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經營者如何才能做到決策正確,不能只靠個人魄力和信心

【原創】立案偵查魏銀倉,董明珠是否就能圓上“造車夢”

據媒體報道,4月25日,銀隆新能源確認了公司大股東魏銀倉身處美國,孫國華等6人已被刑事拘留的信息。銀隆新能源表示,對大股東魏銀倉及孫國華等人的相關刑事案件已於2018年11月8日正式立案偵查,三起民事案件已召開庭前會議,將於近期正式開庭審理。前述案件,涉及侵佔公司利益總計超過14億元。


企業經營者如何才能做到決策正確,不能只靠個人魄力和信心


作為銀隆新能源的創始人,魏銀倉以及其他相關人員,有沒有違法,是否涉及犯罪,自有司法機關按照程序進行偵查和處理。一旦案件審理結束,相關的處理結果也會向社會公開。外界的議論,也僅僅是議論,也不需要對案件本身有過多議論。關鍵在於,對旨在實現“造車夢”的董明珠來說,利弊怎樣,是更為關鍵的問題。

眾所周知,2016年,董明珠曾經主持格力電器股東會,提出由格力電器收購銀隆新能源,結果被股東大會否決了。為此,董明珠還在會上發飈,指責股東只知道要求分紅。但是,從現在的情況來看,股東們反對格力電器收購銀隆新能源,並不是與董明珠作對,而完全是站企業利益角度考慮問題。畢竟,130億的收購價格,即便對格力電器來說,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一旦出現問題,將直接影響格力的業績,甚至會把格力拖下水。

無奈之下,董明珠只能以個人名義出資10億元,收購了銀隆新能源7.46%的股權。此後,經過兩度增持,董明珠在銀隆新能源的持股比例增至17.57%,成為銀隆新能源第二大股東,但魏銀倉通過銀隆集團持股仍為銀隆新能源的第一大股東。


企業經營者如何才能做到決策正確,不能只靠個人魄力和信心


值得注意的是,在收購後的這段時間裡,銀隆新能源並沒有按照董明珠的設想一步一步向前推進,而只是董明珠以造勢的方式在多地建立造車基地。實際上,大多是畫餅充飢,並沒有看到車的影子。所謂一定可以造出好車,也都是董明珠自己所說,且從不談論銀隆新能源的技術優勢到底在哪裡。相反,度過了一年不到蜜月期,董明珠與魏銀倉等的矛盾就爆發了,最終發展到將魏銀倉等人推上法庭。

從格力電器股東反對到與魏銀倉等翻臉,董明珠執意要收購銀隆新能源的行為,是不是太過草率了。特別是大股東侵佔公司利益的問題,難道董明珠在決定收購銀隆新能源時,沒有對銀隆的基本情況、特別是財務狀況組織團隊進行盡職調查?不然,高達14億元的利益侵佔問題,也發現不了?假如真的是格力電器收購了銀隆新能源,豈不要給企業帶來極大影響、給投資者帶來很大損失。

更需關注的是,由於魏銀倉是銀隆的創始人,如果魏銀倉真的被清除出銀隆,至少存在兩大方面的風險:一方面,如果魏銀倉是一個很不敬業、很沒有事業心,而只是造造勢、騙騙錢的人,那麼,其旗下被董明珠高看一頭的新能源電池,有沒有那麼高的技術含量。如果沒有,銀隆憑什麼去造高質量的新能源汽車;另一方面,如果魏銀倉不像董明珠怒懟的那樣,很有敬業精神和事業心,且控制的新能源汽車電池很有技術含量,將魏銀倉清除出去,會不會對銀隆新能源的穩定帶來影響,導致公司難以正常運行下去。所以,現在來看,董明珠的一意孤行,已經為自己的行為=埋下了“禍根”,且正在為這個“禍根”買單。


企業經營者如何才能做到決策正確,不能只靠個人魄力和信心


所以,企業經營者如何才能做到決策正確,不能只靠個人魄力和信心,尤其不能霸道,而應當多多聽取別人的意見。雖然到目前為止,我們尚不能認定銀隆新能源是一個爛攤子,認為董明珠一定造不出車來。但是,出現現在這樣的情況,也不能不對董明珠的“造車夢”,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

tanhaojun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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