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吉林亮剑】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就“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举办观摩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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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吉林亮剑】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就“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举办观摩庭
【扫黑除恶 吉林亮剑】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就“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举办观摩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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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提高干警业务能力水平,4月23日、24日,由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在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院干警10余人到庭观摩。

本案是吉林省第一起“套路贷”案件,被告人林冬(化名)、王广(化名)等21名犯罪嫌疑人在2017年至2018年间,组成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互联网建立非法借贷平台,利用被害人急需资金的心理,通过预先设计的套路,非法经营网络放贷业务,并通过对被害人辱骂、恐吓等“软暴力”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在庭审前,该院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就本案定性及定罪问题提出意见,并与审判长、合议庭成员、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召开庭前会议,就本案管辖问题、是否申请回避等共计十三项问题,达成一致,为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公正高效的审理案件奠定了基础。

在庭审过程中,该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宣读了起诉书,并依法进行讯问,思路清晰,用语准确,主次分明,重点突出,获得在场观摩干警的一致认可,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套路贷”最早起源高利贷,后经不断演变成为这种以获得被害人财产为目的的违法犯罪行为,“套路贷”是对民众利益的恶意侵占,也是企图钻法律空子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此次公开审理,对今后此类案件的办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也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更进一步。

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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