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阻撓採砂私開“公堂”威脅給錢 ,吉安18名村民一審因敲詐勒索罪獲刑

暴力阻撓採砂私開“公堂”威脅給錢 ,吉安18名村民一審因敲詐勒索罪獲刑


暴力阻撓採砂強索“好處費” 吉州18“村霸”獲刑

江西法院網訊 多次聚眾以扣押船員、拆搬、毀壞採砂船設備等手段暴力阻止採砂,隨後私開“公堂”,以砸船、不歸還設備、不放人等相威脅,迫使船老闆交出錢財。近日,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區人民法院一審審結了兩起惡勢力團伙敲詐勒索罪案,被告人李江壽、李德華、李偉明、李志壽、李金明、李筱明、李濟海等18人分別被判處一年六個月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五千至兩萬不等罰金。

暴力阻撓採砂私開“公堂”威脅給錢 ,吉安18名村民一審因敲詐勒索罪獲刑

2011年至2016年期間,李江壽以保護文石村資源為由,三次煽動李德華等數名村民以拆搬挖沙設備、扣押船員等方式阻止李人盈、陳寶光、裴太明的挖沙船在吉州區樟山鎮文石村河段採砂,並將船員、挖沙設備帶至文石村祠堂,以不歸還設備、砸船、不放人等相威脅,索得李人盈10萬元、陳寶光、裴太明各2萬元。

2017年8月21日,李筱明通過“文石鄉親聯誼”微信群,煽動、組織村民次日阻止挖沙船在吉州區樟山鎮文石村河段作業。次日上午9時許,上百名文石村民聚集在河堤上,由李偉明等十餘人竄至文串連的採砂船上,強行將文連開等六名船員帶至河堤,李江壽在河堤對船員進行恐嚇並推搡船員文連開,隨後文連開等人被文石村民帶至村祠堂。李江壽等十餘人又竄至郭開鋒的採砂船上,將船上設備拆卸搬至村祠堂。後李筱明等人代表村民與文串連談判,以砸船、不放人相威脅,索得文串連人民幣10萬元,由村會計李濟海將收到的贓款按出力大小向村民分發勞務費200至2000不等。因郭開鋒未到文石村,向郭開鋒索要財物未果。經吉州區價格鑑定監測管理局認定:郭開鋒的採砂船上被搬設備折值計幣20177元。

2017年8月24日9時許,李金明等10餘人以保護文石村資源為由,竄至正在吉州區樟山鎮文石村河段作業的陳寶光采砂船上,強行將陳寶光等六人帶至文石村祠堂,以砸船相威脅,迫使陳寶光寫下5萬元欠條。當日20時許,李金明、李志壽等十餘人因陳寶光未給錢遂將其採砂船上的設備損壞。經吉州區價格鑑定監測管理局認定:陳寶光采砂船被損壞財物價格為38641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

河道的所有權歸屬於國家,其管理權由國家相關部門履行,任何公民個人未經法律許可無執法權。李江壽、李德華等人認為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反映,但各被告人共同採取扣押船員、拆搬、毀壞採砂船設備等手段,使用威脅、要挾、恫嚇等方法,逼使被害人交出財物,且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敲詐勒索罪。各被告人均是積極參與者,綜合各被告人在本案中的作用大小,參與次數、分贓情況、認罪態度、悔罪表現等因素,對各被告人量刑時予以區別。遂作出以上判決。

暴力阻撓採砂私開“公堂”威脅給錢 ,吉安18名村民一審因敲詐勒索罪獲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