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打砸阻撓施工,海口一惡勢力犯罪集團被摧毀!

扫黑除恶 | 暴力打砸阻挠施工,海口一恶势力犯罪集团被摧毁!

海口市龍華區龍橋鎮挺豐村委會昌榮村民小組(以下簡稱昌榮村民小組)副組長鄧孚彬,為了承攬工程牟取不正當利益,指使鄧孚傅,並通過鄧孚傅唆使鄧孚良、鄧孚宸、鄧孚東等人通過語言威脅、暴力打砸、圍觀鬧事等手段阻擾昌榮星城以及市政眾榮路工地的正常施工,以此要挾開發商獲取工程承包權。

近日,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對該惡勢力犯罪集團6名成員判處有期徒刑。這是繼昌榮村小組鄧孚鑫、王興平等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之後,又一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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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承攬工程牟利阻擾正常施工

2012年11月1日,昌榮村民小組與恆運達公司簽訂了《合作協議書》,約定共同開發昌榮村的土地,項目名稱為昌榮星城。該合作協議曾在村民大會上討論、展示,也曾在村公示欄和政府相關網站進行了公示,簽約時包括村民小組長等9名村民代表中的8名代表簽字捺印,並加蓋村民小組公章,同時也對所涉及的土地權屬進行了測量和勘界確認。

此後,恆運達公司著手辦理了相關土地、工程項目的相關手續。為了該項目的發展前景和村民出行方便,該項目的工程包含兩部分,其一為恆運達負責開發的昌榮星城(已得到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批准進行前期平整),其二為中建聯華(海南)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建聯華公司)承建的市政工程眾榮路(已辦好規劃許可和施工許可)。

2017年11月期間,得知昌榮星城項目進行了報建,鄧孚彬多次找到昌榮村村長鄧孚習和恆運達公司負責人劉國平,表示要承攬昌榮星城項目工程。

承攬工程之事沒有進展後,鄧孚彬便指使鄧孚傅,並通過鄧孚傅唆使鄧孚良、鄧孚宸、鄧孚東等人打砸、鬧事阻擾昌榮星城工地的正常施工,以此要挾開發商獲取工程承包權。

於是,在將近半年的時間內,迅速形成了以鄧孚彬、鄧孚傅為首要分子,鄧孚良、鄧孚宸、鄧孚東為重要成員,王興仁為成員的為了牟取不正當利益而採用暴力、恐嚇手段阻止開發商施工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集團成員多次通過電話威脅、談判、打砸電纜線杆、砍電纜、拉橫幅、到施工現場吵鬧、在工地門口及路上阻攔等方式阻擾施工。

2017年12月28日,昌榮星城項目舉辦開工儀式,鄧孚傅、鄧孚東、鄧孚良、鄧孚宸與部分村民到現場,鄧孚傅、鄧孚東大聲吵鬧,辱罵、恐嚇施工人員,阻擾開工,致使開發商開工儀式被迫中止; 2018年1月9日,鄧孚傅召集鄧孚良、鄧孚宸和王興多(另案處理)到昌榮星城工地破壞新安裝的水泥電纜線杆。鄧孚傅、鄧孚良、鄧孚宸、王興多到達現場後,4人輪流用王興多帶去的鐵錘毀壞二根電纜線杆底座……

2018年3月25日,鄧孚彬通過上述非法手段,獲得了昌榮星城項目的《土石方工程合同》,其中土石方開挖費用240萬元。鄧孚彬通過鄧孚傅告知鄧孚良、鄧孚宸、鄧孚東等人會拿出30萬元分給大家作為補償和辛苦費。2018年5月9日鄧孚彬收到工程款13萬元,將其中6萬餘元支付給王賢中作為施工費用,其餘款項歸個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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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勢力犯罪集團6名成員獲刑

龍華區人民法院判決:鄧孚彬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犯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10萬元;鄧孚傅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鄧孚良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10個月;鄧孚宸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8個月;鄧孚東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8個月;王興仁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

記者:李雲川

審稿:程憶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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