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0万元,巴中市这两县各分一半

今日,我市对2019年市本级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告,公告全文如下:

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0万元,巴中市这两县各分一半


通江县、平昌县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各500万元,予以公告。

资金用途:按照“四到县”制度要求,由各地结合当地脱贫攻坚实际,围绕脱贫坚目标任务精准使用资金,以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建立精准扶贫机制,确保年度减贫任务如期完成。

巴中市财政局 巴中市扶贫开发局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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