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游客林区野炊被拘,凉山警方:伤痛犹在警钟长鸣, 你怎么看?

爱因爱生


根据统计,我国森林火灾由自然火(包括雷电、自燃等)引起的仅占1%,9成以上都是人为因素所引起的。而在这些引起森林火灾的人为因素中,主要农林牧矿之类的生产性用火和吸烟做饭烧纸取暖之类的非生产性用火,其中尤以开垦烧荒、野外吸烟等引起的森林火灾最多。

因此,对于森林火灾,要做好预防工作,首先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其次加强节假日、戒严期火源管理,特别对春节、清明、重阳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祭祀等活动的管理。最后是加强生产用火,对炼山、烧荒等野外用火要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对一些林区内的生活用火也需要严格控制。

根据《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为全省森林防火期,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全省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期内,禁止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游客在林区野炊,显然违反上述有关规定,警方依据《森林防火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森林防火,责任重于泰山。一些事故的发生看似偶然,其实是各种隐患积累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越是森林火险高发期,防火工作越是容不得半点马虎、一丝懈怠。一个小烟头就可能引发一场大火、一次违规用火就可能导致“火烧连营”。许多教训说明,森林防火,首先需要“人防”,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和形式,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自觉杜绝一切违法用火行为,“勿带火种上山,严禁野外用火”。只有人人绷紧“防火弦”,才能筑牢森林“防火墙”。


森林驴


为什么不提请检察院进行逮捕!!!难道还想让英雄们再次付出沉痛的代价!!!


承诺一辈子41655086



战士84322476


必须严惩,难道他们忘了四川木里大火牺牲的三十位英雄了吗?


硕果282265731


应该这样,不希望在有救火烈士


用户5319306732325


有一个拘一个就行,绝不手软


永哥446448


罚他们参加一次的救火行动


浅笑听风


必须严惩不贷。


78470442


支持警察的做法,难道教训还不够吗!!


建老270


该抓,罚一尽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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