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的手球為什麼江蘇蘇寧的被判點球中赫國安的不判?規則和VAR是不是無效了?

野蠻人周遊列國


中超第八輪,廣州恆大VS北京國安和江蘇蘇寧VS大連一方這兩場焦點之戰引起了球迷們的熱議,這其中倍受關注的就是禁區內手球到底該如何判罰?

從視頻中看,兩人都屬於無意手球,即無意去阻擋球路,而是運動中不可避免的慣性肢體動作與球發生接觸,但兩名當值主裁判卻做出了截然不同的判罰,由於事關球隊積分排名,因此引起了極大爭議,同樣讓球迷們非常疑惑:禁區內手球到底有沒有統一的標準呢?

目前FIFA關於禁區內手球的判罰還沒有更新的標準,我們就先來看一看FIFA現行的關於禁區內手球的定義:手球就是球員故意用手或者手臂與皮球發生接觸。

以下情況必須加以考慮:

1.手向球的方向運動(不是球往手上打)

2.手和球之間的距離(意想不到的球)

3.手在不必要的位置就是犯規

4.用手拿東西碰球(比如衣服、護腿板等)也是犯規

5.用拋擲物擊球(球鞋、護腿板等)算是犯規

定義很簡單,故意用手或者手臂與球發生接觸即可認定為手球,但如何判斷這個故意呢?FIFA給了上述5種情況讓主裁判加以參考,後兩種極其罕見,可以無視,但僅前三條其實內涵就極其豐富。

第一條:手向球的方向運動:說白了是手打球,而不是球打手。但總所周知,足球運動是一項很激烈的體育運動,在這過程中肢體的運動,身體的平衡是不斷變化的,球員的注意力也集中在競技運動本身,電光火石之際發生手與球的碰撞,很難分清是手打球還是球打手,又或者是否是故意而為之。因此就有了第二條。

第二條:手和球之間的距離:簡單點說就是手和球之間的距離是否合理,由於來不及反應造成的手球。這一條人性化了一些,但卻會造成不同的理解,因為“合理”“意想不到”沒有明確的衡量標準。那麼再加個第三條吧。

第三條:手在不必要的位置:這個好理解,就是防守時你明明可以把手收回來,還故意張開很大的樣子,這樣手球了就怪不得別人了。

雖然有了上訴很詳細的考慮,但現實比賽中依然有各種情況出現,主裁判們各自的不同理解依然會引起爭議。FIFA對手球的五條建議考慮的內容實際上是基於對現實情況的尊重,允許主裁判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同時也是在競技運動本身與人性化之間做出的妥協。畢竟人不是機器,過於渴求將會降低足球運動本身的不確定性,而足球運動的不確定性正是這項運動的最大魅力所在。

在這裡需要強調的是,這裡討論的是針對禁區內防守球員的手球判罰,這個涉及到進攻方的利益,甚至一場比賽的勝負天平和冠軍歸屬。相對於對禁區內手球判罰點球而言,何種情況下不判罰點球更應該被關注。作為中超聯賽的組織者,中國足協應就此頒佈專門的標準:明確區分無意手球判點球的情況,以及不會判點球的情況。

依據FIFA年初對章程中手球的解釋,僅有在以下三種情況下,禁區內用手觸球的行為可免於點球處罰:(1)出現手球動作時球員手臂緊貼身體;(2)反彈球打中手部;(3)因為慣性作用,球員手部在地面滑行時觸及球,且不改變球的運行軌跡。

就上述兩個禁區內手球判罰而言,在目前沒有明確的禁區內無意手球不判罰標準的前提下,依據FIFA最新解釋,上述兩個判罰其實都沒什麼問題,都符合FIFA對手球判罰的認定標準,于大寶的手臂是貼緊身體的,而田依濃的手球不符合免於點球處罰三項中的任何一項。所以,主裁判對足球運動本身的理解不同造成的判罰差異,不能就此認定裁判本身有問題。

在這裡我們需要就外籍裁判表現加以肯定,中超聘請外籍裁判目的就是為了提升了聯賽整體的執法水平,開闊國內裁判員的眼界,帶動國內裁判員的水平提高,總體上產生的爭議還是比較少的,不能因為幾個爭議判罰就否定他們所做出的貢獻,質疑他們的公正性。

例如克拉滕伯格週六在執法廣州恆大VS北京國安的比賽中的幾次關鍵判罰,本身都沒有任何問題,都符合FIFA的規定和解釋,而之所以引起爭議,還是球迷對足球這項運動本身的認識不強造成的,運動本身就是一個連貫動作,足球運動搞對抗性存在肢體運動的不確定性,主裁判在對手球或其它犯規時加以考量是基於對這項運動人性化的理解,而中超的裁判正是缺少這種認知和理解,同時又缺乏對自己認知的自信心,導致各種畸形判罰。

可以說克拉滕伯格和馬日奇在中超的判罰是成功,給中超裁判做出了榜樣,但同時也應該看到,即使外籍裁判,也是人不是神,也會存在誤判,但我們更需要細化的是對規則的統一理解,希望通過這一次的爭議能帶動中超對判罰規則的明確細化,避免後續比賽中再次出現爭


樂呵足球


中超聯賽第八輪比賽於5月5日全面結束,結果可以說是幾家歡喜幾家憂。北京國安創紀錄地豪取聯賽八連勝,繼續排名積分榜榜首;廣州恆大在與國安的六分大戰中失利,積分被上海上港反超,排名第三;而河北華夏幸福和北京人和則雙雙落敗,雙雙排名積分榜末尾,再不進行調整的話,恐怕就會深陷保級區而無法自拔了。

中超聯賽水平不太高,但每輪比賽都會進行地異常火爆。犯規、紅牌、爭議等等就沒怎麼間斷過。而本輪聯賽中,也毫不例外地出現了爭議比較大的判罰。

在北京國安客場挑戰廣州恆大的比賽中,比賽進行到下半場時,恆大左路傳球至國安禁區,被恆大隊員頭球蹭了一下後,足球落在保利尼奧和于大寶之間時,出現了反彈,結果於大寶的手和足球碰到了一起。


恆大隊員投訴,但主裁判第一時間並未判罰點球。後經視頻助理裁判提醒,克拉滕伯格親自去場邊觀看了VAR錄像,但依舊堅持認為:點球不存在。


不巧的是,在江蘇蘇寧易購與大連一方的比賽當中,場上出現了極為類似的一幕。當時,大連一方的哈姆西克主罰左側定位球開到蘇寧禁區,雙方在禁區內爭搶,阿不都海米提解圍,但球踢到了田依濃手上。

同樣的是,主裁判第一時間並未判罰點球。但大連球員投訴,隨後兩隊球員集體圍住主裁判,場上一片混亂。隨後,在得到視頻助理裁判的提示後,主裁判跑到場邊親自觀看了慢鏡回放,然後果斷判罰了點球。



兩個禁區內的手球,的確非常類似。都是禁區內防守球員的無意手球,也都改變了球的方向;但一個被判了點球,另外一個卻沒有。因此,球迷、自媒體、還有一些裁判專家都議論紛紛。有說都不該判點球的,有說都該判點球的,甚至還有說國安的手球該判點球但是沒判,是因為足協今年想保國安最終奪冠。

所有的這些說法中,所謂的“足協保國安奪冠”最是無稽之談。姑且不論足協為什麼要保國安這個“刺頭”球隊奪冠,就算是,就不能做得隱蔽點嗎?非得要在眾目睽睽之下把該判的點球吹掉嗎?

實際上,就算是在國際足壇甚至是世界盃上,類似的爭議也不鮮見。這種情況的判罰,更多的是要取決於當值主裁判在場上對這種情況的認知和判斷。規則再怎麼詳細,也不可能面面俱到,而且規則畢竟是死的,而場上情況和人都是活的。判與不判,就得看主裁判自己是怎麼認為的了。

具體到這兩個球,我認為都屬於可判可不判,但稍稍更傾向於不判的情況。蘇寧的點球,是自己的防守隊員大力解圍時,球打到了田依濃的手上。倒黴的是,田依濃當時手是張開的,而且在球前進的路線上還有一名大連隊的隊員,如果不是這個手球,那麼很可能大連隊會得到一次進攻機會。但無論如何,那麼短的時間內,想必就算田依濃想躲也躲不開,所以,如果我是主裁判,那麼這個球肯定不會判點球。

而於大寶的手球,也屬於因近距離出現的無法判斷的反彈球導致的,還偏偏趕上于大寶的手在往下落的瞬間,所以看上去更像一個用手碰球的動作。但其實這也是一個躲無可躲的球,而且就算這一球于大寶沒有碰到,那麼也會被身後的金玟哉大腳破壞掉,恆大隊並沒有因此失去什麼。所以,如果我是主裁判,那麼這個球也大概率不會判點球。

無論如何,聯賽是個漫長的過程,類似的爭議判罰肯定還會有,而且就算因為本輪聯賽的這一爭議判罰,相關人員就類似的情況今後如何判罰達成了共識,恐怕也無法避免足球場上爭議的再現。


俠探西蒙


看看這三個球,恆大有多少次手球,是不是故意手球,裁判判了嗎?輸球了嗎?

國安一個打手上的球,就整天的怨氣滿天飛的,我就想問問猴子那個是爪子不是手吧,不能算手球吧





啶崾啈冨167879099


恆大年年踢假球一有var就丟冠說明了什麼?廣州恆大品牌部也是全中國最噁心的!中國足球有恆大沒有好!!





旅行者洋洋洋洋


這兩個都沒吹手球,其他部位碰到球再彈到手上的球,尺度都是裁判掌握的,按這個尺度,國安不吹手球也沒毛病,只不過蘇寧這個是別人踢到手上,趕上個膽小的裁判,可吹可不吹就吹了。




天頂星艦隊


先放這幾個吧 大家怎麼看 好像吃虧的總是恆大 恆大自己都不明白 為什麼受傷的總是我







嘀丟嘀


這個跟裁判的判斷有直接關係,不同的人理解不一樣,理解不一樣判罰自然不一樣了。兩個手球隊員手臂都是張開的,國安的是張開的手臂向前去阻擋了進攻方的球飛向手球隊員身後球門的軌跡,蘇寧的是防守隊員踢出的球反彈到了蘇寧隊員手臂上,球是飛向禁區外的軌跡。兩個手球阻擋的球的軌跡方向不同,導致的結果有可能也不同,所以一個確定無疑是點球,一個值得商榷。


星往神馳


恆大和天津天海才是國家集訓二隊,國安隊員去了,他們也無法融合。首先恆大與天海自認為高人一等,國安是地方球隊;再有國安隊員的技戰術打法也不適合裡皮的技戰術要求,還是別折騰國安隊員了,謝謝!


不再充電


國安今年政治任務奪冠!


即時體育老陳


長三角球隊一向被重罰,講規矩,塞錢少。工體天體兩隊誰不比誰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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