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抓住三個環節 推動巡察整改有效落實

桐柏縣委貫徹落實上級巡視巡察工作精神,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積極探索巡察"下半篇文章",抓牢抓實整改工作,推動巡察反饋問題的解決,促進基層工作作風的轉變,切實提高群眾獲得感和滿意度。

十二屆縣委以來,縣委巡察機構共開展9輪巡察整改工作,對 54個黨組織進行整改督導160餘次。參與完成3次上級巡視巡察(巡察回訪)暨專項檢查整改工作,不僅是整改工作的督導者,更是整改落實的踐行者,積累了一定的工作經驗,為更好的指導基層黨組織整改落實工作夯實了基礎。至目前,被巡察黨組織平均整改到位率為92%,問題事項辦結率為98%,被巡察黨組織根據移交問題線索共黨紀政務處分58人,組織處理213人,建立、完善制度345項,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抓牢集中整改環節,確保整改成效

一是壓實整改責任。通過壓實被巡察單位整改主體責任、巡察組整改督導責任、巡察辦協調配合責任、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責任,為整改工作奠定基礎。在巡察組的整改督導責任方面,要求對被巡察單位反饋問題原因查找是否準確、整改責任是否落實、整改措施是否有力度、整改效果是否明顯的方面著重督查,適時參加被巡察單位整改工作民主生活會。同時將巡察組的督導成效與本組的績效考評掛鉤,通過壓力的層層傳導,推動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二是強化巡察整改督導。巡察組對被巡察單位進行3次現場督導,初期督責任落實,指導整改方案制定;中期督整改進度,推動整改措施落實;後期對賬銷號,驗收整改成效。適時下發督查情況通報,特別是整改中期督查情況通報,通過表先促後,有效提高同一輪次中整改進度慢、成效差黨組織的整改工作積極性。至目前,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共下發了10期整改情況通報。三是認真檢驗整改成效。整改到期時,巡察組對照反饋意見、整改臺賬、整改報告和印證資料,逐項檢查整改成效,對賬銷號。對虛假整改、文字整改的黨組織,限期重新整改。在巡察工作開展初期,有2個單位黨組織因整改成效不明顯、整改報告與整改方案雷同被限期重新整改,彰顯了整改工作的嚴肅性。

二、抓牢會審彙報環節,夯實巡察成果運用

一是抓住會審環節,確保整改實效。每輪巡察整改到期後,巡察組在初步審閱整改材料的基礎上,擬定"三方會審"方案。巡察辦、巡察組、派駐被巡察單位紀檢組共同對整改情況進行會審,被巡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作整改情況彙報、說明。通過會審,對被巡察黨組織整改工作進行綜合評價,指出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整改的意見建議。目前已完成對6輪43個黨組織整改情況的會審工作,對84個問題提出完善整改建議,對11個移交問題線索提出重新量紀定性建議。

二是利用匯報環節,推動問題解決。縣委對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視,縣委書記專題會定期聽取整改情況彙報,推動解決整改中存在的共性問題。至目前,已向書記專題會彙報4輪巡察整改情況,推動解決了"三公"經費控制不嚴、農村"三資管理"缺失、村級經費管理混亂、教師"吃空餉"等方面的問題。三是運用會商成果,規範整改資料。在整改工作臨近尾聲時,巡察辦向被巡察單位下發《關於規範巡察整改情況報告和公開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將整改材料報送、"雙公開"工作、未整改到位問題持續上報等有關事項一次性告知,統一規範問題整改、移交事項辦理、巡察成果運用等臺賬格式,並指導向黨內通報、社會通報文本的撰寫,力求規範嚴謹。巡察辦對"會審"後的整改材料再審核、再把關,保證會商意見充分運用。

三、抓穩持續整改環節,確保事事有迴音

一是把握時間節點,定期督辦。縣委巡察辦對未整改到位的問題梳理彙總,建立《持續整改臺賬》,做到底子清、情況明。以3個月為節點,定期向被巡察單位發函,對未整改到位事項進行催辦督辦。至目前,縣委巡察辦已向28個單位發函督辦,相關單位及時上報持續整改情況,十二屆縣委前7輪整改到位率由集中整改的91%提升為目前的97.2%。縣委巡察辦對仍需長期整改問題繼續跟進,做到"事事有迴音、件件有著落"。

二是適時開展"回頭看"。通過"回頭看",從制度層面、管理層面、執行力層面全方位的檢驗整改成效,壓實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推動單位各項工作健康有序開展。"回頭看"對集中整改中敷衍、應付,持續整改不深入,以及應整改到位而未整改到位的提出問責建議,再次形成震懾,讓紅臉出汗成為常態。目前已對15個黨組織整改情況進行了"回頭看"(回訪),提出問責建議5條。三是通報整改成效,表先表優。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在每年年初的縣委巡察工作動員部署會上,對上一年度整改情況進行全縣通報,通過"曬成績""找不足""提要求",對全年巡察整改工作進行總結,壓實各責任單位的持續整改責任。縣委對支持和配合巡察工作的單位(個人),特別是認真履行整改責任、充分運用巡察成果的,授予巡察工作先進單位(個人)的縣級表彰,以表先促提升,推動巡察整改工作再上新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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