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用人單位沒有給員工交社保,離職以後可以起訴公司嗎?

寧玉新


這種封閉性問題,不用長篇大論,三句話即可:

第一,不用起訴公司,拿著你的工作證明(最好是勞動合同)和工資流水清單,到當地社保局申訴。先禮後兵,一般情況下,社保局會要求單位補繳社保。用人單位給員工繳納社保是法定責任和義務,他們逃避不了這個責任。可以預計,他們會裝著很可憐的樣子,拿著勞動法和社保規定給自己解脫,因為法律規定“企業效益不好,可以暫時不交,等效益好的時候補繳”。這個解脫的目的,只是一個臺階,避免被處罰。

第二,社保局的要求,他們不聽,那麼,就對簿公堂了。你勝訴的概率很大。

第三,給你託個底。前不久有一個案例:員工不想繳社保,跟老闆簽了“主動放棄社保的協議”。員工離職後,後悔了,去申訴。結局是:老闆補繳社保,那個協議是無效的,因為協議本身就違反勞動法,前置程序違法。


職場火鍋


可以,依法進行補繳


與時記憶


可以呀,告了都可以補交的


ProfessorGuo


必須可以起訴,而且賠償還高。別問為什麼?因為法律這麼規定的


go小小布衣


不用起訴,直接去社保局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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