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委監委:福建壽寧縣通報幹部違紀

福建壽寧縣通報幹部違紀(福建日報)

問題:壽寧縣住建局建管股負責人王輝違規收受禮品問題。

事件:2018年2月,相關企業法定代表人請託王輝為相關企業業績補助予以關照,並贈送王輝4瓶福茅白酒(每瓶價值220元)和2盒大紅袍茶葉(每盒價值400元),合計價值1680元,王輝予以收下。之後,王輝將4家企業38項虛假業績推送至全國建築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發佈平臺。

處理:2019年4月22日,王輝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問題:壽寧縣工業園區管委會原常務副主任龔國光違規發放補貼問題。

事件:2014年7月至2016年12月期間,龔國光以每人每月300元、200元、100元不等的標準,給縣工業園區管委會工作人員違規發放電話費補助,合計24400元;以徵地組外業工作人員每月300元、辦公室及其他內業工作人員每月200元標準,給縣工業園區管委會工作人員發放節假日加班補貼,合計33900元。

處理:2019年4月22日,龔國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問題:壽寧縣大安鄉黨委原書記龔旺春落實巡察整改不力問題。

事件:2017年9月20日,縣委巡察一組向大安鄉黨委反饋巡察情況,明確要求在兩個月內向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報送巡察整改“兩報告”。但該鄉黨委未嚴格落實好巡察整改主體責任,直至2018年6月22日才報送巡察整改“兩報告”,落實巡察反饋意見嚴重滯後。

處理:2019年1月,龔旺春受到誡勉處理

問題:壽寧縣教育局黨組書記吳光淮落實巡察整改不力問題。

事件:2017年9月24日,縣委巡察二組向縣教育局黨組反饋巡察情況,明確要求在兩個月內向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報送巡察整改“兩報告”。但該局黨組未嚴格落實好巡察整改主體責任,直至2018年6月20日才報送巡察整改“兩報告”,落實巡察反饋意見嚴重滯後。

處理:2019年1月,吳光淮受到誡勉處理。

問題:壽寧縣原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繆仕海落實巡察整改不力問題。

事件:2017年9月21日,縣委巡察三組向縣國土資源局黨組反饋巡察情況,明確要求在兩個月內向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報送巡察整改“兩報告”。但該局黨組未嚴格落實好巡察整改主體責任,直至2018年6月22日才報送巡察整改“兩報告”,落實巡察反饋意見嚴重滯後。

處理:2019年1月,繆仕海受到誡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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