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進看守所兩個多月了,是否會被判刑,如何判斷是否會被判刑?

葬心22763


一般來說,被羈押在看守所兩個多月,構成犯罪並被判刑罰的可能性是非常高的。下面,我就簡單介紹一下,這個問題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識。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一般情況下公安機關應當在拘留犯罪嫌疑人後3日以內提請檢察院審查批捕,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1~4日。對於流竄作案、結夥作案和多次作案的情況,公安機關提請檢察院審查批捕的最長時間是30天。而檢察院收到公安機關的審查批捕後,應當在7日以內做出是否批捕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也就是說,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期限,最長為37天。一旦檢察院做出批准逮捕的決定,犯罪嫌疑人羈押在看守所內的期限,便開始計算偵查羈押期限。一般來說,偵查羈押期限一般不超過2個月,可以經上級檢察院批准延長1個月。對於案情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再延長2個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再延長2個月。

也就是說,偵查羈押期限最長為7個月。

如題所述,你的朋友進看守所已經兩個多月了,應該已經被檢察院批准逮捕了。如今檢察院審查批捕是很嚴格的,他們認為犯罪嫌疑人確實有罪才會批捕,因為一旦出錯就會面臨著國家賠償的巨大風險。因此,你的朋友很有可能是構成犯罪了,後續應該會被法院判決有罪的。

當然,萬事不能一概而論,也有可能是冤假錯案,你的朋友可能是無辜的。


冰焰


進看守所2個多月與被判刑,不是絕對的相等關係,只能說被判刑的可能性非常大。

首先可以確定,你朋友已經被逮捕。

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後,要立即送看守所羈押,之後,公安機關會在3天內報請檢察院批准逮捕,特殊情況下延長1—4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可以延長至30日,檢察院受理案件後,有7天的審查時間,決定捕或不捕,因此說,逮捕前嫌疑人被拘留的最長時間是37天,既然已經2個多月了,仍然在看守所,很顯然是被逮捕了。


逮捕了,是否就一定會被起訴?

絕大部分案件會,但也有個別案件例外,這是因為“逮捕”和“起訴”對證據的要求程度不同,逮捕,只要求“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即可,而起訴,則要求達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程度,如果達不到,檢察院會有兩次退回公安補充偵查的機會,如果仍然達不到起訴的條件,檢察機關會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做出存疑不起訴,案件就此終結。但要明確的是,此種情況的比率是很小的,具體要看案件的事實和證據。


未經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能確定有罪。

也就是說,即使檢察院起訴了,也要經過法院審理後才能認定是否有罪。對於疑難、複雜、有爭議案件,達不到判刑條件,法院有可能會做出無罪判決,但是,如果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嫌疑人最好還是“乖乖認罪”吧,這樣,還有可能從輕處罰。

如何判斷是否會被判刑?

還是請個律師吧,到了檢察院的審查起訴階段,律師就可以閱卷了,案件的事實、證據,律師都會了解,律師會從職業的角度和經驗判斷出是否會被判刑,從而確定最佳的辯護方向,維護嫌疑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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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yond1975


依我之見:判實刑收監執行的摡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不判刑的可能比較小。

以下本人從刑訴法規定和辦案實務層面作簡要介紹:

一,從判實刑收監執行層面看。

A,根據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規定:對於涉嫌嚴重刑事犯罪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和個人人身危險性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應該逮捕的經檢察機關批准予以逮捕,即被採取羈押性逮捕剝奪人身自由的刑事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才會‘’被關進看守所兩個多月了‘’,同時,檢察機關能批准逮捕說明了什麼?說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嚴重,而且具有較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和個人人身危險性‘’。該法還規定:逮捕後公安機關繼續偵查,‘’一般案件‘’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為二個月內應偵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如果在規定期限內偵結移送審查起訴的,經上一級檢察機關批准可以延長辦案期限;對於團伙作案丶流竄作案丶多罪名丶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可以再延長羈押辦案期限二個月;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講真實姓名、住址的,或者較長時間內不宜交付審判的案件,經最高檢察院批准不受辦案期限限制,需要作司法精神病鑑定的等也不受辦案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說上述情況超過了兩個月逮捕羈押期限仍然是合法的,偵結後仍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後向法院提起公訴對其判刑的概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也正因為罪行嚴重,且具有‘’兩危性‘’,所以,判實刑收監執行也是大概率事件。

B,當然,也存在‘’一般案件‘’在兩個月偵查羈押期限內無法偵查終結,對犯罪嫌疑人變更為取保候審不致危害社會的個人人身危險性,經審查符合條件並經保人或保證金擔保對其變更為取保候審,期限為十二個月內公安機關偵結仍須移送審查起訴後向法院提起公訴並判刑。

二,從不判刑層面看。

A,也存在著兩個月偵結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而檢察機關經兩次退回補充偵查仍然認為事實不清丶證據不足丶合理懷疑沒有排除,不符合起訴證據標準而作出‘’存疑不起訴決定‘’,而這種以‘’存疑不起訴‘’終結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一般來說概率很低,但,實踐中有這種可能。

B,同時還存在著經逮捕後偵查發現犯罪嫌疑人之行為是《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之規定情形之一者:公安機關應當撤銷案件、檢察機關應當不起訴、法院應免予刑事處分的案件。那麼,在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二個月期限內就可能撤案,或者由檢察機關以不認為犯罪而作法定不起訴決定


唐先明75443043


由於問題的具體情況不太清楚,如果能更具體點,可能會有較明確的答案。

所以首先建議你最好是去律師事務所詳細的諮詢一下,將你的具體的案情描述給律師,將有可能獲得一個更為確切的答案。

據你所說,我的分析是:

由於已進看守所兩個多月,肯定已經批准逮捕。而沒有給予取保候審,說明案件的事實比較清楚,而且很有可能被判處實刑。

假設案件事實比較清楚,情節比較輕微的話,那麼判處緩刑的可能性比較大,其實公安機關一般會允許取保候審。

但是這個案件已經進去兩個多月,卻一直沒有能取保候審,至少說明案件不是特別輕微的案件。

希望上述解答對你有所幫助。

律師鄒玉傑


朋友被關押於看守所,說明其涉嫌刑事犯罪。

當然,並不代表所有被關押的人員則必然構成犯罪,所以可能出現的結果有很多種,可能檢察院認為證據不足不起訴,可能認為情節輕微不起訴。若檢察院起訴至法院,法院的判決結果也可能有多種情況,可能判決無罪,也可能判決有罪,有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也有可能判處緩刑,還有可能免除刑事處罰等等。

所以,認定是否構成犯罪以及可能面臨的刑期,這要根據具體的案件情況和公安機關收集的證據去綜合認定。像這樣的問題,基本沒有任何人能夠給你一個準確或相對準確的判斷及意見,這樣的問題其實也沒有實際意見,應當側重並先瞭解案件情況之後再做判斷。

不過,目前已經被羈押兩個月,說明檢察院已經對其批捕,有較充分的證據來指控其涉嫌犯罪。正常來說,基本被判刑的可能性較高。


葉律師


進看守所兩個多月,當事人已經被檢察院批准逮捕了。

對於一般的刑事案件,公安機關會在拘留後的30天內向檢察院呈捕,檢察院會在7天內作出批捕或者不批捕決定。如果檢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機關會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所以進看守所兩個月沒有被放出來,應是已經批捕了。

對於絕大部分刑事案件,批准逮捕是一個重要的時間節點,可以說批捕後的刑事案件最終被判刑的概率是比較高的。但是對於一些確實存在無罪、罪輕理據的刑事案件,即使是在檢察院批捕後,仍可能實現當事人無罪、罪輕等處理結果。

第一,對於一些比較簡單的刑事案件,兩個多月完全可能已經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了。如果案件已經移送檢察院,律師可以去檢察院將整套卷宗材料閱出來,再仔細查閱、核對案卷、證據材料,瞭解辦案機關的指控思路、證據情況,針對性的尋找整個案件的無罪、罪輕辯點。

第二,對於重大複雜的刑事案件,偵查期限可以在兩個月的基礎上延長,我們辦理的絕大部分詐騙犯罪案件,兩個多月仍處於公安偵查階段的不在少數。

如果案件尚在偵查階段,律師是沒有辦法閱卷的,但可以通過會見了解辦案機關對當事人的訊問內容,有無出具書證、物證讓當事人簽字確認,瞭解辦案機關現階段掌握的證據情況。同時需要依法指導當事人如何應對辦案機關的訊問,指導其如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律師在公安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前,需要出具偵查階段的法律意見書,將有利於當事人的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向辦案機關提出,爭取公安移送檢察院時作出對當事人有利的認定。

第三,對於確實存在無罪、罪輕理據的刑事案件,在案件到法院之前可以追求的結果,主要是公安機關撤銷案件、檢察院不起訴。

以檢察院作出的不起訴決定為例,檢察院會在什麼情況下作出不起訴決定?主要分為三類:

其一,法定不起訴。

主要情形有:1.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的;2.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3.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4.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5.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7.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法定不起訴一般可以理解為比較徹底的無罪類型,如果檢察院作出的是法定不起訴決定,當事人不會再被追究刑事責任。

其二,酌定不起訴。

是指當事人雖然有犯罪行為的,但情節輕微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其三,證據不足不起訴。

刑事案件證明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在控方,控方收集的證據未達到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證明標準,即無法對當事人進行定罪處罰。但證據不足不起訴在實務中是有風險的,換言之,如果後續出現新的證據,證據變得“充分”了,仍是可以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的。


詐騙犯罪辯護金翰明


這麼說吧,基本可以確定這個人有犯罪事實和一定的證據指向他犯罪了,現在正在進一步的調查,但是同時案件具體什麼情況家屬還不得而知,有多少證據和了解更詳細的案情,還需要在檢察院階段進行查看卷宗。不過目前的偵查階段,需要去及時的會見他本人,瞭解案情,並做好案件會見筆錄,詢問是否有新的有利證據的線索;是否有辦案機關違法辦案的情況等等。


梁律師法律諮詢


已經被關兩個月了,說明已被逮捕,案件定性證據比較充分了,但是否會被判刑、判多少,得需委託律師瞭解案情後才能判斷。如涉嫌罪名、有無免於刑事處罰或不起訴、爭取緩刑的情節等。

另外,刑事案件一定要委託律師,因為,在裡面的人此刻是非常的無助,律師是他與家人溝通的唯一橋樑(不涉及案件細節)。


杭州劉律師


聘請律師會見了解一下案情。


山東刑辯楊律師


我弟弟在看守所有七個月沒有一點消息請問是到仕麼時候才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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