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抓安全、一手抓规范,丰台区药品零售行业 “三提升”

  持续提升零售药店质量管理水平

  逐年提升零售药店连锁化比率

  大幅提升群众用药安全感和满意度

  加强药品销售监管

  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丰台区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细则(试行)》《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的要求,不断加强零售药店监管,使得辖区内药品零售行业质量、规模实现了“三提升”。

01.零售药店质量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2016年丰台区三类一级药店(最高等级)为131家,2018年增长至243家,增长率85.50%;三类一级药店数量占本年度药店总数比例持续上升,2018年上升至62.63%。

一手抓安全、一手抓规范,丰台区药品零售行业 “三提升”

02.零售药店连锁化比率逐年提升

  辖区药店连锁化率由2016年的34.39%提升到2018年的40.34%,连锁药店的管理更加规范,药品的配送更加便利,更好的满足了百姓的安全用药需求。

03.群众用药安全感满意度大幅提升

  全区药品类投诉举报数据显示,我区药品类投诉举报占比由2016年的3.3%下降至2018年的2.1%,在投诉举报总基数上涨的情况下,药品类投诉举报数量呈下降趋势。

  保障公众“吃上药”,更要保障公众“吃上好药”。据悉,在助力辖区药品零售行业稳步发展的同时,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始终坚守药品质量安全底线,今年以来,已对辖区内80多家零售药店开展了监督检查。启动执业药师“挂靠”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480家零售药店进行了逐一监督检查,建成包含399名执业药师信息的数据库。同时,执法人员还创新建立“四个数字化”药品经营质量规范认证工作法,即组建10人专业检查员队伍、细化4类认证对象、分解176项指导原则、简化6个认证步骤,做到提前介入、认证科学、缩短时限,完成辖区药品经营GSP认证23家,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保障辖区药品经营秩序良好有序。

供稿/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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