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失職,丹鳳一離任村主任被處分

“我誠懇接受組織的處分,對自己的工作失職行為感到後悔,也感謝組織對我的教育。希望其餘同志在今後以我為戒,認真工作.......”2019年4月9日,在巒莊鎮元潭村村開展的“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會上,原村委會主任汪德朝誠懇的說道。

2019年3月,縣民政局向有關鎮(辦)反饋了審計發現的個別死亡人員領取低保金的相關問題。巒莊鎮在收到元潭村群眾龐某某死亡後超領低保金的問題反饋後,立即安排鎮紀委牽頭成立了核查組,開展調查。

經調查,元潭村低保人口龐某某於2017年農曆12月份死亡。但直至2018年10月,元潭村才將龐某某死亡情況上報巒莊鎮政府,取消其享受低保資格,造成龐某某死亡後仍超領3個季度低保金1170元、超領3個季度殘疾人“兩項補貼”1260元,共計2430元。對此,汪德朝負有領導責任。鑑於其仍在處分期內,2019年5月19日,汪德朝(2018年6月離任)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019年8月12日,該案作為典型案例被省紀委秦風網全省通報曝光。

去年以來,丹鳳縣紀委監委紮實履行監督首責,持續深化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整治,以強有力的監督執紀問責為脫貧摘帽保駕護航。全年共立案查處違紀案件76件,黨紀政務處分68人,佔案件總數的34.5%。

暢通渠道集線索。健全完善“信、訪、網、電”四位一體舉報受理平臺,推行監督執紀“廉心卡”制度,面向群眾發放“廉心卡”1.6萬張,設置監督舉報信155個,先後受理問題線索66件,建立問題線索臺賬、及時分辦處置,確保件件有迴音。強化巡察監督,先後對6個部門、4個鎮開展常規+脫貧攻堅專項巡察,並對4個村開展了提級巡察,對發現對收到的問題線索,及時移交核查。

精準監督嚴問責。聚焦扶貧領域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資金管理使用和項目建設、績效考評以及扶貧政策落實等重點,聯合組織、扶貧等部門,成立4個專項督查組,先後印發督查發現問題通報15期,實施責任追究201人。推行縣鎮兩級紀檢監察組織協調聯動機制,綜合採取常委包案、駐點督辦、直查直處、區域協作、提級辦案等方式,嚴查扶貧領域違紀問題76件,處分68人。

標本兼治促提升。制定《脫貧摘帽責任追究辦法》《脫貧摘帽“百日會戰行動”十條鐵律》、《直查直處十條措施》等紀律規定,確保問責更加規範嚴謹。通過網絡曝光扶貧領域典型案件通報4期12件12人,2起典型案件被省紀委全省通報。深化“以案促改”,對2018年查處的72件扶貧領域違紀問題實施“以案促改”,進一步健全完善扶貧項目資金管理、幹部紀律作風等各項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權管人管事的工作格局。

(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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