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需要家長簽字的安全協議書擺在市民王某面前,
他看著協議書的內容,猶豫了再三沒有下筆。
“學校開運動會,為啥讓我們家長籤協議?
這是學校的免責條款嗎?”
和他一樣,周口楓誠學校的家長都接到了這份協議書。
![周口楓誠學校辦事太“圓”,與家長籤安全協議涉嫌推卸責任?](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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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說,他的孩子在楓誠學校小學五年級,前幾天,孩子拿回去一份安全協議書,說:“老師讓家長在上面簽字。”
張某說:“我不想在協議上簽字,可有點為難。簽了這份協議,孩子在學校有什麼事情,很可能學校就啥都不管了,可不籤,又擔心孩子在學校受歧視。”
為了瞭解具體情況,
記者聯繫了楓誠學校相關負責人,
得到了這樣的回覆:”首先,學校這麼做不是推卸責任。學校這麼做是告訴孩子在學校不要瘋,注意安全,怕出現磕了碰了的現象。主要是督促孩子,學校向老師傳達的就是要教育孩子注意安全,學生在校內出現問題,老師和學校都會及時處理。
其次,協議書是讓家長看看,瞭解學校的規定,有的可能家長不知道,家長了解了,家長和學校就能共同配合教育孩子,學校給每個年級的孩子都發了,讓家長簽字是怕有的孩子不給家長看。”
律師:協議不具法律效力
學校的《安全協議書》不具備法律效力,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承擔監護義務,學校與家長籤安全協議的行為是不合適的。從內容上看,學校有推卸責任的嫌疑。
對於未成年人,應遵照《未成年人保護法》及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在具體操作中,協議書上條款如與相應法律、法規相牴觸,屬無效條款,協議書也沒有法律效力。
開展運動會,增強學生體質,本來是件好事兒,
但學校擔心在活動過程中出現學生受傷事件,
產生家校糾紛,從而要求家長簽訂安全協議,
這樣的做法,你能理解嗎?
你有什麼樣的看法呢?
原標題:周口這所學校辦事太“圓”,家長左右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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