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9-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公司及子公司与商业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3年。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授信总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30.00亿元,总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授信期限:自公司及子公司与商业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3年。

贷款用途:本次贷款用于生产经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商业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为便于商业银行贷款等相关业务的办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指定的授权人代表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的申请事宜,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本次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意见,认为本次银行授信规模适度,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时,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指定的授权人代表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的申请事宜,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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