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上午,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景洪市人民法院分別對兩起涉惡案進行公開宣判,同時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及州、縣(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前來旁聽,並於下午在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
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在勐海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王廣貝等6人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組織他人偷越國境、偷越國境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經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王廣貝、劉華先後偷越國境到緬甸,欺騙、引誘多名中國公民到緬甸境內賭場簽單賭博欠下高額賭債,先後邀約並安排被告人王廣路、王建洪、馮連傑、馮留傑偷越國境到緬甸,以索要賭債為名非法拘禁多名中國公民,嚴重侵害中國公民的人身權利,形成跨境“惡勢力”團伙。
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以被告人王廣貝、劉華犯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偷越國境罪,數罪併罰,分別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以被告人王廣路、王建洪、馮連傑、馮留傑犯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偷越國境罪,數罪併罰,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至十一年不等,均並處罰金。
同一時間,景洪市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周柯等6名惡勢力犯罪集團“套路貸”案進行公開宣判。
經景洪市人民法院審理查明:以周柯為組織策劃者,玉豔、劉浩等人為骨幹的犯罪集團,多次糾集楊建、李普明、鄧成雲等人,使用非法拘禁手段,實施敲詐勒索違法犯罪活動,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形成“惡勢力”犯罪集團。
景洪市人民法院依法以被告人周柯以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以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數罪併罰判處玉豔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以非法拘禁罪判處其餘被告人有期徒刑兩年至三年不等。
宣判後,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向新聞媒體通報了兩起案件的宣判情況及西雙版納州兩級人民法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情況,並一一解答在場媒體提出的問題。
本臺記者 楊孟 王哲 報道
“西雙版納手機臺” 權威發佈
編 輯:潘歡歡
主 編:柏 楹
監 制:林 鵬
總監製:李向忠
西雙版納手機臺商務合作電話
0691-2120490 0691-2566992
識別圖中二維碼關注 西雙版納手機臺
閱讀更多 西雙版納手機臺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