算作加班,应该支付相应的报酬,并且采用自愿或协商的原则。因此,从法理上看,要判断本问题是否违法,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劳动合同是否有延长劳动时间的约定。如果有学校有权安排教师上晚自习或休息日加班的约定,学校不违法。但必须遵循以下几个条件:一是每个工作日延时不超过3小时,二是每月不超过36小时,三是每月至少休息一天,四是支付相应的报酬。

2.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例如二个班英语作为教师的标准工作量,有些学校默认为早自习、晚自习都是标准工作量的内容,还有学校均将其计入绩效工资,这个做法值得商榷。

3.《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规都以调整企业劳动关系为主的,而学校等机构都不是以赢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因此劳动关系的特征并不相同,并不能完全按企业的标准来衡量学校违法。举个例子,医生能否拒绝在休息时间抢救病人?警察能否拒绝在休息时间出警?公务员能否拒绝节假日无薪值班?环卫工人能否拒绝凌晨两点半扫大街?职业的属性决定工作时间。

另外,从情理的角度来看。首先,学校早晚自习、补课等行为,在某种意义上讲是必须的,是符合家长与学生利益和要求的。某省曾全省取消高中补课,并为此撤了多名校长的职务,但是效果不理想,不久后又逐步恢复,高中特别是毕业年级,适当补课是符合教育规律的。其次,一个人选择了教师这个职业,某种程度上就是选择了清贫与付出。作为教师不能一方面试图与学校搞等价交换,另一方面又心安理得享受职业的安稳。第三,作为其实职业没有的寒暑假,在某种意义上是对超时工作的教师们的时间补偿。

最后,我要诚肯地告诉这位提问者或有类似想法的青年教师们。判断是非曲直的标准依次为理、法、情,法不唯一标准,学校的做法可能不尽合法,但如果合理、合情,作为学校的一份子,依理依情做事为人,才可能获得归宿感。

在很多地方特别是农村寄宿制学校,很多老师早上六点半上班,晚上十一点查完寝才能回家,我并没有听说有老师告学校违法,因为他们知道,一切都是为了学生,一切都是职业要求。


林督学的教育观察


回答这个问题,先讲一个真实的案例。一所在国内办学的国际高中,外籍教师几乎不布置家庭作业,对此,家长的意见特别大,纷纷给学校提意见,要求校方提高对外籍教师的要求,要多布置一些课后作业。校方给外籍教师转达了家长的意见,但外籍教师却拒绝了校方的要求,提出:一、我有自己对教学的判断,没有必要布置那么多的课后作业,中国家长习惯了多布置作业,而非让学生有自己的自主空间,我不能为此转变我的教育理念;二、我已经根据聘用合同完成了教学任务,如果要增加布置作业,就要增加工作量,那么必须提高薪酬。面对外籍教师的意见,校方最后作罢。而事实表明,教师的坚持是对的,既坚持了学校的教育理念,又维护了教师的合法权利。

我国学生的学业负担重,课后作业多,节假日还要补课,这一问题国家已经治理多年,但并不见效。除了评价体系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教师难以坚持自己的教育理念,也没有维护自身权利的有效机制。面对校方明显违规违法的要求,学校老师很难拒绝。学校会把老师的表现和考核、评价挂钩,如果拒绝给学生布置过度的作业,或者拒绝补课,就很可能通不过考核,非但不能要加班工资,反而可能会扣薪。于是,学校违反教育规律,以及有关减负规定的要求,会畅通无阻。

外籍教师(以及国外学校的教师)为何能做到拒绝校方的要求呢?一是学校对教师的管理、评价并不是由校方说了算,教师有较大的教育自主权,教师的专业教育事务,学校领导一般不能干涉,因为这会影响教育质量。二是学校有教师委员会,会维护教师群体的权利,对于校方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教师委员会会代表教师维护教师的权利。

我国的中小学教师,很多精力用于完成非教学事务,做自己认为并没有多大价值的事,改变这一局面,需要推进学校治理改革,简单来说,学校应该建立并发挥教师委员会的作用,由教师委员会负责学校的教育事务和教师评价。如果实行这样的治理,即便对学生的评价体系不变,但学校会坚持教育的基本理念,而非完全围绕升学考试组织教学,让教师和学生都被应试所困。


熊丙奇看教育


这确实是目前各地高中学校通行的做法与无奈的现实。

高中学校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各地教育管理部门对高中学校普遍实行的上晚自习及周日补课等管理要求与初中学校有明显的区别。在一些地区,是不允许高中学校非毕业年级周六周日给学生补课的,毕业年级是允许的,但明文规定不许收费,可实际收不收费大家心里是清楚不过了。

至于高中学校上晚自习已是“合情合理”不合法的、依然被众多学校延续多年的制度,教师虽有意见,但自觉执行学校制度也成为常态和行动,没人去反对,因为,教师个人无法改变。当然,一般高中对教师上晚自习和周日补课是有一定报酬的。

这种看似“违法”但“合情合理”的制度及做法在目前的教育教学激烈竞争形势下,应该还会继续下去,估计谁也改变不了。因为,它符合升学教育的现实及背景,顺应家长的心愿与要求,尽管学生有怨言,教师有意见,学校也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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