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鳳: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近日,丹鳳縣紀委監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分別是:

1.丹鳳縣寺坪鎮甘溝村黨支部書記米富有違規收送禮金問題。2016年1月至2018年2月,米福有違規用集體資金購買菸酒、土特產、禮品等共計6255元;用集體資金給本人及3名村幹部發放補助、誤工費共計4300元;為其兒子舉辦婚禮違規收送非親屬人員禮金。2019年3月,米福有受到嚴重警告處分,其他3名涉案村幹部受到警告處分,違紀資金被收繳,違規收受禮金被責令退還。

2.丹鳳中學副科級幹部劉劍在教職工節日福利等發放中審核把關不嚴問題。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劉劍在任該校工會主席期間,對單位財務人員李某某以購物卡形式給教職工發放中秋福利和職工生日慰問品的行為未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李某某經手用工會會費違規核報職工獲獎獎勵等審核把關不嚴。對此,劉劍負有領導責任,李某某負有直接責任。2019年3月,劉劍受到警告處分,李某某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3.丹鳳縣武關鎮武關村文書王慶林違規收受非親屬禮金問題。2018年5月1日,王慶林為兒子舉辦婚禮,違規收受14戶非親屬貧困戶禮金1350元。2019年4月,王慶林受到警告處分,違規收受禮金被責令退還。(丹鳳縣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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