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肇事,找人頂包後還去交警隊“看熱鬧”

都說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但是總有一些人,抱著僥倖的心理

出了事,還想著找各種方法逃避處罰

有棄車和蜀黍玩起“躲貓貓”的

有乾脆卸掉車輛牌照的

還有像下面這位玩“狸貓換太子”的

但,結果往往都只有一個

……

4月29日22時20分,在雲南羅平縣龍門街紅學小區路段發生一起兩車相撞的交通事故。羅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中隊在出警處理過程中發現,這不只是一起交通事故那麼簡單。現場,一袁姓男子自稱是紅色越野車駕駛人。按照相關要求,民警將袁姓男子傳喚至交警大隊做進一步詢問。在詢問過程中,民警發現該男子所述與事故現場有出入。為查清事故真相,民警調取了事故現場周邊的視頻監控,有了新的發現。監控畫面顯示,該袁姓男子與事故車輛駕駛人衣著、體貌特徵明顯不符,經再三推理,民警懷疑該男子有頂包嫌疑。


酒駕肇事,找人頂包後還去交警隊“看熱鬧”


4月30日,民警再次傳喚該袁姓男子到大隊做進一步詢問。而這一次,袁某還帶了一位“朋友”來。看到袁某的這位朋友,“我們是不是在在哪兒見過?”民警心生好奇。經比對,原來袁某的這位李姓朋友正是昨晚出現在監控視頻裡的那個人。

民警不動聲色,一邊安排警力留意李姓男子,一邊開展著詢問工作。在大量證據面前,袁某承認了因其朋友(李某)酒後駕駛肇事,為逃避交警處罰和順利獲得保險公司賠付而謊稱車輛是自己駕駛的。知道事情敗露的李某也承認其酒後駕駛找人頂包的違法事實。

至此,案情終於水落石出,民警依法給予違法行為人李某行政拘留十日,並處1000元人民幣罰款的行政處罰。袁某因態度誠懇端正,民警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


酒駕肇事,找人頂包後還去交警隊“看熱鬧”


但這並不意味著“頂包”的人就可以肆無忌憚,為所欲為。“頂包”行為不僅有違社會公德,而且妨礙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案件調查和司法公正。頂包者根據被頂包者的酒駕程度,承擔的法律後果也不同,如在不構成犯罪的情況下,“頂包”人屬於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行為,會受到行政處罰。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在肇事人構成犯罪的情況下,“頂包”人涉嫌構成包庇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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