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户口怎么确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青年人53


没有户口怎么确定村集体的经济组织成员呢?

没有户口根本是不可能的,你没有户口没有农村的户口怎么会成为农村里面的经济成员呢?

农村里面的经济组织成员,那对于这个问题来说,确实是需要农村里面的户口。在没有户口的情况下,是不可能成为农村里面的经济成员


不能够享受同等的福利

假如你在农村里面,如果说针对于这个情况而言,没有农村的户口,即使人们认为你是农村里面的经济成员,也是不行的。

虽然平时可能会把你当做村里人,但是一旦发生利益的冲突的时候,你就不再是这里面的经济成员了。

因为没有农村里面的农村户口是至关重要的,他关系到你是否可以获得农村里面村民经济集体成员的享受同等的权利

我们做一个最简单的权利盖房子的问题,如果你没有农村的户口,你就不可以在农村里面申请宅基地来盖房子

这个就是最现实的一个问题,如果你户口不在农村里面,人家凭什么要把这个土地分给你,在法律上面来说,就算你有钱,你去购买农村里面的宅基地也是没能够得到合法的手续办理宅基地



个人觉得这是痴心妄想

这个问题对于我个人而言,在农村里面确实是一个非常奇怪的问题,你既然不是农村里面的经济成员,为什么还要想成为农村里面的经济成员呢?

针对于这个问题,确实是一个令人费解的事情。。当然很多人以为自己跑到农村里面生活,然后就可以成为这个农村里面的经济集体成员了。

这个呢,是非常不切合实际的,非常不现实的一个问题。

因为现在在农村里面的户籍管理越来越严格的情况下,针对于这种情况也是略有不同的。

当然每个地方的情况可能不一样,因为有些地方呢,它允许你进入他们农村,允许你加入他们农村,这个要另当别论。


江南农歌


国家最新政策不得以农民进城落户取消农民承包地和宅基地的权力直至2027年承期到并继续再延长承包期30年。也就是说,无论任何一个农村户口的人或全家户口转为城市户口的人从现在到2057年都属本村集体济组织的人员。再别户口不户口了。这个问题我亲身经历过一场官司的。二轮承包时我妹小没出嫁,父母连同他们两个人的地一块平均滩分给自已的三个儿子种并已签到他们三家的承包合同内,迟后妹妹有家有子并迁走户口,但在婆家没分到地,妹向哥要回自己的承包地,哥死活不给,经地方,州法庭最终妹的官司打赢。就是靠得国家外嫁女这条政策打赢的。我怎能不比你们清楚吗?这是发生在我家真真切切的事情。


月匊


农村户口是认定农村集体经济成员的首要条件,但成为农村集体经济成员又可以将户口落入农村,这真有点像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那么,没有农村户口的人,到底能不能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成员呢?答案是特殊情况下是可以的。

其实,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法律上对其概念及资格认定尚未给出具体解释,所以农村当中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往往受当地乡规民约、传统观念和历史习惯等影响,容易出现认定上的纠纷。

其实,农村集体经济的认定,首先必须遵守法律和政策,并坚持尊重群众意愿、民主决策和坚持遵循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要在现行法律法规指导下,综合考虑当事人生产、生活状况、户口登记状况,以及农村土地对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功能等因素认定,要最大限度地保护是妇女、儿童及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一般来说,只要具有农村户口,在一轮土地承包时,已经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内的农业人口,都会被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是,仅有农村户口,但并未在该农村承包土地,也不依赖该集体土地生产和生活的,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空挂户,不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那么,哪种情况下尚未取得该村户口,而应该认定为该村集体经济成员呢?通常有以下几种人。
按照政策进行异地搬迁人员,如地质灾害频发、生存条件恶劣的地区黎民,国家重大工程必须进行的移民,比如当初的三峡移民,必须在迁入地承认为农村集体经济成员,并依法为其落户。
户口暂时迁出的人口,如大学生上学、青年入伍、劳改劳教人员服刑,都可能将户口暂时迁离农村,这些人没有农村户口,也应该认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内的成员。特别是在校大学生和服现役军人,都无可争议地是农村集体经济成员。还有一种人,户口成为非农业户口,但没有参加工作,仍以原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作为基本生活保障的,应该视为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比如许多农村大学生上学时户口迁出成为非农业户口,毕业后找不到工作,户口又迁入农村成为非农业户口,只要一直在农村依靠农村土地生产生活,在司法实践中应该认定为农村集体经济成员。这一条对于许多农村大学生来说是好消息,但是,这一条在实践中争议焦点主要是是否在农村依靠土地生产生活,如果一直在城市打工,就无法进行认定了。

还有一条是大家比较关心的,就是“出嫁女”和“上门婿”的问题,在法律上,出嫁女可以不迁出户口继续在本村生产和生活,并且有权招上门女婿,这些妇女及其招赘的上门女婿,上门女婿依法可以在女方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落户,在司法实践中有权主张与本村村民享有同等的集体经济收益的权利,村规民约或者村委会及村民代表大会做出的剥夺“出嫁女”和“上门婿”村民待遇的决定,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同时妇女离婚后户口仍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且继续在本村生产生活的农业人口,也应该认定为集体经济成员。另外,外省妇女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户籍政策原因户口暂时不能迁入,结婚证可以作为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依据。

最后,在农村的实践中,还有一条,对本集体经济组织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地人,可以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委会同意,接收为本集体经济的成员,将户口落入该村。比如当初村办企业招聘的一些特殊人才,都是通过这个渠道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的成员,享受和本村村民同等的待遇。


齐东晏子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田+有地+有股。就是有承包地,有宅基地,还能参与集体经济收入分红。

目前,我们国家正在进行新一轮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主要内容包括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

是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口是决定因素,也是关键因素。但是,并不是有了农业户口就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样,也不是没有农业户口就一律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个事的决定权在: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全体村民会议。

题主说:没有户口怎么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最简单的答案是:只要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并且经过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全体村民会议表决,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同意,就可以确定你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那么,那些条件可以作为申请成为集体经济组织的理由呢?

第一,政策规定。具体包括:1、在部队服役的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2、原户籍为农业户口的在校学生;3、跨省结婚,因政策原因户口暂时无法迁入的;4、外嫁女户口迁出,但是在婆家没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5、离婚女回娘家,长期在娘家生活,没有其它生活来源的:5、其它政策原因。比如扶贫搬迁、地质灾害搬迁、移民搬迁等。

第二,特殊理由。比如,你曾经给村子里和村民做出过突出贡献;你的出生地是在村子里、你是嫁到这个村子的媳妇……。这些都可以作为你申请成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条件。

总之,没有户口,要想成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首先,要有充足理由;其次,必须要经过村委会和村民同意。后者是关键。


二胡说三农


本打算仔细认真地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可看了齐东晏子的回答,我非常支持和赞成,其实就应该这样。

这次农村股权的确认,就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具体办法各地都出台了具体细则,有些特殊情况要经村民会议研究讨论,形成决议后还要贴榜公布,大多数村民无有异议才可确定。我们就是这么做的。

农村的情况非常复条,单凭户口在农村不在农村很难确定,有很多实际情况,比如早些时期,有退休顶替子女后户口对换,有民办教员转正户口依然留村,有在事业单位受聘户口却仍农户,也有领着高额退休金的各种原因变为农户的人员。这些就不应再在农村享受股权及分红。没有收回他们的土地就够便宜了。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关键是要尊重民意,一切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这样才服民心。



李增喜3


答案是否定的。要想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前提条件必须是该农村集体辖区内农村户口,没有该农村户口不能成为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这涉及到我国户籍制度管理规定。长期以来,城乡二元制的壁垒还是蛮清晰的,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人口大量流动迁徙,工作生活对户口的依赖受限制程度有改善。起码城里人出差或者农村人出远门不用开介绍信;户口仅仅表明“我”是哪里人,城镇户口与农村户口的人可以一起工作在同一单位,这在30年前是不可想象的。

户籍制度的规定很大程度是明确一个居民的权利义务所在的辖区与地域。在所辖区内既可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又必须履行法定义务。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户口制度在人员流动方面有所松动,但在人们生活中的作用还是非常重要,比如参军就医选举上学保险分红等等。因此,户籍地成为判断该居民在辖区内权利义务的一个有效条件。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定要是该村村民,也就是户口一定是在该村,而不是长期工作或者生活在该村的人。在一些城乡结合部,出现户口挂靠的,并不享受当地集体经济红利。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因其资产在拆迁重组变卖入股转让经营中,会涉及到非常大的利益,其成员的利益相应的会波及到。是否是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口是否在该村一定是必要条件。当然,有的个案会比较复杂特别,不在此次探讨


杨柳儿庄


这个问题的问村里领导权利大有法马买个确权本写上几亩地就行权威大以法


刘邦志1


如果在农村有自己的承包土地,有自己的宅基地


東沐霖


没有农村户口是无法确定!,什么办法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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