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三江口大桥一对母子横穿马路,不幸被撞身亡,你如何评价?

中国荣1号


案件事实

下午5点多钟,女子本想带着一岁多的孩子去马路对面找亲戚。可是没想到的是,女子当时直接横跨三江口的大桥下桥连接的栏杆处,突然被急速行驶的大货车撞倒,连同女子手中抱着的一岁多大的男婴一同撞到,俩人瞬间倒在血泊中,当时就有人拨打救护车,但是很遗憾,母子二人抢救无效,宣布死亡。

很显然这件事情当中大货车只能说是没有尽到注意观察的义务,而女子怀抱孩子依然横穿三江口下桥连接杆处是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仅仅是为了图个省事,就搭上自己和孩子的生命,这种代价必然不是女子所愿意看到的。

但是生活中往往就是很多人因为图省事,赶时间不顾及交通法规,导致悲剧发生,侥幸心理往往促使悲剧的发生,而这种代价显然谁也不能承担。

司机的责任

首先该案当中需要明确一点就是司机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仍然需要等待进一步的事故责任认定,如果司机被认定为主责的情况下,那么其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因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至少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

所以本案当中关键就是看司机有无存在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形存在,如果不存在的情况下,按照案情来看,可能司机的责任到不了主要责任,所以也就不存在刑事追责的可能。

当然即使没有刑事责任,民事赔偿部分依然需要根据最终的责任认定来进行划分,但是还是需要说一句,再多的钱也挽回不了两条生命,为了一时的方便这种代价太沉重,值得警醒!


麋鹿说法


如果在绿灯时穿马路被撞母子没有责任;如果是闯红灯被撞,则是她们自己的责任,司机不予赔偿。红灯停,绿打行,行人和车辆都必须遵守的交规,任何人都不得违犯。


正义在胸1


不会过马路、忽视了汽车车祸的厉害了吧、忘了是不是、无奈儿子是跟妈的、也遭殃了、按照宪法订的当然是好、但这不是最好的办法、遵守宪法称不上最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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