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需要家长签字的安全协议书摆在市民王某面前,
他看着协议书的内容,犹豫了再三没有下笔。
“学校开运动会,为啥让我们家长签协议?
这是学校的免责条款吗?”
和他一样,周口枫诚学校的家长都接到了这份协议书。
张某说,他的孩子在枫诚学校小学五年级,前几天,孩子拿回去一份安全协议书,说:“老师让家长在上面签字。”
张某说:“我不想在协议上签字,可有点为难。签了这份协议,孩子在学校有什么事情,很可能学校就啥都不管了,可不签,又担心孩子在学校受歧视。”
为了了解具体情况,
记者联系了枫诚学校相关负责人,
得到了这样的回复:”首先,学校这么做不是推卸责任。学校这么做是告诉孩子在学校不要疯,注意安全,怕出现磕了碰了的现象。主要是督促孩子,学校向老师传达的就是要教育孩子注意安全,学生在校内出现问题,老师和学校都会及时处理。
其次,协议书是让家长看看,了解学校的规定,有的可能家长不知道,家长了解了,家长和学校就能共同配合教育孩子,学校给每个年级的孩子都发了,让家长签字是怕有的孩子不给家长看。”
律师:协议不具法律效力
学校的《安全协议书》不具备法律效力,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承担监护义务,学校与家长签安全协议的行为是不合适的。从内容上看,学校有推卸责任的嫌疑。
对于未成年人,应遵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具体操作中,协议书上条款如与相应法律、法规相抵触,属无效条款,协议书也没有法律效力。
开展运动会,增强学生体质,本来是件好事儿,
但学校担心在活动过程中出现学生受伤事件,
产生家校纠纷,从而要求家长签订安全协议,
这样的做法,你能理解吗?
你有什么样的看法呢?
原标题:周口这所学校办事太“圆”,家长左右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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