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全面開展“小廣告”治理行動 納入服務外包

原標題:島城全面開展治理行動 由主次幹道向居民小區背街小巷等延伸

日前,市城管辦發出通知,決定自5月1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範圍內全面開展“小廣告”治理行動,全力打造“潔序淨美”的城市形象和人居環境。

通知要求,本次行動將“小廣告”治理由主次幹道向居民小區、背街小巷及廣場、景區延伸,不斷擴大治理區域和治理成效,實現治理區域全覆蓋的目標。期間,一是按照“兩清一色”標準(即“夜出晨清、隨出隨清,塗色與原有底色一致”),全面清理建(構)築物、設施、地面、樹木上刻畫、塗寫,或張掛、張貼的“小廣告”;二是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和部門職責分工,從嚴依法查處各類非法“小廣告”行為。

通知明確,“小廣告”治理工作期間,各區(市)要統籌安排“小廣告”治理專項資金,在繼續實行主次幹道“小廣告”清理服務外包的基礎上,擴大服務外包區域,由街道(鎮)負責實施,將開放式居民小區和背街小巷 “小廣告”清理全部納入服務外包,可嘗試引入以環衛保潔人員為主的“小廣告”清理服務外包模式。各區(市)要依據有關規定,對權屬明晰的設施、責任明確的區域,由街道(鎮)負責組織簽訂責任書,並監督責任人對其使用和管理的設施或區域“小廣告”予以清理。其中,對有物業服務的居民小區,由區(市)物業管理部門負責監督物業企業履行所服務區域“小廣告”清理責任,做到每天巡查1次,隨出隨清;對各種杆(箱、亭)體,由其所有者、使用者和管理者履行“小廣告”清理責任,或採取科技手段,噴刷防塗納米漆。同時,各區(市)要利用停機警示手段,對非法“小廣告”行為實施嚴管重罰,對逾期未整改和拒不接受處罰的,一律移交通信服務單位予以停機警示。各區(市)要建立非法“小廣告”治理工作聯動機制,組織綜合執法、公安、市場監管、物業管理等部門,加強行業監管和聯合執法。各街道(鎮)及社區開展清理“小廣告”志願活動,每月至少組織1次以上。

(青島晚報/掌上青島/青網 記者傅春曉 通訊員 張君 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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