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手球为什么江苏苏宁的被判点球中赫国安的不判?规则和VAR是不是无效了?

野蛮人周游列国


中超第八轮,广州恒大VS北京国安和江苏苏宁VS大连一方这两场焦点之战引起了球迷们的热议,这其中倍受关注的就是禁区内手球到底该如何判罚?

从视频中看,两人都属于无意手球,即无意去阻挡球路,而是运动中不可避免的惯性肢体动作与球发生接触,但两名当值主裁判却做出了截然不同的判罚,由于事关球队积分排名,因此引起了极大争议,同样让球迷们非常疑惑:禁区内手球到底有没有统一的标准呢?

目前FIFA关于禁区内手球的判罚还没有更新的标准,我们就先来看一看FIFA现行的关于禁区内手球的定义:手球就是球员故意用手或者手臂与皮球发生接触。

以下情况必须加以考虑:

1.手向球的方向运动(不是球往手上打)

2.手和球之间的距离(意想不到的球)

3.手在不必要的位置就是犯规

4.用手拿东西碰球(比如衣服、护腿板等)也是犯规

5.用抛掷物击球(球鞋、护腿板等)算是犯规

定义很简单,故意用手或者手臂与球发生接触即可认定为手球,但如何判断这个故意呢?FIFA给了上述5种情况让主裁判加以参考,后两种极其罕见,可以无视,但仅前三条其实内涵就极其丰富。

第一条:手向球的方向运动:说白了是手打球,而不是球打手。但总所周知,足球运动是一项很激烈的体育运动,在这过程中肢体的运动,身体的平衡是不断变化的,球员的注意力也集中在竞技运动本身,电光火石之际发生手与球的碰撞,很难分清是手打球还是球打手,又或者是否是故意而为之。因此就有了第二条。

第二条:手和球之间的距离:简单点说就是手和球之间的距离是否合理,由于来不及反应造成的手球。这一条人性化了一些,但却会造成不同的理解,因为“合理”“意想不到”没有明确的衡量标准。那么再加个第三条吧。

第三条:手在不必要的位置:这个好理解,就是防守时你明明可以把手收回来,还故意张开很大的样子,这样手球了就怪不得别人了。

虽然有了上诉很详细的考虑,但现实比赛中依然有各种情况出现,主裁判们各自的不同理解依然会引起争议。FIFA对手球的五条建议考虑的内容实际上是基于对现实情况的尊重,允许主裁判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同时也是在竞技运动本身与人性化之间做出的妥协。毕竟人不是机器,过于渴求将会降低足球运动本身的不确定性,而足球运动的不确定性正是这项运动的最大魅力所在。

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这里讨论的是针对禁区内防守球员的手球判罚,这个涉及到进攻方的利益,甚至一场比赛的胜负天平和冠军归属。相对于对禁区内手球判罚点球而言,何种情况下不判罚点球更应该被关注。作为中超联赛的组织者,中国足协应就此颁布专门的标准:明确区分无意手球判点球的情况,以及不会判点球的情况。

依据FIFA年初对章程中手球的解释,仅有在以下三种情况下,禁区内用手触球的行为可免于点球处罚:(1)出现手球动作时球员手臂紧贴身体;(2)反弹球打中手部;(3)因为惯性作用,球员手部在地面滑行时触及球,且不改变球的运行轨迹。

就上述两个禁区内手球判罚而言,在目前没有明确的禁区内无意手球不判罚标准的前提下,依据FIFA最新解释,上述两个判罚其实都没什么问题,都符合FIFA对手球判罚的认定标准,于大宝的手臂是贴紧身体的,而田依浓的手球不符合免于点球处罚三项中的任何一项。所以,主裁判对足球运动本身的理解不同造成的判罚差异,不能就此认定裁判本身有问题。

在这里我们需要就外籍裁判表现加以肯定,中超聘请外籍裁判目的就是为了提升了联赛整体的执法水平,开阔国内裁判员的眼界,带动国内裁判员的水平提高,总体上产生的争议还是比较少的,不能因为几个争议判罚就否定他们所做出的贡献,质疑他们的公正性。

例如克拉滕伯格周六在执法广州恒大VS北京国安的比赛中的几次关键判罚,本身都没有任何问题,都符合FIFA的规定和解释,而之所以引起争议,还是球迷对足球这项运动本身的认识不强造成的,运动本身就是一个连贯动作,足球运动搞对抗性存在肢体运动的不确定性,主裁判在对手球或其它犯规时加以考量是基于对这项运动人性化的理解,而中超的裁判正是缺少这种认知和理解,同时又缺乏对自己认知的自信心,导致各种畸形判罚。

可以说克拉滕伯格和马日奇在中超的判罚是成功,给中超裁判做出了榜样,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即使外籍裁判,也是人不是神,也会存在误判,但我们更需要细化的是对规则的统一理解,希望通过这一次的争议能带动中超对判罚规则的明确细化,避免后续比赛中再次出现争


乐呵足球


中超联赛第八轮比赛于5月5日全面结束,结果可以说是几家欢喜几家忧。北京国安创纪录地豪取联赛八连胜,继续排名积分榜榜首;广州恒大在与国安的六分大战中失利,积分被上海上港反超,排名第三;而河北华夏幸福和北京人和则双双落败,双双排名积分榜末尾,再不进行调整的话,恐怕就会深陷保级区而无法自拔了。

中超联赛水平不太高,但每轮比赛都会进行地异常火爆。犯规、红牌、争议等等就没怎么间断过。而本轮联赛中,也毫不例外地出现了争议比较大的判罚。

在北京国安客场挑战广州恒大的比赛中,比赛进行到下半场时,恒大左路传球至国安禁区,被恒大队员头球蹭了一下后,足球落在保利尼奥和于大宝之间时,出现了反弹,结果于大宝的手和足球碰到了一起。


恒大队员投诉,但主裁判第一时间并未判罚点球。后经视频助理裁判提醒,克拉滕伯格亲自去场边观看了VAR录像,但依旧坚持认为:点球不存在。


不巧的是,在江苏苏宁易购与大连一方的比赛当中,场上出现了极为类似的一幕。当时,大连一方的哈姆西克主罚左侧定位球开到苏宁禁区,双方在禁区内争抢,阿不都海米提解围,但球踢到了田依浓手上。

同样的是,主裁判第一时间并未判罚点球。但大连球员投诉,随后两队球员集体围住主裁判,场上一片混乱。随后,在得到视频助理裁判的提示后,主裁判跑到场边亲自观看了慢镜回放,然后果断判罚了点球。



两个禁区内的手球,的确非常类似。都是禁区内防守球员的无意手球,也都改变了球的方向;但一个被判了点球,另外一个却没有。因此,球迷、自媒体、还有一些裁判专家都议论纷纷。有说都不该判点球的,有说都该判点球的,甚至还有说国安的手球该判点球但是没判,是因为足协今年想保国安最终夺冠。

所有的这些说法中,所谓的“足协保国安夺冠”最是无稽之谈。姑且不论足协为什么要保国安这个“刺头”球队夺冠,就算是,就不能做得隐蔽点吗?非得要在众目睽睽之下把该判的点球吹掉吗?

实际上,就算是在国际足坛甚至是世界杯上,类似的争议也不鲜见。这种情况的判罚,更多的是要取决于当值主裁判在场上对这种情况的认知和判断。规则再怎么详细,也不可能面面俱到,而且规则毕竟是死的,而场上情况和人都是活的。判与不判,就得看主裁判自己是怎么认为的了。

具体到这两个球,我认为都属于可判可不判,但稍稍更倾向于不判的情况。苏宁的点球,是自己的防守队员大力解围时,球打到了田依浓的手上。倒霉的是,田依浓当时手是张开的,而且在球前进的路线上还有一名大连队的队员,如果不是这个手球,那么很可能大连队会得到一次进攻机会。但无论如何,那么短的时间内,想必就算田依浓想躲也躲不开,所以,如果我是主裁判,那么这个球肯定不会判点球。

而于大宝的手球,也属于因近距离出现的无法判断的反弹球导致的,还偏偏赶上于大宝的手在往下落的瞬间,所以看上去更像一个用手碰球的动作。但其实这也是一个躲无可躲的球,而且就算这一球于大宝没有碰到,那么也会被身后的金玟哉大脚破坏掉,恒大队并没有因此失去什么。所以,如果我是主裁判,那么这个球也大概率不会判点球。

无论如何,联赛是个漫长的过程,类似的争议判罚肯定还会有,而且就算因为本轮联赛的这一争议判罚,相关人员就类似的情况今后如何判罚达成了共识,恐怕也无法避免足球场上争议的再现。


侠探西蒙


看看这三个球,恒大有多少次手球,是不是故意手球,裁判判了吗?输球了吗?

国安一个打手上的球,就整天的怨气满天飞的,我就想问问猴子那个是爪子不是手吧,不能算手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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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年年踢假球一有var就丢冠说明了什么?广州恒大品牌部也是全中国最恶心的!中国足球有恒大没有好!!





旅行者洋洋洋洋


这两个都没吹手球,其他部位碰到球再弹到手上的球,尺度都是裁判掌握的,按这个尺度,国安不吹手球也没毛病,只不过苏宁这个是别人踢到手上,赶上个胆小的裁判,可吹可不吹就吹了。




天顶星舰队


先放这几个吧 大家怎么看 好像吃亏的总是恒大 恒大自己都不明白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嘀丢嘀


这个跟裁判的判断有直接关系,不同的人理解不一样,理解不一样判罚自然不一样了。两个手球队员手臂都是张开的,国安的是张开的手臂向前去阻挡了进攻方的球飞向手球队员身后球门的轨迹,苏宁的是防守队员踢出的球反弹到了苏宁队员手臂上,球是飞向禁区外的轨迹。两个手球阻挡的球的轨迹方向不同,导致的结果有可能也不同,所以一个确定无疑是点球,一个值得商榷。


星往神驰


恒大和天津天海才是国家集训二队,国安队员去了,他们也无法融合。首先恒大与天海自认为高人一等,国安是地方球队;再有国安队员的技战术打法也不适合里皮的技战术要求,还是别折腾国安队员了,谢谢!


不再充电


国安今年政治任务夺冠!


即时体育老陈


长三角球队一向被重罚,讲规矩,塞钱少。工体天体两队谁不比谁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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