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刑法中的“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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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刑法都是非常残酷无情,而且有各种的奇葩方式,手段极其残忍,可以说是惨绝人寰。

在奴隶主们看来,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在古代刑法之中就有一种刑法叫刖(yuè)刑,刖刑是五大刑法之一,后来也成为满清十大酷刑之一。刖刑究竟是什么样的刑法?


古代酷刑中的刖刑,又称剕剕(fèi)刑,指砍去受罚者左脚、右脚或双脚。这种刑法是奴隶主用来防止奴隶逃跑的方法,被施以此刑法的人多半连存活都成问题,更不可能逃跑。

从西周开始,中国已经有了关于犯罪和刑罚的记载文书。其中“刖”就是砍断双脚,是古代社会仅次于死刑的一种酷刑。

刖刑这种用于惩罚犯人的肉刑被西周奴隶制社会所继承并一直用到春秋战国时期之后,一直到汉文帝时,才把把应断右脚的改为死刑,应断左脚的改为笞五百。

刖刑这种酷刑,在夏朝时期称“膑”,周朝时期称“刖”,秦朝时称“斩趾”。有指砍去双脚,有指砍去脚趾,也有指刖刑就是削去膝盖骨让犯人不能站立的说法,这种酷刑类似于截肢的一种酷刑。

战国时期著名的军事家孙膑就是一个典型的受刑之人,孙膑受师兄的陷害,所受的就是刖刑。听说孙膑原来叫孙宾,是受刑之后才改名为孙膑。

据《史记》记载,魏惠王时,庞涓仕魏为将军,他因忌妒同门师弟孙膑的才能,于是把他召来,设计“以法刑断其两足而黥之”。

卞和,春秋时楚国人。相传他在荆山得到一璞玉,曾两次献给两代楚王,两代楚王都以为是石头,以为他是来捉弄国君,非常生气,最后便以欺君之罪对他施以刖刑,砍去他的双脚。

后来楚文王继位之后,他怀抱璞玉坐在荆山下痛哭。文王知道后就令工匠剖雕璞玉,经过雕琢之后,果真是块绝佳宝玉,遂称此玉为“和氏之璧”。

通过一些出土的历史文物,也能证明刖刑这种酷刑是确实存在的。


1976年在文物大省陕西扶风,出土了一件刖刑人守门鼎,通过图片可以看出,青铜鼎不仅仅是体现礼仪的饪食器,还作为西周统治者维护其统治、昭明其刑法的工具。

1988年11月7日,凤翔县建筑队民工在宝鸡市南郊茹家庄基建工地施工时,发现一批青铜器。这批青铜器中也有一件刖刑奴隶守门方鼎。

这件文物上有一个图案是:炉前中部有两扇门,在门前用直条纹做修饰,左边门关闭,右边门敝开,门外靠门站立一缺左足、断右臂的人,他的身份,应该就是当时受过刖刑的男性奴隶。


这两件刖刑人守门方鼎都是西周时期的陪葬品,通过这些刖刑题材文物的出土,可以看出古代奴隶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和凄凉。


历来现实


大家都听过卞和献和氏璧的故事,先后两次献给楚厉王和楚武王,而得到的结果却是先后被砍去左右脚。卞和所遭受的砍掉双脚的酷刑,就是周朝五刑之一的刖足之刑。

“刖”字古时与“剕”字的意思相同,都有断足之意。而“剕”与“膑”也有相同的意思,“膑”与“髌”相通,引申后的意思是用刀把髌骨(膝盖骨)挖去的刑罚。

膑刑也属于刖刑中的一种,凡是施加于人的腿或脚,使人丧失行走能力的酷刑,都可以称为刖刑。在历史上,刖或膑的名称早就有之,但真正实施是从商代开始的。

商朝时期的刖刑

尧舜时期还不是真正的刖刑,它是用穿草鞋来代替刖足。酷刑在夏朝时已有了,包括对腿部的刑罚在内。商朝有把人腿骨敲断的做法,本质上与刖足之刑相当。

商纣王发明了许多的酷罚,其中敲断人的腿骨,用以观看骨髓与年龄的关系的事例是刖足之刑的最早实例。妲己与纣王打赌,就曾将冬季趟水过河的人的腿骨打断,用以证明妲己说的年老者骨髓多于年轻者而不怕冷的观点。

春秋时期的刖刑

春秋时期,诸侯各自为政,刖足之刑使用更加频繁。如卫国规定,私自挪用国君专车的人,要受刖足之刑。据《左传》记载,郑国曾刖强徂之足,为候曾刖铖庄子之足,齐国曾刖鲍牵之足等等。

齐国在景公时,刖刑使用十分频繁,导致市井间的假足一时供不应求。在当时,受过刖足的人,通常被打发去守大门。关于刖足者守大门的故事也是不少,这些都说明春秋时期刖刑被广泛的使用。

春秋时判处刖刑时,根据犯人罪行的轻重,有的刖去一只脚,有的要刖去双脚。刖去一只脚称为偏刖,也叫做“介”。春秋时还有对死人施行刖足的案例,齐懿公将邴歜的父亲从坟墓里挖出刖去双足。

战国时,刖足也是常用的刑罚之一。最典型的一桩刖足案例就是孙膑在魏国遭到庞涓的陷害而被砍断双脚,并在脸上刺字事情。

西汉以后的刖刑

汉朝初年,对刖足之刑进行了改良,将刖足改成断脚趾的刑罚。真正的刖足刑罚当时只有一例,就是吕后残害戚夫人的案例。此后的刖足刑罚都是断脚趾。

对犯大罪的人都要用“具五刑”,作为处死前的惩罚,砍掉左右脚趾便是其中之一。汉文帝将断脚趾改为“钛左趾”,就是在左脚趾套上六斤重的铁制刑具。

东汉末年,曹操又规定将钛左右脚趾者改用木械,这一时期的金属实在是太缺乏了,只能用木械来替代,不得不说也是刑罚的一种向前发展。

南北朝时刖刑一度恢复,具体的方法是“断脚筋”。断脚筋是变相的刖足,它和挖除膝盖骨的做法相似。这项法令执行时间并不长,宋明帝死后即被废除。

唐朝时太宗将断脚趾的刑罚改为流放三千里,服劳役二年。明朝初年,酷刑泛滥,刖足之刑重新被启用。规定凡是踢足球的人,都要被刖足。

明朝后期,刖足就变成凌迟之刑的附加刑罚。清朝时期,刖足之刑也是众多残酷刑罚中的一种。不得不说,刖刑确实是一种令人胆颤的酷刑。


野史也是史


对于刑罚的发展,可以说是层出不穷,只要是能让人生不如死的路数无所不用其极,从伤口撒盐、涂辣椒起步,到在脸上刺字、剔去膝盖等等比较古老的刑罚,发展到后来的类似于“明清酷刑”这样成熟的产物,已经有着非常完整的文化圈子和发展历史。

有着一种特立独行的刑罚,它让几千年来的酷吏们钟爱至此,从上古的极刑到清朝十大刑罚皆有它的身影,它就是惨无人道的刑罚之一,刖(yue)刑。


刖刑是非常惨绝人寰的重度刑罚之一,它改进后的变体有很多种,最主要的效果就是让受刑者失去行动能力。早在殷商它就早已诞生,在当时刖刑又称“剕刑”,接近于极刑的一种重刑,主要的的施刑对象就是受刑者的左脚或右脚,亦或者是两者全部砍去,可以说是非常要命的一种刑罚,失去了行动能力对古代的人们是非常致命。

后来经过各代酷吏大人的“智慧”,引申出很多变化,商朝时期纣王常常令人敲断腿骨,春秋战国时剔去受刑者的膝盖的“膑刑”,这些都是是刖刑的变体;到了秦朝时期,刖刑又称“斩趾”,顾名思义就是砍掉受刑者的脚趾头,而这仅限于罪行较轻的人,罪行严重的就类似于截肢。


再次变化就到了南北朝,南朝宋国就一度施行过改良过的刖刑,这时的刖刑已经变成了挑断人的脚筋。表面上四肢健全,实际上和膑刑一样,十分残忍。

至此,刖刑的变体渐渐变少了,更多的是刑罚的加重,刖刑常常作为附属刑。唐朝皇帝对施以刖刑的人再加以流放,对失去行动能力的人流放,常常还没到地方就死去。而明清就到了刑罚遍地开花的时候,刖刑大多情况下不是用来惩罚,而是用来折磨人,让他们被一刀一刀地折磨死去。

但无论怎么变化,刖刑最本质的东西从来没变过,就是让人再也没有自我行动的能力,就算没死,活下去都很成问题。但由于这种刑罚过于残暴,被施刑者在行刑过程中大多就失去了性命,死亡率不低的同时经常会使受刑者折磨致死,所以也近乎是一种死刑。

齐国的军师孙膑就是一个被这样对待过的人,当时孙膑和魏国将军庞涓师出同门,但庞涓十分妒忌他的才情,是自己再努力也无法达到的,于是就利用自己的权势陷害孙膑,但估计是庞涓想看见孙膑无能地活下去的样子,所以这次施刑并不是很重,施行的就是刖刑的变体之一,膑刑。可以看到,孙膑被施刑后,就彻底失去了行动能力,一生都只能被别人照顾着才能行动,有将军之才,却只能作为田忌的军师。

受到最为“纯正”的刖刑的人,最出名的就是楚国的卞和,就是最早发现和氏璧的那位。相传他慧眼识珠在深山发现一块璞玉,但苦于没有合适的工具加以加工,而是将为加工过的璞玉两次献给两代楚王,楚王听信谗言,两代楚王都以为是块普通的石头,认为卞和欺君为乐,就下令对他施以刖刑。而这次就没有那么仁慈了,按“原汁原味”的规矩办,砍去了卞和的双脚,终身失去了行动能力。直到后来楚文王才为他平反。



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几千年下来不知道有多少人因此失去了生命,刖刑这两个字不仅仅是描述一种刑罚,而背后则潜藏着更多的黑暗、残忍和无数无言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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篱上青


随着封建制度的瓦解,中国步入了现代文明社会,法律就是一重要体现。


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我国主刑刑罚有五种,分别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也就是说,轻者关几天,重者无非一死。而且据我所了解,死刑也已经从最初的枪毙改为了静脉注射安乐死,所以说人权二字在中国法律上有重要体现。

古代刑罚

然而人权只是在现代文明社会。在古代,五花八门,惨无人道的刑罚数不胜数。

题目中所说的刖刑就是其中一种,那么,究竟何为刖行刑呢?《晋书·刑法志》:

“圣上悼残荒之遗黎,伤犯死之繁众,欲行刖以代死刑,使犯死之徒得存性命。”

大概意思就是圣上大发善心,用刖行代替死刑,受了刖行的罪犯还能留有性命。这刖行,就是古代的一种酷刑,把脚砍掉的一种刑罚。

刖刑,可以是只砍左脚或者右脚,或者双脚都砍掉。这种刑罚在夏朝是称作膑,到了周朝才改为刖刑。


刖刑与膑刑也不同,膑指的是人的膝盖骨。顾名思义,膑刑就是挖去膝盖骨,使人无法站立,虽不致死,却也痛不欲生。

刖刑则是直接断足,二者虽然部位不同,但结果是一样的。刖刑还被看做是“满清十大酷刑”之一。

卞和泣玉

历史上,受过刖刑的大有人在,比如春秋时期的楚国人士,卞和。

相传,本来只是一个普通百姓的卞和(又名和氏),在荆山偶然捡到了一块未经雕琢的璞玉原石。

和氏心心念念的把它当做是一块宝贝,想要进献给楚王,于是两次入朝拜王,然而不识货的楚王认为这就是一块破石头,于是以欺君之罪处和氏刖刑。

就这样,无辜的和氏失去了双脚。后来楚文王继位,慧眼识玉,十分惋惜,便将这块玉命名为“和氏之璧”,这才有了后面“完璧归赵”的故事。

孙膑受刖刑

《史记》上说,孙膑本叫孙宾,因为受了刖刑,才记作孙膑。

影片《战国》中,孙红雷饰演的孙膑,就在酷刑刑台上,被刽子手用鬼头弯刀生生的切入膝盖,挖去了膑骨。

手段之残忍,让人不忍直视,影片也让观众看到了战国时期酷刑的残忍。

满清十大酷刑

说起古代的酷刑,刖刑也许是最轻的一种了,仅仅通过挖膑或断足来限制犯人的行动自由。以下简述这十大酷刑另外九种。

宫刑:切掉男性的生殖器官或者用器具撞击女性的下腹造成子宫脱落,使人丧失生育能力,变相的断子绝孙。

由于医疗条件有限,通常执行后犯人虽然不会立即死亡,但后期感染的可能性很大。

且该刑罚除了生理上的折磨外更会使人在心理上倍加痛苦。历史上,著名史学家司马迁就受过宫刑。

斩首:这也算是比较痛快的一种死法了,掉脑袋说法就来源于此刑。

我们看到的历史剧中通常由刽子手以刀或斧头执行。到了后期,还有专用的断头台,也可以看做枪刑的前身。

腰斩:这就比较好理解了,拦腰斩断,工具类似铡刀,与砍头差不多。不过是将犯人裸身一分为二,一时半会还不会断气,看着自己的死去。


绞杀:脖子上套上绳子或者金属链条,由执行人反向用力,拧紧,使犯人窒息而死。

梳洗:可不是女子梳妆打扮,这里梳洗的可是人肉。先将犯人的衣服脱掉,然后用开水像杀猪一般先烫几遍,然后用铁刷子刮皮挠肉,直至露出白骨。相传由朱元璋发明。

烹杀:用特制锅具等炊具将人煮熟煮死。比较早的记载就是姬昌的儿子伯邑考被纣王熬成肉羹一事,为打消纣王的猜疑,姬昌强忍悲痛食子。

剥皮:这个活活剥皮的痛苦指数可无法想象了,将人皮完整剥下来。说个人物——蓝玉,大家应该就知道了,前面其他文章有写。

车裂:又名五马分尸,这个在历史剧中也是被多次提过了。

将犯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用五匹马牵引,然后由人驾马像不同方向奔跑,使身体四分五裂。商鞅就是五马分尸而死。

凌迟:这可以说是综合多重刑罚的重刑了,俗称千刀万剐。

即用锋利的刀子将囚犯四肢和身体上的肌肉一点点割掉,让犯人在痛苦中感受死亡,比如袁崇焕就是被凌迟处死。


古代社会混乱,不稳定,只能通过这些比较残忍,不堪的方法,达到震慑百姓,以减少社会犯罪的作用了。


史之策


在历史上众多的刑法中,刖刑的出现比较早。据载,上古时期人们就发明了劓刑、刖刑、椓刑、墨刑,加上大辟之刑,这就是《尚书》所称的“五虐”,也是先秦时期的主要刑法。

劓就是割掉鼻子;刖就是割断足部;椓就是对男女实施宫刑;墨就是在脸上刺字;大辟是指砍头。如果砍头后再弃于闹市,说明其罪巨大,不可饶恕。较轻的刑法中则有髡、笞两刑,髡就是剃去男子的头发;笞就是打板子。

今天来专门说说刖刑。

1、刖刑商朝之前或已存在

刖刑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尽管没有确切的记载,但是人们猜测或许在商朝之前就已存在。在甲骨文中就已经有了“刖”这个字,由左右两部分组成,左侧是倒置的“止”,代表足;右边是“刀”,组合起来就是用刀把足割断。

甲骨文是商朝的文字,这个追求严刑峻法的朝代,发明了许多令现代人也谈之色变的肉刑。而夏朝和商朝的末代君王夏桀、商纣王,更是先秦众多刑法的主要发明者,比如他们发明了炮烙、剖心挖肝、醢(hǎi,把人剁成肉酱)等等。

2、刖刑由膑刑演化而来

刖刑是割断足部,膑刑则是挖掉膝盖。两相比较,膑刑对受刑人的伤害更大,毕竟施刑时不会有人给打麻药,硬生生把膝盖挖出来,仅是肉骨之痛也难以让人承受。也许是膑刑太过残酷,西周时就已废除膑刑,改成了刖刑。

官方层面上的废除,并不等于彻底废除。在春秋战国时期,孙膑因受到庞涓的迫害,就遭受了膑刑,孙膑是历史上最著名的膑刑受害者。以至于他的原名叫什么,已没有了记载,人们干脆以他所受的膑刑,直接称其为“孙膑”。


2、历史上关于刖刑的故事

历史上最著名的刖刑受害者要数卞和。他在山上挖出宝玉献给楚武王,但被鉴定是石头,被“刖左足”。楚文王即位后卞和又献玉,再次被鉴定成石头,“刖右足”。楚成王即位后,卞和抱玉在山下痛哭三天三夜,泪干而泣血。

楚成王让人把他招来,很纳闷地问:“天下被砍掉脚的人很多,你为什么哭得这么悲伤?卞和说,我不是为遭受刖刑悲伤,是悲天下人不识宝玉而认为是石头。楚成王让人剖开得果然得到稀世宝玉,人称和氏璧,并后来被雕刻成秦始皇的传国玉玺。

还有个普通人的刖刑故事。春秋时卫国的大臣季羔,砍掉一个犯人的脚,让他去守门。后来卫国大乱,季羔出逃跑到城门下,正是那人守门,他说,那边有道矮墙,你快逃。季羔说:“君子不翻墙。”对方说,那边有个地道。季羔说:“君子不钻洞。”

那人只好强行拉着他钻洞,藏进一间密室。追捕的人撤走后季羔问,我当初砍了你的脚,你不借机报仇,却三次救我是什么原因?那人随后说了三句话:“断足固我罪也。临当刑,君愀然不乐,见于颜色。此臣之所以脱君也。"

翻译一下:受刖刑是我的应得之罪。行刑时,使君的脸色严肃,我知道你没有私心。这就是我帮你逃脱的原因。对于这一番话,孔子有过评价:作为官吏要用法平等,不能存有私心。公正可树立君子德行,贪婪失道会给自己树敌,季羔的例子可以说明这点。


指动济南


“刖”又称“刖刑”,这个字如何读呢?读“yue”,一旁是“月”部,一旁是“刂”,意思很形象,那就是用刀砍你的脚,给人一种“要你脚丫没商量”的感觉。

刖刑或称剕刑,古代有记载,“昔卞和献宝,楚王刖之”,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昔日有个叫卞和的家伙去给楚王进献宝贝,但是却被楚王施以“刖刑”。有人奇怪了,为什么进献宝贝还要被罚呢,难不成卞和拿个赝品忽悠楚王不成。当然不是,怪只怪楚王眼拙,不辨真假。这便是“卞和献宝”的典故,也就是“和氏璧”的前身。我们今天不说献宝,只说“刖刑”。


卞和无疑是历史上一个极为悲催的家伙,有一天他在荆山之上挖出一块石头,以他的眼光来看,这块石头有璞,璞中必有美玉。于是早开石头后,真的有一块鸡形的璞。卞和很高兴,他为自己的眼光高兴,既然是宝物,该当献给伟大的国君楚武王。

楚王的大殿是这样的豪华,卞和跪在阶前,将璞高高举起。楚王是个爱玉的人,他渴望得到天下所有的玉石。因此他豢养了很多“玉师”,这些玉师帮助楚王鉴别那些看起来跟石头没什么两样的东西。

玉师看过卞和进献的璞,脸上显出嘲笑的表情,接着对楚王启奏道:“大王,这个人欺骗了您,这是石头,不是玉!”

楚王本来喜悦的脸阴沉下来,卞和高叫:“冤枉,这其中定有美玉,请王重验。”王不允,冷冷的说:“寡人有爱民之心,不杀你,但如果不惩罚你,便会有更多的人来期盼寡人。寡人赐你刖一足,没了一只脚,你就不会在跑来欺骗寡人了。”


刖一足。先刖右,右为尊。无出其右。卞和要失去右脚。没错,那只与卞和一起生活了十八年的脚要与他分开。卞和自然舍不得,但却没有办法阻止这只脚与自己不分离。

卞和的右脚被绑在两块木板之间,厚厚的木板紧紧夹住腿,这让他的右腿发酸发麻,如同他的那块璞夹在青铜之间一般。左腿和双臂也被紧紧捆缚牢固,显然这是为了防止他因痛楚而影响施刑。卞和的嘴巴之中被塞进一块木头,刑者让他咬紧,这样才不会因痛楚而咬断自己的舌头。卞和点点头,表示感谢。

“踝骨一块锯掉吧,这样可以快一点锯断,也让他少收点罪。”一个刑者说道,另一个点头附和。卞和又点点头,再次表示感谢。因为他听人说过,如果连着踝骨锯要比在踝骨以下剧可以少受些罪。

锯齿挨着皮肤了,这条锯跟卞和锯开石头取出璞的锯差不多,只不过锯齿更锋利些罢了。

只一拉,血便无声的涌出。再一拉,锯齿便触到胫骨。骨屑随着血肉落下,只两三下,胫骨便断开。接着是踝骨,锯齿一偏,触及腓骨。最后是足跟腱,这里最难断,因此多拉了几锯。最后一点连接的皮肉也锯断了,卞和这条伴随了自己十八年的右脚离开了自己。

许多年后,楚武王死了,楚文王继位,只有一只脚的卞和再次抱着那块璞去见楚王,他想再次证明这石头中的是块美玉。楚文王显然要比楚武王要温和,他同样喜欢玉,他让两个玉师一起来检验这块石头。最后玉师告诉楚王“大王,这是石头,不是玉。”

“卞和欺骗寡人,那就再刖一足!”

再锯掉另一条脚,要锯掉左脚。卞和此时已经老了,那条左脚跟随了自己四十八年,如今又要分开。刑者还是那两人,他们也老了,但手法却更娴熟了。


一失足成千古恨,再是组成千古痛!没了双足的卞和体会到这千古痛,他每日里抱着那块璞伤心落泪,终于熬到了楚成王做了国君。

他抱着那块璞爬到王宫中,他要再次证明这不是石头,而是玉。他不怕刖刑,因为他已经没有足可以刖。最终他的执着打动了楚成王,楚成王命人当着卞和的面锯开璞,若无玉,便“腰斩”;若有玉,便杀玉师。那锯飞快,卞和感到足断处隐隐作痛,这让他想起自己被“刖”时的情景。那锯子分别锯的不是璞,而是自己的足。那飞溅的不是石屑,而是骨屑。


璞锯开便是玉,玉雕之后,便是和氏璧。玉师被悉数杀尽,卞和的冤枉昭雪了,但双足没了。

(我是悟空问答历史问答达人“大狮”,一个喜欢用写文章的方式来答题的美男子,如果你喜欢我,就请关注我或请我吃饭吧。我和你之间的距离,只有一条锯子这么长。)


大狮


中国古代有奴隶制五刑:墨刑、劓刑、刖刑、宫刑、大辟。这五种刑罚有时候并不独立使用。刖即刖刑,属于肉刑的一种,意即断足。或砍断左脚,或砍断右脚,或断双足。

墨刑为在脸上刻字,涂墨,一辈子脱不了这个印记。商鞅变法过程中,太子犯法,太子的授课老师公孙贾被处以墨刑。

劓刑为割掉鼻子。这个最著名的就是楚怀王的魏美人因为郑袖的哄骗,受了劓刑;告发商鞅谋反的公子虔也因为秦惠文王曾犯法,而被处以劓刑,八年没有出门。

宫刑就是阉割生殖器,著《史记》的太史公司马迁就曾因李陵事件而被处以宫刑。

大辟也就是死罪,处死,各种花样死法,比如凌迟、车裂、弃市等等。商鞅和吴起都因为变法而被车裂,五马分尸。

通常认为刖刑和膑刑是同一种刑罚,也有指刖刑膑刑的低配版,膑刑为削掉膝盖骨,比砍脚要重。

春秋战国时期,卞和和孙膑曾受过刖刑。

卞和献玉 《韩非子·和氏》

我们都知道蔺相如“完璧归赵”的故事,但鲜有人知道和氏璧的来历,说起来,和氏璧的发现也是个可歌可泣的故事。

楚国人卞和(一作和氏)在荆山发现了一块玉璞,卞和认为这是个天下至宝,就去献给楚厉王,楚厉王让宫中的玉匠来鉴定,鉴定结果认为这就是一块普普通通的石头,于是卞和因为欺君被判刖刑,砍了左脚。

楚厉王去世后,楚武王继位,卞和又捧着玉璞来献给楚武王,同样因为欺君又砍了右脚。

楚武王去世,楚文王继位,卞和不去献了,而是抱着玉璞在荆山脚下哭泣,三天三夜不止,哭出了血泪。楚文王一听,让人去调查。卞和说:

吾非悲刖也,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贞士而名之以诳,此吾所以悲也。

意思就是:我所以悲伤,不是因为两脚都没了,而是因为没有伯乐识千里马。

楚文王有所感触,就让玉匠们将玉璞进行加工,结果得到了宝玉,命名为“和氏璧”。

孙膑断足 《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孙膑和庞涓原来是师兄弟,一起学习兵法,后来庞涓去了魏国,得到重用成为将军,但是庞涓始终嫉妒孙膑的能力,就把孙膑诓骗来魏国。

膑至,庞涓恐其贤於己,疾之,则以法刑断其两足而黥之,欲隐勿见。

庞涓用莫须有的罪名砍断了孙膑的双足,又在他脸上刻字涂墨(黥刑即墨刑)。企图让他永远活在暗处,不能入仕。

然而孙膑不甘心,恰逢齐国有使者来魏,孙膑说服齐人将他带去了齐国,成了田忌的门客,著名的“田忌赛马”就是孙膑的谋略。

后来田忌将孙膑推荐给齐威王,齐威王经常询问兵法之事,拜孙膑为师。

公元前354年,魏国攻打赵国,包围邯郸,赵国求救于齐国,齐威王派孙膑为将军救赵,但孙膑认为自己受过刑罚,不宜为将,齐威王遂以田忌为将,孙膑为军师出兵救赵。孙膑提出避实就虚围魏救赵的策略,在桂陵大败疲惫的魏军,鄙视我魏军的将领为庞涓。

这是两人第一次在战场上遭遇。

又过了十三年,魏赵攻打韩国,韩国求救于齐国,田忌和孙膑再次出兵救韩,孙膑以“减灶伪怯”的策略耍的庞涓团团转,在马陵之地,孙膑书“庞涓死于此树之下”于一大树上,大败魏军。俘虏和魏国太子申,庞涓自刎身亡。


萧晓四姑娘


刖即刖刑,中国奴隶制社会非常残酷的一种肉刑,又称剕刑、膑刑,是指砍去受刑者的左脚、右脚或者双脚,也有指削去受刑者的膝盖骨,都是使犯人不能站起来。非常的残忍。 刖刑在夏朝称膑,到了周朝改称刖,秦朝时称斩趾,刖刑早在殷商时代就有此刑法,而到了周代刖刑被得到普遍使用,它仅次于砍头,是一种酷刑。在那种奴隶制社会中,国家机制刚刚萌芽,刑具比较少,还不知道怎么处罚犯人,不像现在有看守所、监狱,进行劳动改造,思想教育改造。那时没有什么好说的,直接砍头、剁手、断脚,割耳挖眼,简单了事。那时奴隶主是至高无上的,对奴隶拥有绝对的生杀大权,一旦抓到逃跑的奴隶,直接使用刖刑,看你还跑不跑,毫无人权可言,也不需要审判,私刑伺候。


古代的卞和用现在的一句话套用比较合适“不作死就不会死”,发现了一件宝贝,自己留下就得了,偏偏要送给楚王,可楚王是个不识货的家伙,对他动用刖刑,砍了一只脚,卞和不服气呀,明明是真家伙,干脆把这只脚也给你得了,于是再次献宝,被卞和言中了,又砍去了另一只脚,好事成双。为了所谓的宝贝而失去了双脚不值啊。


直到汉文帝的时候,才把应砍掉右脚的改为砍头,应断左脚的鞭打五百下。看似文明了一些。其实都是封建统治者用来残酷镇压被统治者的工具。


遗产君


刖刑,刖字,读yue,月和刂组成。月是身体的一部分,而这个大意就是用刀割去你身体的一部分。那究竟是割哪个部位呢?就是割脚的意思,用刀子把脚割掉,就是刖刑。

很多人认为刖刑和膑刑是差不多的,膑刑是把人的膝盖骨挖掉,刖刑只是光砍去双脚。刖刑,早在殷商时期就存在了,殷商时期,是因为奴隶主害怕奴隶逃跑才有了这个刑罚。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很多诸侯国法律上都有这个刑罚。其中最为著名的还是楚王,因为楚王不识货,不认识好玉,听信谗言,一气之下将卞和的脚给砍掉了。到了下下一代楚王才将此玉打造成为了完美的玉器,并赐名为和氏璧。

而司马迁《史记》中记载过“孙子断足,兵法修列”就是孙子就是孙膑,因为庞涓嫉妒他的才能,所以把他的双脚砍去了。后来孙膑去了齐国,著名的围魏救赵就是孙膑的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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