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地!徐州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7月1日將調!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減輕企業負擔,根據省政府辦公廳《江蘇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方案》規定,自今年5月1日起,徐州企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由19%統一降至16%。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降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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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5月1日起階段性將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20%降至19%,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間:

  • 企業單位月基本養老保險最高繳費為3787.65元,自今年5至6月期間統一降至3189.6元,企業單位最高繳費每月下降了598.05元;
  • 企業單位月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為593.75元,自今年5至6月期間統一降至500元,企業單位最低繳費每月下降93.75元。

今年5月1日,再次由19%降至16%,二次降費比例達4%,佔企業單位繳費比例的1/5。另外,這次還是一次性長期降低比例而非階段性降低比例。

因比例再次降低,預計今年5-12月,可為我市市本級企業單位繳費減輕負擔約5億元;銅山區企業單位繳費最低減負3460餘萬元。企業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不變,仍為20%。

最新消息,

7月1日起,

將開始調整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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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和下限分別按全省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300%和60%計算。

例如,2017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79741元,則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間,我市月繳費上限執行19935元,下限執行3125元。

而今,自2019年7月1日起,統一按全省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其中繳費基數上限、下限分別為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300%、60%。

另外,由於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和私營單位加權計算的就業人員平均工資低於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因此,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也將降低。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可在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至300%之間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

降低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不光減輕參保企業單位繳費負擔,

還將減輕參保職工個人繳費

及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負擔。

需要注意的是,雖然企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降低,特別是私營小微企業社會保險繳費負擔有實質性下降,但職工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受影響,並按時足額支付。

2015年7月1日起,徐州市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開始與銅山區和五縣(市)統一;據悉2020年底前,還將實現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通收通支的統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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