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中心城区今年计划新增收储土地三万余亩

赣州市印发市中心城区土地储备计划通知

今年计划新增收储土地三万余亩

日前,赣州市印发市中心城区2019年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通知明确,本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期限为一年,即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截至2018年12月,市中心城区结转历年储备土地44445.07亩。2019年计划新增收储土地31344.75亩,纳入年度储备土地前期开发25469.61亩,纳入年度储备土地供应计划25469.61亩,纳入年度储备土地临时管护计划5875.14亩,预计收储资金需求总量145.37亿元。

通知要求,要做好计划信息公开和执行报告。土地收储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及时在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做实储备土地入库和资产评估。要做实储备土地入库前的各项基础工作,对取得方式及程序不合规、补偿不到位、土地权属不清晰、应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手续而尚未办理的土地,不得入库储备,确保“净地收储”。要严格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与日常经费分账核算,不得相互混用。尤其要安排专人对收储资金账务进行管理,要根据土地收购储备的工作进度,按储备中心提出用款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的流程申报资金,不能缺少以上三个环节的任何一个环节。每年申报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时要实事求是,要与储备计划规模、资金需求量相吻合,申报的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获得批准后,不能将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土地储备机构名录》以外的机构使用。同时,各区要切实根据通知要求,加强辖区内已收储入库储备土地的巡查管护,坚持日常巡查和集中巡查,切不可认为入库后就进入了“保险柜”,要精心管护、合理利用,储备土地防止被其他单位、个人非法侵占。(记者 钟清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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