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啟超:五四運動導火索的點燃者

梁启超:五四运动导火索的点燃者

1919年的五四運動,是中國歷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重大事件,是中國歷史上輝煌的一頁。其偉大的歷史意義和運動的經過已為人們所熟知,毋庸贅述,而梁啟超在這場運動中所發揮的重要作用卻鮮為人知。

在五四運動發生前的1917年11月30日,梁啟超辭去北洋政府財政總長的職務,專心從事學術研究工作。1918年11月,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巴黎和會即將召開。梁啟超以在野之身,為中國參加和會作了多方面的策劃。他向當時的總統徐世昌建議,成立了以政界元老、前外交總長代理國務總理汪大燮為委員長,進步黨主要領袖、前司法總長林長民為事務長的總統府外交委員會,負責和會特定期間的外交事務。他又籌措了10萬元經費(政府撥款6萬元,私人捐贈4萬元),挑選了一批著名學者專家(外交劉崇傑、工業丁文江、政治張君勱、軍事蔣百里、經濟徐新六)作為隨員,於年底動身前往歐洲。此行的目的用他自己的話來說是“想拿私人資格將我們的冤苦向世界輿論申訴申訴,也算盡一二分國民責任”。行前,他還建議國內報界緊密配合和會上的外交努力,“惟一條件既經提出,全國輿論務須一致,以貫徹其主張”。在赴巴黎前,日本駐華代理公使芳澤特意宴請他,試圖探聽他對處理山東問題的態度。梁啟超鄭重指出:“我們自對德宣戰後,中德條約的廢止,日本在山東繼承權利的說法,當然沒有了根據……中日親善的口頭禪已講了好多年,我很盼望日本當局瞭解中國國民的心理,不然,恐怕往後連這點口頭禪也拉倒了!”這就是給芳澤一個明確的宣示:德國在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強行“租借”的膠州灣必須無條件地交還中國,決不可以交給日本“繼承”。梁啟超的嚴正態度,使芳澤極為尷尬,無言而退。

1919年2月11日,梁啟超一行抵達倫敦,開始了他在歐洲的國民外交活動。同日,在北京大學召開了國際聯盟同志會,北京大學有教職員和學生千餘人參加,公推梁啟超為理事長(汪大燮代理),蔡元培、王寵惠、李盛鐸、嚴修、熊希齡、張謇等為理事。2月16日,由北京各界各團體聯合組成的國民外交協會在熊希齡宅開成立大會,推舉熊希齡、汪大燮、梁啟超等10人為理事。21日,該會通電發表七點外交主張:“一、促進國際聯盟之實行;二、撤廢勢力範圍並訂定實行方法;三、廢棄一切不平等條約及以威迫利誘或秘密締結之條約、合同及其他國際文件;四、定期撤去領事裁判權;五、力爭關稅自由;六、取消庚子賠款餘額;七、收回租界地域,改為公共通商。”

2月18日,梁啟超等人至巴黎。他作為中國參加和會代表的會外顧問,先後會見了美國總統威爾遜及英法等國的代表,請他們支持中國收回德國在山東權益的立場。他發現不僅威爾遜等對中日交涉的內情不甚瞭解,連自己也被北京政府矇在鼓裡,對1918年9月段祺瑞政府與日本簽訂的秘密借款合同和關於山東問題的換文一無所知。3月中旬,梁啟超致電汪大燮、林長民,報告他所瞭解到的和會上關於青島問題的情況,電文如下:“交還青島,中日對德同此要求,而孰為主體,實為目下競爭之點,查自日本據膠濟鐵路,數年以來,中國純取抗議方針,以不承認日本繼德國權利為限。本去年九月間,德軍垂敗,政府究用何意,乃於此時對日換文訂約以自縛,此種秘約,有背威爾遜十四條宗旨,可望取消,尚乞政府勿再授人口實。不然千載一時良會,不啻為一二訂約之人所敗壞,實堪惋惜。超漫遊之身,除襄助鼓吹外,於和會實際進行,未嘗過問,惟既有所聞,不敢不告,以備當軸參考,乞轉呈大總統。”

這時,代表廣州政府參加巴黎和會的專使王正廷發回國內一封電報稱:“吾輩提議於和會者,主張廢止二十一款及其他秘約不遺餘力,推測日本之伎倆僅有二途:曰引誘,曰用武,然皆與正誼公道相違,必不出此。但吾國人中有因私利而讓步者,其事與商人違法販賣者無異,此實賣國之徒也。所望全國輿論對於賣國賊群起而攻之。然後我輩在此乃能有討論取消該條件之餘地。”隨之國內就掀起了一場針對梁啟超的謠言風潮。上海商業公團聯合會致電北京大總統國務院:“聞梁啟超在歐干預和議,傾軋專使,難保不受某國運動。本商有鑑於此,特電巴黎公使轉梁啟超,文曰‘巴黎中國公使館探送梁任公君鑑,我國之國際和會已經派專使,為國人所公認。君出洋時聲明私人資格不涉國事,乃中外各報登載君在巴黎近頗活動,甚謂有為某國利用傾軋之說,明達如君,當不至此。惟人言可畏,難免嫌疑,為君計,請速離歐回國,方少辨明心跡,特此忠告,勿再留連’等語,即乞轉專使,注意大局,幸甚。”

4月5日,廣州國會開兩院聯合會,議決:一、由兩院函請軍政府,立即下令通緝梁啟超,並將其在籍財產沒收,另由軍政府要求法公使引渡;二、由兩院電唐紹儀,請一俟和議復開,即要求北京政府將梁拿交法司,依刑律所定外患處斷;三、由兩院全體成員通電全國省議會、商會、教育會、各報館及除日使以外之各國駐京公使,駐廣州領事,申明梁在巴黎賣國活動為全國人民所共棄;四、以兩院全體名義電巴黎和會中國代表,請嚴斥梁啟超,並聲明兩院決定為其後援。9日,廣州國會全體成員通電全國,宣佈梁啟超賣國罪狀。顯然,這裡面有強烈的黨派因素在起作用。兩個月後梁啟超在一封家信中感嘆道:“一紙電報,滿城風雨,此種行為鬼蜮情狀,從何說起。今事過境遷,在我固更無勞自白,最可惜者,以極寶貴之光陰,日消磨於內訌中,中間險象環生,當局冥然罔覺,而旁觀者又不能進一言,嗚呼中國人此等性質,將何一自立於大地耶?”

當然,為梁啟超辯誣者也大有人在。蔡元培、王寵惠、範源濂三人聯名通電,其文雲:“上海申報、新聞報、時報、時事新報並轉各報館,五十二商團鑑:閱滬商團議決事件,乃致疑於梁任公先生。梁赴歐後,迭次來電報告並主張山東為國家保衛主權,語至激昂,聞其著書演說激動各國觀聽,何至有此無根之謠?願我國人熟察,不可自相驚擾。元培等久不與聞政論,惟事關國際,且深知梁先生為國之誠,不能嘿而,特為申說,務乞照登。”陳獨秀在《每週評論》撰文指出:“國民參預政治,參預外交,都是我們很盼望的事。但是這兩件事,都不大容易。……不懂得各國的外交政策,受某國的離間,憑空的給梁任公一個親日賣國的罪名,這種國民決沒有參預外交的資格。”國民外交協會張謇、熊希齡、範源濂、林長民、王寵惠、莊蘊寬等致書梁啟超,請他作為該會代表,主持向巴黎和會請願各事:“任公先生大鑒:為國宣勤,跋涉萬里,海天相望,引企為勞。此次巴黎和會,為正義人道昌明之會,尤吾國生存發展之機,我公鼓吹輿論,扶助實多,凡我國人,同深傾慕。本會同人本國民自衛之微枕,為外交當軸之後盾,曾擬請願七款,電達各專使及巴黎和會,請先提出,並推我公為本(會)代表,諒邀鑑及。現已繕具正式請願文,呈遞本國國會政府巴黎各專使,並分致美、英、法、意各國政府及巴黎和會,盡國民一分之職責,謀國家涓埃之補救。茲特奉上中、英文請願文各一份,務懇鼎力主持,俾達目的,則我四萬萬同胞受賜於先生者,實無涯既矣。臨穎不勝企禱之至,專此敬頌勳綏。”

經過這一番周折,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有一定的好處。國人對於中日秘約的內幕更加清楚了,對於巴黎和會上的癥結也比較瞭解了,千夫所指集中到曹汝霖、章宗祥、陸宗輿等親日派身上。

在巴黎,梁啟超作為民間代表進行了頻繁的遊說活動,發揮了出席和會的中國外交代表所起不到的作用。他在萬國報界俱樂部舉行的歡迎宴會上慷慨陳詞道:“若有別一國要承襲德人在山東侵略主義的遺產,就為世界第二次大戰之媒,這個便是平和之敵。”但是,儘管進行了一切努力,仍然無濟於事。

4月29日,英美法三國會議,日本代表應邀出席。30日,續開三國會議,議定了巴黎和約關於山東問題的156、157、158條款,將原來德國在山東的權益全部讓給日本。面對這種情形,北京政府派出的中國出席和會首席代表陸徵祥竟然也考慮要簽字了。在這緊急關頭,梁啟超致電汪大燮、林長民,建議警醒國民和政府,拒絕在和約上簽字。其電文稱:“汪、林二總長轉外協會:對德國事,聞將以青島直接交還,因日使力爭,結果英、法為所動,吾若認此,不啻加繩自縛,請警告政府及國民嚴責各全權,萬勿署名,以示決心。”

林長民4月30日接到梁啟超電報,5月1日寫成《外交警報敬告國人》一文,刊載在5月2日的《晨報》頭版頭條。林長民的短文全文如下:“膠州亡矣!山東亡矣!國不國矣!此噩耗前兩日僕即聞之,今得梁任公電乃證實矣!聞前次四國會議時,本已決定德人在遠東所得權益,交由五國交還我國,不知如何形勢鉅變。更聞日本力爭之理由無他,但執一九一五年之二十一條條約,及一九一八年之膠濟換文,及諸鐵路草約為口實。嗚呼!二十一條條約,出於協逼;膠濟換文,以該約確定為前提,不得徑為應屬日本之據。濟順、高徐條約,僅屬草約,正式合同,並未成立,此皆國民所不能承認者也。國亡無日,願合四萬萬民眾誓死圖之!”同日的《晨報》還載有國民外交協會1日發給巴黎和會英法美諸國代表和中國專使的電文。國民外交協會按照梁啟超的建議,嚴正警告中國專使:“和平條約中若承認此種要求,諸公切勿簽字。否則喪失國權之責,全負諸公之身,而諸公當受無數之譴責矣。……諸公為國家計,併為己身計,幸勿輕視吾等屢發之警告也。”

梁启超:五四运动导火索的点燃者

5月2日,蔡元培從汪大燮處得知有關巴黎和會的最新消息,立即返校告訴了北京大學的學生領袖許德珩、傅斯年、羅家倫、段錫朋等人。5月3日下午4時,國民外交協會理事熊希齡、林長民、王寵惠等三十餘人開會。議決:一、5月7日午後2時在中央公園召開國民大會,並分電各省各團體同日舉行;二、聲明不承認二十一條及英、法、意等與日本所訂關於處置山東問題之秘約;三、如巴黎和會不得伸我國主張,即要求北京政府撤回專使;四、向英、美、法、意駐京使館申述國民意見。會後急電各省議會、教育會、商會及各團體、報館,內稱:“本會定於本月七日作廿一款簽字之國恥紀念日,在北京中央公園開國民大會,正式宣言要求政府訓令專使堅持。如不能爭回國權,寧退出和會,不得簽字。望各地方各團體同日開會,以示舉國一致。”

北京的大學生們則先行了一步。5月3日晚7時,北京大學全體學生和十幾所其他學校學生代表在法科大禮堂召開大會。議決進行辦法四項:“一、聯合各界一致力爭;二、通電巴黎專使,堅持不簽字;三、通電各省,於五月七日國恥紀念舉行遊街示威運動;四、定於星期(即四日)齊集天安門,舉行學界之大示威。”五四運動就這樣爆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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