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行政處罰記錄會消除是真的嗎?不對,不會消除

“嫖娼”行政處罰記錄會消除是真的嗎?不對,不會消除

很多嫖娼的當事人在犯案是隻是一時衝動,頭腦發熱,因此犯下一些錯誤,但這些錯誤往往較輕,犯案情節不嚴重,因此往往受到的行政處罰,但當激情退後,大多人都會對自己曾經的行為感到後悔。會覺得嫖娼行政處罰記錄使自己的人生有了汙點,害怕這個記錄會影響到日後的工作、生活,那麼,網傳的嫖娼行政處罰記錄會消除這種說法是真的嗎?其實是不對的,嫖娼行政處罰記錄不會消除。

嫖娼不屬於犯罪,不會留下案底,收到的是行政處罰,雖然會有相關記錄,並且嫖娼行政處罰記錄不會消除,但不會對生活造成太大影響。

一、行政處罰記錄可以消除嗎?

行政處罰是指行政主體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對違反行政法規範,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

行政處罰特徵是:實施行政處罰的主體是作為行政主體的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行政處罰的對象是實施了違反行政法律規範行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行政處罰的性質是一種以懲戒違法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體行政行為。

但是不論是行政案件,還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機關處理後,都要作為案件檔案留存,任何人不得隨意銷燬(註銷)。一是為了保存案件材料,以備上級核查和備案;二是為了給案件當事人(包括被處理人和辦案人)在對該案進行復核時有案可查。三是為了確保將來被處理人再次出現違法甚至犯罪時,作為其曾經的經歷,作為處理的參考依據。所以,案件材料是不會自動消除的。除非被處理人死亡一段時間後,公安機關會作為過期檔案處理掉。

二、行政處罰記錄對本人工作生活有影響嗎?

行政處罰的處罰記錄,當地公安機關都會將相關檔案、信息進行保存的。但記錄不是對任何人都開放的,只有司法機關或者律師在辦理刑事案件時,報請有權機關審批後,記錄才對外提供。不對普通單位或個人提供查詢業務。違法記錄對當事人今後生活影響不大,犯罪記錄對當事人及子女就會有所影響。

三、相關法律條文

(一)對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決定》公佈施行後發生的案件,依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決定》的規定辦理。對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決定》公佈施行前發生、公佈施行後尚未處理或者正在處理的案件,依照刑法第九條規定的原則辦理。

(二)本解答發佈後,對應當按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決定》處理的案件,適用本解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決定》公佈施行前已處理的案件和本解答發佈前已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決定》處理的案件,不再適用本解答。

(三)鑑於《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決定》對刑法第一百四十條和第一百六十九條以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決定》第一條第6項的規定已進行修改、補充,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決定》公佈施行後依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決定》處理的案件,在訴訟文書中不再引用上述有關條文。

並沒有表面有能夠消除行政處罰記錄的規定,需要知道的是行政處罰記錄是會在公安機關進行留底存檔,不會在結案後銷燬,這是為了防備日後所需。儘管行政處罰記錄無法消除,但對此有著嚴格的保密管理規定,沒有特殊原因不會被查閱,這也就是說,儘管有記錄,但對當事人的影響不會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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