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八十年代入股的農村信用社5元,如今去兌換分紅和股份卻被拒絕,我該怎麼辦?

十二年無為


目前我國信用社早期的股金證是沒有分紅的權利的,也沒有股份一說,因為這個早已在2005年改革的時候變掉了。

股金證的歷史

我國的農村信用合作社,當時創立時確實系由各家農戶合資設立的,有一元、二元,也有三元、五元的,甚至幾十上百的。當初參股後,如果信用社年終核算實現盈利的話,因為持有股份,確實會進行分紅。

不過由於農信社經營不規範,在加之改革開放的深入,市場面臨的競爭加劇,使得很多農信社的經營都出現了問題,不少甚至發生了虧損,為了控制系統性的金融風險及提高農村信用社抵禦風險的能力,2003年國家發佈了《國務院關於印發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國發〔2003〕15l號)、2005年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印發《縣(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組建審批工作指引》的通知(銀監發〔2005〕58號) 。

根據相關文件中的規定,對原股金的處理方式為: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訂原縣聯社和農村信用社社員股金確認清理方案,經原縣聯社和農村信用社社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後對股金進行確認清理。

因此,根據國家的部署以及人行及銀監的安排,2005年起我國各地的農信社都開始進行股本金改革,清理規範原社員股金持股比例,重新引入戰略投資者。

所以很多人早期股金持有人的股金證,已經被清理掉了,這也是你現在無法領取到分紅的原因。當初改革時,各地的農信社都有發佈公報,要求股金證持有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農信社辦理兌付手續(按照入股的時間前後,給予不同的利率計息),不過由於零幾年手機通信還不不像現在這麼發達,當時很多都只是張貼個公告而已,有的盡職點,會逐戶去通知,但是部分股金持有人因為不在家或者外出打工等等,最終並不知道這些事。所以實際中有不少人並未按期去兌換。

對於未按規定時期來信用社兌換的,並非說錢就沒有了,只不過是這部分資金將不再以股金形式管理,信用社把這部分資金一併存入農信社開立的一般賬戶中,以活期存款形式存在,當後續有原股東找上門的時候在進行兌付。

所以此次你去當地的農信社無法獲得分紅是因為農信社的改組的原因,不過你的股金應該還是可以領到的,具體可以到當地農信社核實,看如何領取,每個地方規定可能略有差別。

總結

說實在話,當初的5元股金證,你現在到農信社領取,最多也就給你幾十元,而且說不得還得跑幾趟,因為現在農信社的櫃員很多都是小年輕,並未接觸過這段歷史,此外很多可以兌付的網點只有農信社總行營業部才可以兌換,可能你的交通費最終比你領取的金額還高,故而還不如把這個股金證留著收藏紀念物,可能價值更高。


鯉行者


類似你父親這種情況,因為入股信用社年代久遠拿去分紅被拒絕其實有很多案例,而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因為我國信用社經歷了多次改革,信用社的股權結構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信用社是我國農村地區重要的金融機構,在最初誕生的時候,主要以社員入股為主,目的也是為了服務農村地區經濟社會。在最初的時候入股信用社本金都不是很高,比如80年代一股只需要幾塊錢就可以,而且當時有很多人入股信用社每年都有分紅。



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舊的信用社已經不能適應新時代的發展,所以在2000年之後,我國信用社經歷了多次改革,其中最重要的一次是2003年。

2003年《國務院關於印發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國發〔2003〕15lo)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和的通知》(銀監發〔2003〕10號)精神,對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組建審批工作進行指引,這兩個文件也是我國信用社改革的重要指導文件。

這兩個文件在涉及社員的股權以及分紅上有幾個重要的變化。

第1個變化是對原來的信用社進行清產核資和整體資產評估,並對原有信用社淨資產實施分配方策,然後將本金跟分紅退還給社員。

第2個變化是,制定增資擴股方案,設置新的股權結構,徵集新發起人,簽訂發起人協議。農村信用社原股東自願作為發起人的,優先認購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股份的權利。經過這次改革之後,農村信用社入股的門檻提高很多,每一股的認購金額最低是1000塊錢。自從這次改革之後,很多信用社個人股東大為減少,大部分都是企業股東,信用社越來越像普通的銀行,而不是合作社。

經歷這次改革之後,很多信用社原來的社員不再成為信用社的股東。而當時各大信用社在改革的時候也通過報紙以及本社公告等方式告知社員辦理相關手續,只不過因為當時信息不怎麼發達,所以很多社員根本就不知道這個事情,因此沒有及時去辦理。

如果信用社原來的社員沒有在信用社改革的時候及時把本金拿回來,但在信用社改革之後,你不再增加資金認購新的股份,那之後將不再有信用社的股份,也不再享有分紅的權利。所以你直到現在才去要求信用社給你股份肯定是行不通的。

但是在信用社改革之前的本金以股金是可以正常拿回來的。你父親在80年代5塊錢入股信用社,大部分信用社是到了2000年之後才進行改革的,就說2000年之前是可以正常分紅的,只要當時信用社處於盈利狀態,那信用社就無權拒絕支付股權分紅,如果銀行拒絕分紅,你可以把銀行告到法院去,要求信用社按照正常程序退還本金以及應該支付的股金分紅。

當然,如果你父親所入股的那家信用社在之前一直處於虧損狀態,那就沒有股金分紅,具體還是要問當地的信用社。


貸款教授


農村信用社,過去作為農村社員入股,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最基層金融機構。最開始的時候是大部分出資來自國家,社員出一小部分錢組成資本金,主要宗旨為農民在資金上互幫互助。

多年以來,信用社的體制不知道改革了多少次,上世紀90年代改革最多次,最近的改革是2004年,所以現在的信用社股金應該分為新股或舊股。

新股一般都會每年分紅,大約會在次年的3月左右把分紅公告在信用社門口。但舊股就有點麻煩,因為改革時有可能清理過,可能你當時沒有注意看公告,來不及去領取,那這麼久就沒有利息,但本金應該還是有的。

當然,隨著經濟發展,政策法規也在與時俱進,現在國家規定,信用社每股股金底線為

1000元,低於的,要麼退股,要麼補交不足的股金。所以,你這5塊錢的股金,大概率是沒有分紅,只有本金可退了。

另說一點,當時的5塊錢,對農民來說,應該也有點購買力,搞成現在這樣,對你父親來說,應該很不好受,表示同情。然而現實就是如此,自己也要從自身找一下原因,自己的投資,為什麼這麼多年都不關心呢?寄希望於他人良心發現,或許是對自己的不負責哦。


九萬青年


按例,八十年代入股的股金,也應當可以參與分紅。但是,由於八十年代的入股,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股權,更多的是農民互助形式的一種合作機制,是為了幫助農民解決生產過程中的資金問題。

要知道,如何僅僅按照農民入股的資金,根本就沒有能力為農民提供資金互助,而主要是國家投入了大量資金,才使得農民在入股後,能夠享受到資金互助的福利。不然,是沒有這樣的福利的。

而隨著農村信用社改革力度的不斷加大,原有的股權結構也完全被打散,該退的退了,該改的也改了,當初的入股,已經被全部消化。沒有退股的,一定有其他方面的原因,而不是保留了這部分股份。

所以,即便現在持有股權,也不可能享受股權待遇。所以,沒有必要糾結於這樣的股權,也不要寄希望於這是一筆可以帶來永久收益的股權。如果有股權證,不妨把這留下來,當作永久的紀念,可能比5元錢更有價值和意義。


譚浩俊


我九幾年在農村信用社借過十萬元錢,當時他們給了我一個一仟元的股金證,錢也扣除了。2011年的時候信用社改制,強行給退本金跟利息也就1300元多點,要股份是不可能的,像你這種情況,給你六七元錢就可,你還想怎樣?我們這裡改制所有借錢股東卻還本付息,不可能有股份的。


阿新飛


才5塊!我家200百一股入三股都沒人理,去查老底還跟我說提了一股,票在我手裡誰提的?我票上怎麼沒記錄?一根他們較真他們就沒時間總是忙,不給你處理晾你臺不理你,留著當點黨和國家給你的留念吧!把票保存好說不定還有收藏價值!看開吧!








晨林爸


我溫州縣裡的,17年接到通知股金改革,換了新的股金證之後分紅下來一萬多,18年19年都是六千多,扣了稅到手五千左右.分紅下來的時候都是四月份...



老吳6255668


卸磨殺驢,信用社玷汙了信用二字,農村信用社之所以有今天是村級信貸員打下的天下,各位看看現在的信貸員是什麼下場,為信用社立下汗馬功勞到頭來老無所養,時至今日養老問題還沒有提到議事日程。農商行“農村信用社”典型的垃圾銀行,無誠信可言,何談“信用”


永恆牧草


我們家也有,更早,好像是五、六十年代,兩股。當年的供銷社就是這樣成立的,後來被供銷社員工將供銷社的房子、地皮、財產都分了。股金好像從信用社拿回了,兩股六元,當年買多少東西,現在買多少東西?沒有可比性。誰讓你是最底層呢?你只好:無奈何看著天,嘆嘆氣把頭搖!


孤鴻142103441


我不清楚反正我家有20000元股份一年給我們3000元,而且這個20000元股份隨時可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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